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3号审计公告(总第19号)
 
投稿: 刘方      日期: {2010}年{08}月{16}日       【打印】【关闭
 

颍 上 县 审 计 局

审 计 结 果 公 告

(2010年第3号)(总第19号)
2010年8日5日

  根据县政府《颍上县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试行)》,2009年实施结束的七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已履行《颍上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办理暂行规定》规定的相关程序,现予公布:

一、 润河镇党委书记姜之纪(任中)、原镇长汪涛同志任期经济责任情况审计

基本情况

润河镇位于颍上县城西南部约20公里处的淮河左岸,东与半岗镇接壤,西南以淮河为界,隔河与霍邱县相望,东西长15公里,南北宽8公里,总面积7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0534亩,现辖12个行政村,66个居民点,主要是汉族、回族,为典型的农业乡镇。润河镇机构改革后人员编制57   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22人。截止2008年1月底,实际在职人数53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21人,另有离退休人员98人。
姜之纪同志于2007年1月担任润河镇党委书记至今,汪涛同志年2007年1月担任润河镇镇长,2008年1月离任。
 

审计结果及评价

审计组重点对润河镇2004年7月至2006年12月的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情况、内部管理和姜之纪、汪涛同志个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姜之纪、汪涛同志任职期间,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发展经济、富民强镇为中心,认真落实党的各项富民政策,全面推进了润河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07年润河镇以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建设力度,使该镇种植结构得到优化,养殖业迅速发展;新农村建设稳步前进,集镇建设成效显著;农村基础设施得到加强,民生工程扎实推进,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得到改善;抗洪抢险取得全面胜利,生产救灾工作扎实开展,社会事业实现协调发展。2007年润河镇党委、政府荣获全市林业生产先进单位称号,县委、县政府、县武装部表彰为党管武装先进单位,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中被县委授予先进单位,2007年镇党委、政府荣获 “安徽省抗洪抢险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姜之纪同志本人被评为“阜阳市抗洪抢险先进个人”。汪涛同志被评为“颍上县抗洪抢险先进个人”和“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个人”
(一)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2004年7月颍上县对乡镇财政实行乡财县管,预算资金由县财政设置一个乡财县管基本结算户实行统一核算,每个乡镇在当地金融机构开设支出专户对所有资金实行统一核算。对财务支出,严格实行五百元以上开支先由书记审核,再由镇长签批,大额支出通过集体研究确定,从严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专项资金按照上级批复并结合新农村建设合理布局,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并使新农村建设取得较好成效。但在审计过程中仍发现润河镇在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
(二)内部管理情况。姜之纪、汪涛同志任职期间注重内部管理,先后制定了《润河镇财务管理制度》、《润河镇就餐制度》、《润河镇用车管理制度》、《润河镇考勤制度》,从制度上规范内部控制,从而确保了乡镇财政、财务工作的良性运行。
(三)个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我们在财务收支审计过程中关注了姜之纪、汪涛同志个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在本次审计范围内未发现姜之纪、汪涛同志存在个人经济问题。


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现象。违反《现金管理条例》对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没有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部分采用现金支付方式,且数额较大。
(二)截留挪用水利工程水费。2007年润河镇代收润河电灌站、陶坝孜排涝站水费合计171.66万元,当年支付两站水费114.00万元,挤占挪用水费27.81万元(其中:部分用于水利渠系建设维修),当年结余29.88万元未及时结算。
(三)招待费支出超限额31.90万元。部分原因是由于润河镇招商引资和抗洪抢险,以及归还上届领导前欠付招待费等造成。
(四)截留应缴分流再上岗人员退回辞职金30141元。
(五)未经审批购置小汽车。润河镇2007年二月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购买广本车一辆。2007年9月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因工作需要,计生办购置五菱汽车一辆。上述车辆购置均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及政府采购。


审计建议

(一)对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现金收支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加强凭证管理,规范核算各类经济业务,坚决杜绝大额现金支付现象的发生。
(二)对截留挪用水利工程水费问题,润河镇要建立健全水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水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对水费到位和使用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严禁截留挪用和挤占,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促进水费征管的良性运行。
(三)对招待费支出超限额31.90万元问题,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第四款的规定,责令改正,调整会计科目。
(四)对截留下岗分流人员辞职金30141元问题,润河镇要及时将资金缴回县金库。
(五)从严执行部门单位和乡镇小汽车购置审批手续,严格按规定配备和更换小汽车,新购车辆由县纪委、县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核定单位小车编制,审查其资金来源,实行政府采购。未按规定办的,一律不准购置新车。
审计意见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润河镇镇针对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制定招待等相关制度压缩招待支出,采取措施确保资金不被挤占。截留分流人员辞职金已上交财政,其他问题也作出承诺不再发生。 

二、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艾民同志(任中)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基本概况

检察院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科室15个,在职108人,离退休13人。财务审批权限是:500元以下的由分管检察长批准;500元以上由检察长批准;1000元以上由党组研究检察长批准。
艾民同志于2005年3月至今任检察院检察长,主持全面工作。

审计结果及评价

(一) 任期内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05年3月至2008年12月经费总收入2456.33万元,其中:拨入经费1533.19万元,预算外资金收入915万元,其他收入8.1万元。经费支出2153.16万元。2008年底滚存结余577.12万元。截止审计结束,经检察院有关人员统计清算,办公大楼实际负债为672397.63元。
(二) 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评价
艾民同志任职期间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作为检察机关的民心工程和衡量检察工作的重要标准,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重点,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四年来,共受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36件171人,立案侦查88件125人,其中贪污贿赂72件105人,渎职侵权案件16件19人;受理提请批准、决定逮捕案件810件1247人,移送审查起诉745件1154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992人,提起公诉638件886人。
艾民同志注重抓实领导干部的组织纪律、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建设,加大干警业务素质教育培训力度,多次选派干部到省市学习,为参加司法考试人员提供优越条件,对检察机关队伍整体素质提高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艾民同志任职期间各项检察工作健康稳步发展,取得了多项荣誉: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市系统先进单位;控申工作连续两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2008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先进党总支”称号; 2007年被颍上县委确定为党务公开工作示范单位;反贪工作、侦查监督工作连续四年名列全市前列;反贪局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反贪局”,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侦查监督科于2005年、2008年被荣记集体三等功两次;反渎职侵权工作、公诉工作等六项主要业务工作在2008年位居全市第一。
艾民同志任职期间制定了财务管理、车辆管理、赃款赃物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但从提供的会计资料来看,经费支出把关不严,部分支出票据不规范,有些制度执行不严。

