审计署:9省市逾15亿污水垃圾专项资金违规
 
投稿: 刘方      日期: {2011}年{09}月{19}日       【打印】【关闭
 

  审计署昨日公布9个省市2010年度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专项资金审计结果,从审计情况看,在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快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取得较好成效。但仍有13个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污水垃圾处理资金,涉及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财政资金3308万元、污水垃圾处理费4.95亿元、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贷款10.03亿元,共计15.31亿元,占9个省市专项投入的6.14%。

  近期,审计署对天津、上海、浙江、湖北、广东、重庆、云南、深圳、成都9个省、市2010年度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专项资金包括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资金、污水垃圾处理费。

  《报告》指出,云南省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团风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北省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13个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污水垃圾处理资金,而是用于出借、股权投资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涉及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财政资金3308万元、污水垃圾处理费4.95亿元、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贷款10.03亿元,占9个省市专项投入的6.14%。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