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颍 上 县 审 计 局
审 计 结 果 公 告
(2010年第2号)(总第18号)
2010年8日5日
根据县政府《颍上县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试行)》,2009年实施结束的本级预算执行、财政专项审计七个项目已履行《颍上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办理暂行规定》规定的相关程序,现予公布:
一、县财政局200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基本情况
(一)县财政办理本级和执行本级预算情况
2008年县本级预算执行结果为:一般收入预算完成34589万元,完成预算33950万元的101.88%;一般预算支出136975万元(含上级专款支出),完成预算75671万元的181.01%。
(二)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08年县财政入库基金预算收入52854万元,上年结余318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582万元,当年基金预算支出68469万元,年终结余-6851万元。基金预算支出中土地出让金支出53199.97万元。
(三)非税收入的征缴及管理情况
1、县非税局非税汇缴结算户资金管理情况:2008年非税收入总额59959.41万元,当年政府调控989.87万元,划入金库49548.29万元,划入财政专户7048.57万元,当年应结余2372.68万元。
2、县非税局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情况:2008年一般预算外收入7023.01万元,一般预算外支出8338.84万元,调剂支出661.84万元,当年透支1977.67万元。
(四)财政局各职能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及专项经费收支情况
财政局各职能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2008年初结余27848.75万元,2008年收入104139.05万元,其中:本级预算安排10501万元,省追加49896.2万元,省市直拨41962.65万元,其他收入1779.2万元;2008年支出合计73790.71万元,其中:拨出及专款支出73717.52万元,其他支出73.19万元;年末专项资金结余58197.09万元(结余数中含预付及应收款4158.84万元)。2008年初专项经费结余285.05万元,2008年收入271.62万元,其中:本级预算安排201.54万元,省追加7万元,省市直拨56万元,其他收入7.08万元;2008年支出合计112.92万元,其中:专款支出67.15万元,其他支出45.77万元;年末专项经费结余443.75万元。经审计调查财政局管理的专项资金和专项经费2008年底银行存款余额58488.01万元。
审计说明:与会计核算中心集中管理的专项资金管理户核对未经审计的专项资金和专项经费如下:颍上县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现代农业专项资金、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阜阳市红星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建设资金、世行贷款小规模肉牛项目资金、农业税征收经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已经阜阳市审计局审计、颍上县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资金已经我局专项审计,在此次审计中未涉及。
审计评价
(一)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基本财力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县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克服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和国际金融危机等不利因素带来的影响,确保了财政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全县财政收入突破9.65亿元大关,县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4589万元,比上年增长53.9%,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良好。
(二)支出结构逐步优化。2008年,我县继续加大公共财政支出结构的调整力度,保重点、保民生支出增加,促进了经济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县本级共完成一般预算支出136795万元,比上年增加38033万元,财政支出继续向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农业、环保、教育文化等关系民生方向倾斜,支出总额105466万元,比上年增长34.22 %,占当年一般预算支出的76.80%。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地共享了公共财政的阳光,有力地支持了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财政的调控和社会保障职能进一步强化。
(三)转移支付力度加大,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2008年全县共取得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23659万元,其中:省补助一般预算118077万元(其中:返还性补助1706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7409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2280万元),比上年增长28.8%;省补助基金预算5582万元,比上年增长65.5%,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增强了全县调控经济和保障民生的能力。
(四)认真落实国家宏观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2008年继续加大涉农补贴资金的投入,共发放财政补贴农民资金25112.94万元,涉及不同项目16项,使全县139万农民得到实惠。2008年我县共实施二十五项民生工程,到位资金39842.3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30579.73万元,县级配套资金9262.6万元。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民生,推动社会事业的发展。