审计发现问题及责任分析

(一)行政经费挤占业务经费6399638.48元
2008年底,经费账面反映银行存款619377.91元,其中:经费存款-6395527.48元,工资存款-4111元,专项存款1875759.65元。预算外存款5143256.74元,行政经费累计透支6399638.48元。违反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检察院业务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
(二)白条抵库
 截止 2009年4月29日经费账备用金余额为306199.07元,经审计现场盘点,实际为会计经办人本单位个人借条284625.8元,其中无领导签批的借条182084元;未出账票据2320元。违反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三)擅自使用扣押物
2008年5月该院办理红星粮站案件扣押汽车一辆,此案已结,但是扣押车辆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处理,而是被反贪局使用。违反了《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
(四)招待费支出超限额1328633.11元
2005年3月至2008年12月账面体现招待费支出1452329元,其中:2005年274264.5元,2006年298620元,2007年312953.5元,2008年566491元。审计核实2008年实际招待费支出624435元,其中:茶叶开支28280元、招待高档烟酒26520元、礼品慰问支出43511元、单位同城招待133679元、异地招待89096元、出差餐饮62304元、还以前年度欠账241045元。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第三条: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的规定,招待费最高可开支181639.89元,实际支出超限额1328633.11元。
(五)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2006年底,检察院办公楼基建工程已做出竣工决算,截止审计日(2009年6月15日)未冲调有关账目,进行固定资产入账登记,使检察院机关经费账及基建账往来款项挂账数额较大,主要包括基建用地、基建工程、基建装饰工程及购置办公用具。
2、收入票据使用不规范
2005年以来,该院收取各类案件款使用的行政事业票据及安徽省非税收入专用票据等收入票据,部分票据没有开票日期,有的后补填写上缴的日期,未填写收款时的日期。
3、支出票据混乱
支出票据的使用有的表现为无章、无经办、无日期、大额无清单,并且有串换票据现象。2007年至2008年支出各种无章票据9张共计35880元,其中付印刷品9980元无日期无章无清单,购买文件柜2700元无章,付车库改造装修材料费7000元无清单无章,其他均用于购买烟、茶叶、礼品等。大额无清单票据4张共计32000元,仅注明用于抗洪抢险慰问及上级来人加班等支出;办公用品票据无清单金额17875元。用于学习考察费用票据5张共计18700元,其中1600元无经办人、15100元无日期。2007年7月10#凭证支出会务费30000元、2008年9月10#支出民行工作会议住宿费1824元、11月17#凭证支出法警工作会务费9612元等未附会议通知等相关证明文件(据有关人员介绍无书面会议通知)。以封闭办案事由列支无清单大额住宿费发票17张累计143320元,其中2008年12月4#凭证支出封闭办案住宿费9980元为被审单位自已开具;2008年6月15#凭证支出封闭办案住宿费25200元(金水宾馆)与7月5#凭证支出招待费19800元(聚仙楼)出自同一本票据,且日期、开票人都相同。上述支出票据被审单位均未提供能说明其真实性的依据。
以上问题违反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及《会计法》等有关规定。
(六)未落实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
县检察院没有对颍上县审计局《关于颍上县人民检察院2003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意见》(颍审行意[2004]50号)中所提出 “行政经费挤占业务经费”、“擅自使用扣押物”的问题进行整改,特别是“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大额支付现金,白条抵库”的现象依然严重。本次审计发现前次审计查出的多数问题没有得到整改。
责任分析:艾民同志任职期间虽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注重票据的审批环节,但是有些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制度不够严格,开支较为混乱。对审计中发现的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艾民同志负直接责任;对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艾民同志负主管责任。


审计建议

(一)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财经制度,规范财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严格票据审核,规范支出票据,禁止铺张浪费,及时清理单位及个人欠款。
(二)对挤占业务经费问题,应严格执行《检察院业务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按开支范围规定的科目核算,各项开支严禁相互挤占挪用。
(三)对于擅自使用扣押物问题,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四)及时索取办公楼等各类基建工程发票,冲调有关账目,监督施工单位及时缴纳各类税款。
(五)建议对“未经审批借款、串换部分支出票据、招待费支出超限额”等问题的责任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审计意见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收到审计报告后,检查院十分重视,主要负责同志就如何做好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分管负责同志带领办公室人员认真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时在党组会上进行了通报,组织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在全院开展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大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规范财务行为。针对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进一步明确职责,把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并成立本院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加强本院财务收支的领导和监督,提高财务管理的民主水平。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采取了具体整改措施。
    1、严格区分行政经费和业务经费,进一步增强民主、节俭理财意识,加强财经财务纪律教育,控制行政经费支出,提高管好、用好
检察业务经费的责任意识。
    2、加强现金管理,杜绝白条抵库。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本院干警因公出差或购物在办理事先借款时,一律填写借款单,并经领导审批,支款记入应收或暂付款帐内。出差回来或购物完成后,及时报销冲账,努力做到现金管理日清月结。
    3、制定本院《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规定》。每半年对扣押物品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同时,按规定做好扣押款物的随案处理工作,杜绝私自使用扣押物品。
    4、认真落实县委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控制招待费支出。进一步修订完善本院公务接待制度,一是明确接待原则,公务接待实行集中管理、对口接待、申报审批、定点安排、厉行节约、定期结帐的原则。二是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的范围,公务用餐接待是指因工作需要,由院办公室按标准和程序并在指定地点对来客进行餐饮接待的行为。三是进一步严格定点就餐制度和接待标准,公用餐一般定点进行,严格执行县公务用餐接待限定标准。四是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公务接待实行对口、对等接待,尽量控制陪同人员。五是加班工作餐实行盒饭制度,每人、每餐标准为十元。
    5、及时冲调有关账目,建立并完善固定资产出入库制度,完善固定资产入账登记。规范使用行政事业收据或安徽省非税收入专用票据,完整填写开票日期、收款日期等票据内容。进一步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加强票据审核,杜绝无章、无经办、无日期的票据出现,凡大额支出票据,均应附有支出清单,否则一律不予报销。禁止串换票据。

三、姚民同志任颍上县交通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


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县交通局是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内设7个股室,直属管理机构28个,其中:颍上县公路运输管理所、颍上县县乡公路管理所属二级机构,另有公路征费稽查站、出租车管理站、客运管理服务站、公路工程实验检测中心、GPS监控中心、交通执法监察大队、治超大队、交通系统工会、公路工程实验检测中心及17个交管站;直属管理企业8个,分别是:局劳动服务公司、汽车维修协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颍上县春晖驾驶员培训学校、玫瑰园停车站、颍上县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颍上县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鸿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08年4月交通局内部成立会计核算部,除颍上县县乡公路管理所外,统管27个直属管理机构资金。截止2009年5月,单位职工894人,其中财政拨款行政在编人员17人、离退人员42人。
(二)被审计单位经济责任人的情况
姚民局长任期为2007年4月至2009年2月,负责主持交通局党务和行政全面工作。
(三)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1、2007年至2008年两年总收入4974.63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3588.0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67.5万元,拨入专款178万元,事业收入687万元,附属单位缴款4万元,其他收入150.08万元;总支出4376.62万元,其中:拨出经费958.7万元,事业支出3258.38万元,上缴上级支出159.54万元。2008年底滚存结余-43.24万元。
  2、2007年至2008年两年共收取规费、罚没收入共3885.35万元,其中:养路费1467.46万元,运管费687.46万元,罚没收入1730.18万元;缴入非税局3883.35万元;收取客运货运附加费1291.83万元,全额上缴市局。


审计结果及评价

通过对该单位有关账务及资料的审计查阅,延伸调查有关所属单位及人员,姚民同志能认真履行自己职务赋予的各种责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能够围绕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工作重点,依法组织交通规费征收,并加大征收力度,任期内均能够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且收入逐年增长。两年完成累计近亿元资金“村村通”工程435.9公里、9268.96万元颍城至刘庄煤矿快速通道工程14.25公里的建设任务;投入327.83万元,养护公路520公里。两年共检测车辆7000余辆,创造了较好的营运环境。同时局成立了招标委员会,就“村村通”工程进行了招投标,并邀请相关单位参加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财务管理模式有新突破。2008年4月成立了交通会计核算部,统管了28个管理机构的资金,由原来资金流于财务监督之外到现在资金流向有帐可查有据可寻。制订了考勤、小车使用及管理、公务接待、财务工作、财务审批等制度,并汇编成册,两年来财务管理较为规范。
(三)积极为职工创造就业机会,维护了稳定。任职期间成立了公路工程实验检测中心、GPS监控中心,为本单位职工提供了就业机会,解决了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缓解了交通局自身的压力。
(四)基层站所设施得到改善。加大对基层交管站的投入,半岗、王岗、谢桥等11个交管站购置了办公用地,部分已开始兴建,为今后标准化站达标打下好的基础。
(五)注重机关人员培训和强化内部管理。先后举办了执法人员培训班2期,培训人员230余人,参加省交通厅会计培训班,培训人员18人。制定《关于认真开展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关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的实施意见书》等,并由一把手与基层站、所负责人签定了《全县交通系统党风廉政责任书》,对提高交通队伍整体素质方面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姚民同志任职期间,颍上县交通局的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上级主管部门认可,获得若干项集体荣誉,主要有:2007年被安徽省交通厅授予全省公路建设工程先进单位;2008年被安徽省总工会授予职工书屋;连续两年被阜阳市交通局授予先进集体、劳动竞赛优胜单位;2007年被阜阳市妇联会授予三八红旗集体;连续两年被县人民政府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2007年被县委授予先进党支部;2008年被县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荣誉。
姚民同志任期内总体上财务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支出票据规范、审核把关较严,支出较为严谨,但仍存在部分非税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票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在单位费用支出中,未发现姚民同志存在个人经济问题。
 

审计发现的问题及责任分析

(一)非税收入未缴存非税收入户191.72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07年至2008年两年共收取非税收入191.72万元,其中:罚没收入2万元;检测站、八里河、耿棚、六十铺、谢桥交管站房租费共6.42万元;驾校、玫瑰园停车场(延伸至2009年6月)承包费176万元;土地转让费1万元;谢桥停车场管理费0.96万元;驾校报废汽车款3.7万元;其他1.64万元。存入财政局基本结算户18.62万元,交通局核算部帐户23.1万元,安徽省鸿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帐户150万元。以上违反了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审计期间已将检测站房租1.62万元,罚没收入2万元上缴非税局。
(二)未按承包协议收取承包费,应收未收国有资产承包收入150万元。颍上县春晖驾驶员培训学校于2007年5月28日出租,租期5年,每年100万元,首付三年承包费300万元,车辆设施、设备交接完毕付齐,截止到审计日仅收取春晖驾驶员培训学校承包费150万元,仍有150万元没有及时收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三)交通局下设机构公路工程实验检测中心、GPS监控中心成立手续不合规。交通局2008年成立县公路工程实验检测中心、GPS监控中心,目前经营正常,均没有向人事等相关部门报批。
(四)国有资产出租、处置未经批准。颍上县春晖驾驶员培训学校、玫瑰园停车场经交通局领导班子及有关人员研究,分别于2007年5月、12月对外承包,未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2008年耿棚交管站处置土地价款1万元未申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违反了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五)向企业摊派费用80791.8元。2007年至2008年两年交通局在颍上县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报销费用80791.8元,主要为印制贺年卡、交通系统春晚费用、招待费、差旅费、燃油费等。违反了《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六)招待费超限额16.71万元。2007年至2008年两年共开支招待费22.29万元,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财政部财预字[1998]159号转发)第三条: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招待费的开支标准,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最多可开支招待费5.58万元,超限额支出16.71万元。其中:2008年没注明招待对象及事由的0.65万元,招待附件不齐全的2.54万元,以办公用品等名目开支的招待费1.53万元,以招待为名请客送礼的0.94万元,同城招待数额异常的1.5万元,大额无清单的招待费1.1万元,单笔大额招待7次0.58万元,异地招待58次2.35万元,帐外列支招待费1.46万元。
(七)部分票据使用不规范。1、部分收费票据不规范。县交通局会计中心帐、交通核算部帐、安徽省鸿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帐分别收取承包费,销售门面房收入、房租收入等均没有给对方开具任何票据,GPS监控中心主营业务收入、公路工程实验检测中心主营业务收入均使用白条收据。2、部分支出串换票据。如:2007年用千百意购物中心票据列支非该商场日常零散用烟920元;2008年一张票据(天宇购物广场)列支耗材消耗15800元(经了解是从厂家购招待用酒,用其发票代替);2008年用三八购物广场票据列支非该商场日常办公用品1431元;2008年12月天宇购物广场票据列支办公用品15200元,其中5592元为制作制度牌子费用用天宇票据代替。
(九)漏缴税金11305.62元。检测站、八里河交管站等房租收入64200元,漏缴各种税金11305.62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十)审计意见和建议没有落实。县交通局没有对2007年度颍上县审计局《颍上县交通局原局长姜辉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颍审经报〔2007〕18号)所提意见和建议“建立资金和资产的核算和管理”及“对往来帐及时清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未进行落实。没有对帐外402.54万元固定资产进行补记,且2007年至2008年12月仍有汽车和电脑等8.93万元固定资产没有列入“固定资产”科目。且“其他应付款”“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均为以前年度遗留,新增“其他应收款”539.97万元,主要为下属机构经费不足借款及直属企业借发展资金等。
 责任分析:由于交通局单位规模大、人员多、历史遗留多,及姚民同志任交通局局长期间,财经制度未能执行到位,以至造成上述问题的存在。对本次审计中发现的财政财务收支中存在的问题,姚民同志负直接责任;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姚民同志负主管责任。