(五)财政管理不断加强。县财政局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着力推进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强化公务支出控制,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从审计情况看,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还存在一些违纪违规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这些问题既有体制上的原因,也有操作层面的漏洞,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加强监管逐步解决。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本级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1、存在预算执行不到位和跨预算级次拨款的现象。执行不到位的有:民政局0.86万元、乡镇上划教师工资52.9万元、火力发电项目20万元。跨预算级次拨款的有: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配套资金200万元、农村财政管理经费201.54万元。
2、延缓入库本级预算收入,年底滞留契税、耕地占用税。由于当年计划任务已完成,县财政局将应上缴国库的契税2833.78万元、耕地占用税617.93万元,未上缴县金库,滞留在农业税待解户。审计发现部分乡镇征收的契税未及时解缴,开票日期与缴待解户日期甚至相差一年。
3、应缴未缴预算收入345.41万元。具体是:非税局汇缴结算户存款利息149.03万元,农业税待解户利息21.34万元,专项资金管理过度户利息收入175.04万元,均未纳入预算管理。
4、办理非税收入中存在问题。一是非税局将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内的资金解缴时,存在将部分应划解国库资金错划入财政专户的现象。二是年底非税收入5639.28万元,滞留在结算户未及时解缴。
5、廉租住房建设配套资金预算安排不足。2008年上级安排颍上县廉租住房建设投资计划650万元,其中地方财政配套资金453万元。当年预算安排配套资金346万元,尚有配套资金107万元当年预算未作安排。
(二)基金预算中存在问题
基金预算主要对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延伸审计调查,征收中存在问题: 2008年共出让宗地总面积81.54万平方米,成交价52797.63万元,已交41647.63万元,欠款11150万元,2007-2008年共欠缴土地出让金12950万元。使用中存在问题:一是支出结构不合理。根据规定,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要重点向新农村建设倾斜,逐步提高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而我县用于城市建设支出和其他支出比重相对较大。二是联合办公费开支有待于规范。延伸审计慎城镇联合办公费开支情况发现,招待费开支过大且存在大额不合理支出;赞助中山、水上派出所、治安大队办公经费11.9万元;弥补政府经费83.23万元;违规发放补助65.09万元。
(三)财政局职能股室专项资金和经费审计发现的问题
1、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不及时影响资金使用效益。至2008年底,部分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进展缓慢,资金结余过大,如:基建专项资金银行存款余额16695.22万元,财政扶贫资金余额2545.3万元,农业专项资金余额2351.32万元。延伸审计财政扶贫资金发现,2008年以前扶贫资金余额957.25万元,其中未办理开工拨款手续的项目资金442.8万元;2008年度项目资金结余1395.2万元中,未办理预拨款手续的项目资金数额981.3万元。
2、资金拨付程序中间环节过多。在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审计中发现,部分涉农资金首先由财政预算拨到乡镇基本结算户,再转入乡镇财政支出户或村级补助资金专户,然后通过财政局涉农补贴农民资金专户拨到金融机构打卡发放,由于资金拨付程序中间环节过多,资金周转时间过长,使惠农资金不能及时发挥效益。
3、专项资金核算有待于规范。(1)部分建设项目未实行明细核算,在帐面反映不出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审计发现,基建专项资金没有按项目实行明细核算,在帐面上无法反映项目的具体执行情况。设置的项目资金收支明细表有部分项目没有在明细表中反映,资金总额7523.66万元。(2)报帐审核把关不严。审计扶贫资金发现,有两项道路工程报帐依据是施工单位建筑材料、机械费和人工费发票,其中江店刘郢路工程报帐发票出自同一本销售发票,而盖章单位分别是项目施工单位和两家材料销售单位。2008年县财政以各培训学校收据支付阳光工程培训费108.97万元。以上由于未向施工单位和培训学校取得与服务项目相对应税务发票,造成漏缴税金及附加。审计扶贫资金发现,存在无资质中介机构出具价款审核报告问题。
4、中小学危改资金业务费挤占危改专项资金。审计2008年危改资金业务费发现上年结余透支22.5万元,当年拨入业务费6.11万元,支出4.11万元,年底透支20.56万元, 直接占用危改专项资金。
(四)部门预算执行发现的问题
颍上县财政局办公室收到2008年预算安排上半年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经费100万元,未按照《农业税收征收经费管理规定》实行专项核算,同财政局经费在一起核算,无法分清征收经费的具体使用情况。2008年颍上县财政局办公室无依据收取县地税局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2.97万元,列入其他收入核算,年末转入结余。2008年财政局购置电脑2.16万元未见到政府采购手续。招待费超限额,2008年财政局招待费支出总额47.99万元,其中:未注明招待对象及事由的3.3万元、以办公用品、日用品等名目开支招待费1.18万元。
(五)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和慎泰公司发现的问题
1、代偿率较高。担保中心是政府出资的政策性担保机构, 由于缺乏健全的规章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担保项目评审流于形式,反担保措施不力和业务操作不规范等原因,导致其代偿风险较高。2008年其他应收款科目年底余额中代偿担保贷款本金及利息584.71万元,且部分担保贷款因追偿不及时,已超过诉讼时效,代偿损失风险较高。如,2006年9月30日因天都纸业六个月的短期担保贷款到期,担保中心为其代偿300万元,并且天都纸业于2006年3月13日和2006年9月22日直接向担保中心分别借款150万元和300万元,上述资金750万元至今未收回。
2、违规办理委托贷款和借款。按照财政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政府出资设立的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融资担保机构,不得从事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担保中心违反上述规定且超出《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开展借款和委托贷款业务, 2008年其他应收款科目年底余额中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220.56万元,借款3450万元(县工业园区3000万元、天都纸业450万元),均存在较大风险。