审计建议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财经法规制度,应做到:
(一)建立健全资金、资产的核算和管理,真实、完整核算财务收支。固定资产411.47万元与会计核算中心协调登记入账。
(二)非税收入扣除税金后186.97万元由我局收缴上缴财政,漏缴税金11305.62元自行与税务部门联系清缴。
(三)完善国有资产处置、出租手续,履行承包协议,及时收回150万元承包费用。
  (四)加强财务和票据使用、管理,确保票据的真实性,从严控制各项支出,特别是招待费支出。禁止转移支出,向企业摊派费用。
  (五)往来帐及时清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对于直属机构确因工作经费不足,应通过拨款的方式弥补经费,避免往来款长期挂账无法清理。
  (六)对成立公路工程实验检测中心、GPS监控中心要尽快履行报批手续。


审计意见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一)帐外固定资产问题,已经和会计核算中心联系,2010年初入账。
(二)非税收入186.97万元已由交通局上缴财政专户,漏缴税金问题,已经和税务部门取得联系。
(三)驾校150万元承包费交通局正在催交,争取12月底收回承包费用。
(四)票据已经整改,对下属单位已经建立了领销票据台账。
(五)往来账正在清理之中。
(六)对成立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GPS监控中心手续已经报上级单位,正在进一步完善审批。

四、鲁口镇原党委书记兼镇长陈德刚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基本概况

(一)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鲁口镇耕地面积3.6万亩,总人口35665人,下辖7个村和1个居委会。拥有镇办焦岗湖实业开发总公司。镇直机关内设机构10个,分别为党政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农村经济与统计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站、乡镇事务服务站、土地与村镇服务站、文化与广播服务站、乡镇财政所、计划生育服务站。截止到2009年6月底镇财政供给人数32人,离退休人员38人。
该镇财务开支由陈德刚同志“一支笔”签批,包括镇属企业颍上县焦岗湖实业开发总公司及村级“一事一议”资金。
(二)被审计责任人的基本情况
陈德刚同志于1999年1月任鲁口镇镇长,2006年3月至2009年6月任鲁口铺镇党委书记兼镇长,主持党委、政府全面工作。


审计结果及评价

陈德刚同志任职期间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抢抓机遇,大力发展水产养殖、畜禽规模养殖、粮食加工等特色经济,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主要体现在:
1、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快农业、、渔业、畜牧业产业步伐,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一是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抗灾防灾能力。完成焦岗湖圩堤除险加固土方量5万立方米,开挖孙家沟下段长1500米,土方量2.8万立方米,新增灌溉面积1.8万亩。二是畜牧业有了显著发展。全镇拥有规模养鸡场4个,存栏20432只,百头以上规模养猪场5个,猪存栏5145头。三是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发展高效农业。开发1.8万亩小麦良种基地、2.1万亩大豆良种基地取得明显效益。
2、加快了集镇建设步伐。通过向财政争取、社会融资、招商引资等筹资方式投资,加快鲁口镇集镇建设开发,目前街道四纵四横基本格局已形成,供排水、电力、绿化等配套设施基本齐全。镇北新村规划方案已定,正在建设中。
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利用焦岗湖水产资源优势,引进珍珠养殖项目,投入资金200多万元,现已列入县“5511”计划项目库。
4、加大对教育、文化事业的投入。该镇11所中小学实施了农村远程教育工程,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实现了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
5、农村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修筑“村村通”水泥路11.1公里,全镇8个行政村全部实现村村通。
6、民生工程逐步落实。敬老院、司法所、变电所及部分村室、卫生室民生工程已完工,部分已投入使用。
陈德刚同志任职期间,鲁口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上级有关部门的认可,获得若干项集体荣誉,主要有:2006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鲁口镇2005年度优质大豆规模基地建设先进单位一等奖;2007年被阜阳市农业委员会授予2006年度渔业富民行动渔业强镇;2007年被县政府授予全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先进乡镇;2007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07年抗洪抢险先进集体;2008年被县政府授予200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从近几年来镇政府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财务收支审计情况看,该镇在财务收支和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问题。如:部分收入未缴存非税收入专户;处置、购置汽车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列支大量不合理支出;账务处置不规范等问题。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与责任分析

(一)镇属实业开发公司产权不明、政企不分
实业开发公司为1994年成立的镇办企业,经营资产为政府所有的1.9万亩焦岗湖面开发的鱼塘,所有权理应为镇政府所有,但成立之初批复为集体企业,现法人代表为一村民,从现有营业执照及镇财政、公司账表均不能反映其所有权为政府。公司管理人员为镇政府人员兼职,公司财务由镇政府法人代表审批,镇政府2007年至2009年6月直接在公司开支费用194万元,其中杨湖国税分局从镇政府列支经费补助和费用6.86万元。
(二)非税收入未缴存非税收入专户6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007年处置镇政府汽车一辆,处置价款6万元,存入以颍上县焦岗湖实业开发总公司公司账内。
(三)购置、处置汽车未经批准
开发公司帐内购置汽车两部,其中2007年购置现代汽车一辆,户名:颍上县焦岗湖实业开发总公司,价款193630元;2008年购置瑞丰汽车一辆,户名:鲁口镇人民政府,价款137670元,以上两辆车均为镇政府使用,且购置未经纪委批准;2007年开发公司帐内处置镇政府汽车一辆,未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四)不合理支出315632元
开发公司帐内列支镇政府购买鱼蟹等费用315632元,其中:2007年142197元,2008年49623元,2009年123812元。
(五)招待费支出超限额25.62万元。2007年至2009年6月共开支招待费49.23万元(不包括用打印费、租车费票据变相开支招待费),超限额支出25.62万元。
(六)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票据使用不规范,开发公司收取部分鱼塘承包费使用自制收据,部分鱼塘承包费直接由镇政府出具的购鱼白条抵扣。
2、计划生育抚育费专项收入没有及时开票1.9万元。经对非税收入专户进行审查,计划生育抚育费专项收入部分票据为后补票据,截止到2009年6月仍有1.9万元没有开具票据。
3、购置的固定资产未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镇政府帐内购买的空调、打印机等1.14万元;计生经费帐内购置的电脑、空调等1.31万元;开发公司帐内未设置“固定资产” 科目,账内购置汽车两辆车及传真机、打印机,价款337930元,以上购置的固定资产均未经“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4、专项资金未完全纳入专项资金账内核算。该镇2008年以前未设立专项资金帐,2009年虽然设立了专项资金账,大量专项资金仍未在该帐反映,如:焦岗湖圩险工程款、挖沟工程款、体育设施款、修路款、挖地赔偿款均通过镇政府账往来款科目核算。
5、部分支出手续不合规,大额使用现金结算,如:开发公司帐内列支堤坝除险加固工程款100000元,没有开具发票,也没有工程预、决算,只附工程协议书,且工程款为现金支取。
6、会计核算不规范。该镇部分收入、支出通过往来科目核算。如:零户转款通过暂存款核算,支出在暂存款中列支,支出主要为燃油费、修车费、招待费等。
7、企业账目不规范。镇属实业开发公司账目设置不规范,账内仅设置收入、支出科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科目均未设置,且未作企业报表。
8、村级代管资金管理不规范。审计对村级“一事一议”资金进行了调查,全镇收取的农民“一事一议”资金由镇农经站代管,资金存入会计经办人开设的个人储蓄账户,且部分大额支出不规范,主要表现为工程款,均没有合法的税票,仅以工程验工报告表、工程协议书或申请报告作为支付款项的依据,其中开支1万元以上大额工程款11笔,计款47.15万元,如2006年支付王沟土方开挖工程款11.62万元,2007年支付孙家沟土方工程款9.69万元,2008年支付焦岗湖加固工程款4.5万元,2009年支付建造防汛器材库款7.65万元。
责任分析:陈德刚同志在任职期间,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方面属历史遗留,另一方面属政策把握不严、财经法规未执行到位,对审计发现的财务收支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陈德刚同志负直接责任。


审计意见及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鉴于非税收入6万元已上缴非税局,今后应加强非税收入征收和管理,执行收支两条线。
(二)明晰产权,确认镇政府对公司的所有权明确收益分配原则,严禁镇政府费用由开发公司列支,规范政府对企业投入渠道和形式,将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并严格收入票据管理及使用。    
(二)对购置及出售固定资产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手续问题,建议予以补办,将未纳入帐内核算的固定资产及时纳入账内核算。
(三)规范支出管理,真实反映各项支出,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数额,特别是招待费,禁止铺张浪费,杜绝不真实的票据及不合理支出列账。对于超出现金结算支出范围的应通过转账结算。
(四)对计划生育抚育费专项收入未及时开票1.9万元问题,予以纠正,严格按程序征收。
(五)规范单位账务核算,对部分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问题,应单独设账核算,严禁收入、支出通过往来款核算;健全企业帐表。


审计意见及建议落实整改情况

鲁口镇高度重视审计意见及建议,镇成立了由李德传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研究,并于2009年12月9日召开了党政联席会,就审计报告所提意见及建议进行了逐条落实。


五、六十铺镇党委书记苏宇同志、原镇长钱丽萍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基本情况

六十铺镇地处105国道与102省道交汇处。国土面积82.5km2,耕地面积5271公顷,总人口59461人,其中农业人口56000人,下辖10个村民委员会和一个居民委员会。2007年底在职职工56人,离退休人员72人。
苏宇同志于2007年1月至今任六十铺镇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钱丽萍同志于2006年4月至2007年12月任六十铺镇镇长,负责镇政府全面工作。
 

审计结果及评价

(一)任期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单位:万元
年  度
项  目 2006年 2007年 合计
预算收入 217.83 176.91 394.74
补助收入 511.88 742.69 1254.57
合计 729.71 919.6 1649.31
预算支出 524.88 751.16 1276.04
上解支出 217.83 176.91 394.74
合计 742.71 928.07 1670.78
累计结余 360.44 282.69 
(二)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苏宇、钱丽萍两位同志任职期间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抢抓机遇,大力发展生态循环经济及民营企业,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主要体现在:
1、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六十铺镇始终坚持鼓励、扶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原则,营造民营企业发展的宽松环境。大力支持、发展养殖业、种植业,积极鼓励引导村级组织成立农民科技推广服务协会,建立了六十铺村、马付村、高莱园村万亩优质无公害蔬菜基地及桃花店村黄牛、奶牛、波尔山羊养殖示范基地等,该示范基地黄牛存栏200头、奶牛存栏620头,全镇规模养殖户达20多户,规模达到县级以上养殖小区8家;探索新的循环经济发展的路子,成立了经纬循环农业有限公司,采用了“粮-猪-沼-菌-菜”生态循环经济模式,集小麦加工、生猪养殖、沼气利用、菌类种植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经济实体,目前该公司吸纳了360多名农民就业,实现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
2、加快了对镇区基础设施的改造和新街开发,提升六十铺整体形象。通过向财政争取及筹资的方式投资100多万元对原老街进行路面整修,对中心街、富民街、六南街、建材街以及沿105国道和102省道两边进行了绿化整修,对原有下水道进行了改造,完善了配套设施,改善了城镇居民的居住和生活环境。
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健全招商引资责任考核制,实行机关干部全员招商,实行机关干部全员招商。两年来,实现招商引资项目5个,通过引进资金,使全镇的经济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4、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六十铺镇积极筹资购买了100亩土地兴建了六十铺中学新校区,该学校正在兴建中,建成后将大大改善该校教学条件。
5、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该镇历史遗留问题两位同志非常重视,任职期间化解债务98万元。
6、农村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争取以工代赈、财政扶贫资金450万元,实施了陈老路、彭庙扶贫路、六马路、彭战路、高菜园中心路工程,全镇“村村通”工程两年来增加36公里,改善了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活水平,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繁荣与发展。
从两年镇政府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财务收支审计情况看,该镇在财务收支和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收入未缴存非税收入专户;挤占专项资金;部分资金的主管会计兼任现金会计,不符合内部控制的要求。从提供的审计资料中,未发现两位同志有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与责任分析
(一)非税收入未缴存非税收入专户2.13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007年收取卖车款1.5万元未缴入非税收入专户;用行政事业收据收取联通公司基站租赁费0.63万元直接坐支用于网络使用费、网络设备费。违反了《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审计期间已将2.13万元缴入非税收入专户。
(二)行政经费挤占专项经费22.51万元
1、2006年至2007年度行政经费挤占计划生育专项经费21.4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修、招待等方面。
2、2007年专项资金帐列支市场管理及卫生费1.1万元。审计期间已纠正。
(三)招待费支出超限额41.85万元
两年镇政府经费账列支招待费32.92万元,超限额支出27.92万元;两年计划生育经费帐列支招待费16.93万元,超限额支出13.93万元。违反了《行政事业单位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四)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往来款长期挂账,没有及时清理。截止2008年11月30日,镇政府经费账暂存款43.78万元、暂付款38.42万元、计生经费帐余额应付帐款11.56万元,均是以前年度挂帐。
2、票据使用不合规,部分收入使用自制收据。2007年至2008年11月收土方款2.8万元,工程队管理费0.95万元,卖车款1.5万元,均使用自制收据。
3、部分支出手续不合规。如:2007镇政府经费帐化解债务支出14000元以借据列支;修车费9750元没有修车清单。
4、部分帐没有设“固定资产”科目。审计发现镇财政所帐内没有设“固定资产”科目,购置的空调、数码相机、打印机未计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5、现金管理手续不严。截止到2008年11月30日帐内一人经手的现金余额高达15.11万元,经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结果是:领导签批的票据4.79万元,领导未签批的票据2.31万元(会计经手),借条6.46万元(领导未签批借条5.96万元),现金差额1.55万元,形成的差额的原因主要是现金因公付出后没有及时完善借款手续,对此经办人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违反了《现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审计事项的有关说明:由于我局开展了2006年计划生育专项经费审计,此次审计没有对2006年计划生育经费进行审计。
责任分析:对审计发现的财务收支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苏宇同志负任期内的主管责任。钱丽萍同志对财务收支中存在的问题负直接责任,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负主管责任。


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加强非税收入征收和管理,执行收支两条线,并严格收入票据管理及使用。       
(二)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要进行有关账务调整,归还资金原渠道。
(三)规范支出管理,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数额,特别是招待费,禁止铺张浪费。
(四)购置固定资产未纳入帐内核算的要及时纳入账内核算。
(五)六十铺镇党委、政府应对财务管理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现金管理,对往来款进行认真清理,特别是老的个人欠款应详细逐人排查,逐项落实;对财政所现金会计经手借出的款项要自行清理。并将以上清理结果函告我局。


审计意见及建议落实整改情况

六十铺镇政府审计期间已将2.13万元缴入非税收入专户,专项资金帐列支市场管理及卫生费问题已纠正。对审计报告发现的其他问题召开党政联席会,进行了积极的整改,并把整改情况函告我了局。其中,对往来款进行了认真清理,部分支出手续不合规的进行了纠正,对固定资产进行了补记。

六、江口镇原党委书记曹毅同志、原镇长方国标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


基本情况

江口镇全镇总面积80平方公里,2009年6月末全镇总人口8.2万人,辖16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居委会。镇政府行政编制65人,事业编制57人。
曹毅同志自2007年1月至2009年6月任江口镇书记,负责党委全面工作。方国标同志自2007年1月至2009年6月任江口镇镇长,负责政府全面工作。


审计结果及评价

(一)镇财政、财务收支状况
2007年度镇财政总收入831万元,其中:本年一般预算收入56万元,补助收入613万元,上年结余162万元;本年总支出65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597万元,上解支出55万元。
2008年度镇财政总收入934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09万元,补助收入646万元,上年结余179万元;本年总支出723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614万元,上解支出109万元,年终结余211万元。
2007年1月至2009年6月,煤矿铁路专线建设拆迁赔偿资金总收入1179.36万元。总支出445.87万元,其中:各项赔偿支出及拨付修路款353.3万元,公务费用等支出92.44万元,其他净支出0.13万元。结余733.49万元,其中:银行存款676.13万元,现金4.5万元,暂付款52.86万元。
淮北大堤加固工程江口集改线段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700万元,已上缴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二)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江口镇原党委书记曹毅、原镇长方国标两位同志任职期间,能够围绕县委、县政府经济工作中心认真履行职责,对政府重大事项和支出能够集体研究、民主决策。
1、配合县淮北大堤加固工程拆迁安置办顺利完成江口集段改线群众拆迁安置工作,并结合集镇村庄布点规划,加快新农村建设和集镇开发步伐。做好地矿关系协调和煤矿铁路专线建设拆迁赔偿工作,坚持领导开门接访、带案下访,并深入做好群众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
2、抓好财源培育,镇财税收入稳步增长。完善财经管理制度,经费支出基本做到手续完备,支出票据有经手、有签批,稍大额支出同时报书记审签。基本杜绝了白条支出、维修费、租车费无清单现象。  
3、成立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办法,抓好招商引资工作,相继使颍河木业有限公司、恒源摩配有限公司、浩城家具广场、颍上县胜昌木业制品加工厂等成功引进、顺利投产。重点扶持购物广场、金广大酒店,积极鼓励服装业和特色小吃等产业发展。
4、依托广播“村村通”工程,加强文化宣传和组建地方文艺团体,成功举办鲁班庙会。做好防汛抗灾各项工作,2007年镇被评为“省级先进集体”。
5、综治、信访稳定工作取得成效,计生等其他社会事业全面推进。
审计未发现两位同志有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核算管理不规范
1、专项资金未做到专帐核算。镇财政对民政救灾、捐赠资金,土地复垦资金、抗旱、防汛资金、扶贫修路等专项资金未设置专帐进行核算,而是在镇公务经费帐核算,专项资金与公务经费混在一块,不能分别反映各自收支情况,不便于资金的监管。
2、财务错记和混淆支出科目细项。镇政府经费帐、计生经费帐将部分招待费、办公费、租车费和固定资产购置以及专项资金支出记入“经费支出-其他”科目细项内,如:镇政府经费帐2007年度办公费等公务支出105.62万元,其中列“其他”细项的支出43.29万元;2008年度办公费等公务支出78.42万元,其中列“其他”细项的支出26.29万元,2009年1至6月公务费支出59.23万元,其中列“其他”细项的支出18.62万元。经审计核定,镇政府经费帐2007年至2009年6月共少反映招待费7.7万元。另外还存在将部分租车费记入差旅费、招待费记入办公费等现象。
镇计生经费帐2007年度共列支公务费33.6万元,其中列入“其他”细项的支出11.89万元,2008年度共列支公务费48.03万元,其中列入“其他”细项的支出22.84万元,2009年1至6月共列支公务费25.76万元,其中列入“其他”细项的支出10.59万元。2007年至2009年6月共少反映招待支出共计3.24万元。
3、有关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未设立和登记固定资产卡片,且存在帐实不符现象。镇财政对上级部门下发以及购置的固定资产未设立和登记固定资产卡片,部分资产购置未登记固定资产帐,如:镇政府经费帐列示2007年购长虹彩电一台0.11万元、办公桌椅、床1.02万元,购松下传真机一台0.09万元均未记入固定资产科目。
4、大额现金支付。计生经费帐2007年2月购计生用面包车一辆4.95万元,2009年1月、6月预付计生办公楼工程款12万元,煤矿铁路专线赔偿专帐2007年购小车一辆16.84万元,拨付部分村铁路专线赔偿修路款56.74万元,以及镇政府经费帐列购电脑、桌椅、床等大量资产及设备均现金支付。
5、镇政府经费帐往来挂帐余额较大,部分未及时冲帐。截止2009年6月末,镇政府经费帐暂存款余额35.68万元,暂付款余额62.52万元,另计生经费帐其他应收款余额17.64万元。暂存款中预算内暂拨党报党刊款6.33万元,未与暂付款垫付镇直单位报刊款2.73万元冲帐;暂存款、暂付款中下派干部项目款2万元未互相冲帐;办公楼建设未及时决算,至审计日帐面仍挂暂付款35万元,尚欠10多万元。
(二)部分支出把关不严
1、部分招待费“三单合一”把关不严。审计发现除在镇食堂的招待有公务呈批单外,在乡镇及以外饭店的招待均无公务呈批单,且在镇食堂的招待支出不足总支出的三分之一。
2、部分租车呈批程序不合理,租车费、燃修费较大。审计发现,镇政府办公室核签部分因公租车呈批单日期在实际租用车辆日期之后,镇小车燃修未定点。镇政府经费帐2007年度“交通费、差旅费”支出19.98万元,2008年度支出24.56万元,2009年1至6月支出11.45万元,以上支出大部分为小车燃修费、过桥过路费及租车费,其中2007年度租车费3.83万元,2008年度租车费6.82万元。计生经费帐列支2007年度租车及燃修费5.35万元,2008年度5.46万元,2009年1至6月3.63万元。另外铁路建设赔偿专帐2007年元月至2009年6月列支燃修及租车费4.66万元。
(三)挤占专项资金68.91万元
1、镇公务费挤占扶贫等专项资金23万元。2007至2008年度,镇政府经费帐收到拨入扶贫资金修路款及公路建设配套款38.45万元,期间共用于修路支出8.17万元,余30.28万元;另暂存款科目修路款净结余1.24万元、建校款挂帐9.4万元(李海建校款4.4万元、其他应付建校款5万元);2007年拨入文化扶贫资金2.5万元;2009年拨入“村村通”广播资金3万元,以上资金应结余46.42万元,而2009年6月末镇政府经费帐实际结余资金(现金及银行存款)23.42万元,其余专项资金23万元均未使用而被公务费支出、暂付款等挤占。
2、镇公务费挤占铁路专线赔偿专款45.92万元。2007至2008年度新集煤矿拨付煤矿铁路专线拆迁赔偿款457万元,其中:乡镇建设费13.52万元、拆迁奖励3万元,而期间支付公务费等52.54万元,挤占公建费、排水桥涵、道路及农田损失赔偿款36.02万元;2009年又拨入丈量等办公经费30万元,当年支用办公费等公务费39.89万元,挤占相关赔偿款9.89万元,共挤占公建费等专项赔偿款45.91万元。
(四)乱发补助30.87万元
镇政府经费帐2007年2月23#证,发放21位镇政府人员节假日加班补助人均1000元年计2.1万元,发放上述人员超勤补助人均600元计1.26万元;发放2006年全年假日补助人均500元,28人计1.4万元、24人人均800元计1.92万元;2008年2月23#证发放54位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7年度误餐费人均500元计2.7万元;2009年元月14#证在发放正常考勤费每月40元和2009年春节加班补助之外,发放镇政府工作人员节假日、星期天加班补助人均1000元,17人计1.7万元、50人人均600元计3万元;2009年1月18#证发放党政班子成员2008年节假日值班补助人均200元,17人计0.34万元、值夜班补助每人每月50元,16人计0.96万元。
计生经费帐2008年2月发放计生人员2007年度误餐补助,人均500元计0.75万元;2008年2月发放政府工作人员及计生办、服务站等计生岗位津贴,月均60元,16人计1.04万元;2008年7月发放38位政府工作人员、16位计生工作人员下村补助,人均150元计0.81万元;2009年1月发放34位政府工作人员计生迎检误餐补助,人均1000元计3.4万元、村干部人均200元计0.7万元;2009年1月发放政府工作人员及计生办、服务站人员14人2008年计生岗位津补贴,人均年1440元、计生聘用人员4人年均960元、1人年720元计2.47万元。
煤矿铁路专线建设拆迁赔偿专帐2008年1月发放16位政府工作人员值班补助,人均600元计0.96万元,发放14位政府工作人员人均400元补助计0.56万元;2009年6月在发放丈量工作实地测量人员和后勤人员15天补助之外,又发放30位政府工作人员人均1500元计4.5万元,另发放2名司机30天补助0.3万元。
(五)任期内两个年度招待费超限额25万元
任期内镇政府经费帐及计生经费帐共列支招待费42.4万元。其中:2007年度镇政府经费帐、计生经费帐实际共列支招待费15.24万元(不含王贻颍任期内签批支出6.22万元),占镇公务费总支出115.2万元的13.2%;2008年度实际共列支招待费14.46万元,占镇当年公务费总支出119.75万元的12.1%,任期内两个年度招待费支出共超限额25万元。
另外煤矿铁路专线建设赔偿专帐列支招待费支出21.55万元(饭店招待10.63万元、烟酒购置10.92万元)。
任期内共开支招待费57.73万元,月均1.92万元。
责任分析:江口镇资金存在的上述问题,曹毅同志应对支出审核不严、招待费支出超限额、挤占专项资金、乱发补助问题负直接责任,方国标同志应对镇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负主管责任,对支出把关不严、招待费支出超限额、挤占专项资金、乱发补助问题负直接责任。

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核算水平,规范财务操作;
(二)增设镇固定资产卡片,完整反映固定资产状况;
(三)及时清理个人借款等往来挂帐,及时清理暂付给有关村的铁路专线赔偿修路款;
(四)镇财政今后支付工程款要直接支付施工方,并杜绝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五)对乱发补助问题,责令调整有关帐目予以纠正;
(六)严禁挤占专项资金行为,对存在的挤占专项资金问题进行帐务调整,归还原资金渠道;
(七)严格公务用车及招待费支出审批。


审计意见及建议落实整改情况

江口镇在收到原党委书记曹毅、原镇长方国标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后,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在会上认真地学习了审计报告,在全镇的干部大会上进行了传达,要求党政办、财政所认真落实整改,并制定了《江口镇政府公务接待制度》、《政府食堂管理制度》、《政府公用车辆使用呈批制度》,严格控制相关支出;制定了《江口镇财政资金支出审批程序》、《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错用科目进行了调整,专项资金实行了专账核算;对漏记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登记并建立了台账;对往来账进行了清理,暂支工程款督促相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七、半岗镇原镇长席刚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基本情况

(一) 被审单位基本情况
半岗镇地处我县南部,淮河北岸,总面积71平方公里,耕地44250亩。南部沿淮河北岸自西向东,有小渔场、邱家湖、高庙西洼和戴家湖,属淮河中游行蓄洪区的一部分。
该镇内部机构设置8个,分别为党政办、经济发展办、农村经济与统计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站、乡镇事务服务站、土地与村镇服务站、财政所、计划生育服务站。全镇财政供给人数167人(含离退休人员)。
(二) 被审计责任人的基本情况
席刚同志于2007年1月任半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8年5月至2009年6月主持镇党委政府、政府全面工作。


审计结果及评价

(一)任期内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08年度镇政府经费账收入2476594.40元,其他收入396184.98元,年度经费总支出2904816.61元。2009年6月(未决算数)镇政府经费账收入981553.70元,其他收入61261.25元,经费支出1105587.54元。截至2009年6月镇政府经费账累计结余347896.80元(未决算数)。
(二)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席刚同志任职期间能够围绕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开展工作,努力节约资金,使全镇经济建设、社会各项事业和基层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为:
1、着重把招商引资作为全镇工作的重头戏抓实抓好。充分利用本镇外出务工人员多的人力资源优势,通过各种关系链,吸引客商投资,争取上海哈德文化有限公司,投资2000万元兴建了前李大街;新增规模企业(米厂)2家,在2008年初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了招商引资一等奖和新增规模企业奖。通过招商引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个体私营经济。
2、以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为重点,注重社会事业发展。大力实施“村村通”公路建设工程,各方筹措资金。新修街道三条,下水道两条,使半岗集街道基本实现硬化。截止2008年底共新修建水泥路15.2公里,正在实施修建邱家湖4号路,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的出行。实施了“户户通自来水工程”,把此工程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全面推广该项工程,使该镇自来水厂充分发挥效益,力争全镇85%以上的群众都能吃上干净卫生的自来水。新修前李敬老院和庙台敬老院两座,争取资金建设半岗镇文化馆一座、司法所一座。计生服务站和国土资源所正在建设中,并将原计生大楼拍卖了75万元。2008年争取了土地复耕经费及国土局土地修复经费,初步改变了半岗镇基础设施、文化设施落后的状况。
3、席刚同志任职期间制定了各种财务管理制度,并对财经管理制度进行细化,严格制度的执行。财务开支实行镇长“一支笔”审批,重大经济事项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签批手续完备,开支票据基本合规。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责任分析

(一)挤占、挪用专项经费78.79万元
1、2008年6月半岗镇政府将林业经费5万元用于发放该镇计生办2007年度表彰大会奖金,并于2009年1月归还2万元,截至审计日余下3万元仍未归还。
2、 截至2009年6月,计划生育专项经费中直接用于镇政府食堂伙食费、招待费、汽车维修费等各类经费开支共计75.79万元(其中有2万余元为还以前年度欠款)。
(二)计生非税收入35.20万元未及时开票
审计非税收入专户发现,部分票据为后补票据。经调查,为了完成计划生育抚育费征收任务,由各村自行垫付计划生育抚育费,其中:2008年未开票据27.86万元,2009年未开票据14.05万元。截至审计日该镇已补开计生抚育费发票6.71万元,仍有35.20万元没有开具票据。
(三) 招待费支出超限额15.24万元
2008年至2009年6月,镇政府经费账公用经费共支出126.40万元,其中用于招待开支17.76万元,超限额支出15.24万元。违反了《行政事业单位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第三条的规定。
(四)未完全落实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
半岗镇政府没有对颍上县审计局《颍上县半岗镇党委书记兰向雷镇长席刚两位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颍审经报[2008]140号)中所提出的“行政经费挤占计划生育抚育费”、“ 虚增计划生育抚育费专项收入”问题进行整改,在本次审计中此类问题依然存在。
审计对有关事项的说明:由于2008年上半年席刚同志到市委党校学校,期间有原党委书记签批的各种单据共12万余元。
责任分析:对本次审计发现的财政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席刚同志负直接责任,对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负主管责任。
 

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对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3万元应调整有关账务,归还原渠道资金,建议今后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对于非税收入未及时开票问题,未开票的及时补开,今后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
 (三)鉴于上次审计报告提出的部分问题没有得到较好纠正、整改,建议进一步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
 

审计意见及建议落实整改情况

 半岗镇针对报告提出问题进行了安排整改,补开了非税票据,对报告所提“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的问题已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决定资金归还原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