3、担保费收入未及时入账。担保费原则上于签订《委托保证合同》时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收取,颍上县在《委托保证合同》时规定银担保费的支付方式为签订《委托保证合同》之后与贷款银行签订与此对应的《保证合同》之前或在《委托保证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转账方式一次性收取,颍上县担保中心收取担保费时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收据,部分收取采用现金,且出具发票日期有些在2006年或2007年,入账日期在2008年,担保费收入未及时入账。
4、支出依据不充分。慎泰公司2008年5月30日15号凭证以现金支付费用17170.00元,这些开支单据全是2007年开支单据,在原任领导绳允离任审计时没有入帐。2008年5月在入帐时没有经过在任领导签批,全部支付现金。其中:无人签批购置办公桌椅单据一张,金额9800.00元,开票时间是2007年3月20日(审计人员进行了实物盘点,短少两张办公桌);由原任领导签批单据五张,金额7370.00元,开票时间是2007年3月27日—5月9日。
审计的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财政部门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改进预算收支的测算方法,提高预算编制的预见性,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效率。细化部门预算,科学合理的确定部门单位公用经费,避免因公务费等工作经费的不足造成项目经费被占用,增强预算约束力。
(二)加强基金预算的管理,目前基金收入占财政资金的比重越来越大,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预算,必须贯彻“收支平衡,以收定支”的原则,不得“寅吃卯粮”。基金管理要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收入稽查和征管力度,对越权随意减免、随意乱开支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应对基金使用跟踪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三)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管理政策,严格执行《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努力依法征管,做到应收尽收并及时化解资金。
(四)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撤消农业税待解户,将未及时上缴的耕地占用税、契税及时补缴入库,对其他应缴未缴预算收入,及时清理上划非税局。
(五)坚持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原则。财政专项资金的支付,应严格按上级财政及主管部门规定的用途使用。严格财政专款使用报销审批手续,对项目招投标执行情况严格把关。项目工程竣工后,要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工程决算进行审计,按规定时限报批竣工财务决算。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逐步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财政专项资金运行机制,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严格审核中小企业的申请资格,控制申请担保的中小企业的质量,加强反担保措施和风险控制,加强对在保项目的监管,规范合法经营,努力将担保代偿风险降到最低。
审计意见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印发了《颍上县财政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的通知,对部门预算资金预备费和超收资金,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出资金,非税资金等各类财政资金进行规定,对基金已在《支出审批程序》中予以明确规定,全额入库,先收后支,预算单编支出结余可结转下年使用。
县财政部门表示认真做好我县政府非税收入工作,全面落实“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对非税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应罚则罚。严格执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原则,严格票据管理,强化源头控制。加大稽查力度,不定期地对全县政府非税收入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稽查,确保非税收入及时缴入金库和财政专户。根据安排,当年财政收入任务已完成,待解户中耕地战胜税,契税暂未缴库。
在专项资金管理上,县财政部门表示严格执行专项资金制度和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实行“报账制”管理,并对项目的实施,完工及资金的安排使用进行了监督检查,尤其是对工程类项目资金,坚持了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竣工审计制度,并严格执行本级政府出台的《建设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资金拨付一律按政府领导审批。
为净化信用环境,降低代偿风险,目前担保中心已聘律师起诉逾期企业,并打算特聘长期法律顾问。
由于担保中心是我县政府新兴机构,运营时间短,涵盖业务广,为改善从业人员经验不足的弊端,拟增加业务人员的专业知识交流。
二、2008年度县地方税收预算执行审计
基本情况
2008年度县地税局共完成县本级地方收入15659.49万元,占全县地方税收总量的82.28%,完成本级税收计划的118.9%。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收5989万元,增长45.9%。
审计调查的五个规模较大的餐饮企业分别是安徽省和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颍上宾馆、颍上县盛世祥和饮食文化连锁有限公司八里河鲜大酒店、颍上县聚仙楼大酒店、南园山庄、安徽省颍上县八里河皖西宾馆有限责任公司,颍上宾馆、八里河鲜大酒店、八里河皖西宾馆的地方税收实行查帐征收,聚仙楼大酒店、南园山庄的地方税收是使用税控机和核定征收相结合进行征收。
县地税局2008年组织征收的地方税费继续保持稳定较快的增长速度,收入总量突破2.8亿元大关,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全县及本级收入均超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为我县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在税收征管方面仍存在一定问题。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滞留应上缴国库税款2306.81万元
2008年度县地方税务局根据入库税款的进度,在当年税收计划已完成的情况下,将2008年应上缴国库税款2306.81万元缴入县地税局在建行开设的水利基金待解户,延压、缓缴当年税款,使2008年少实现地方税收2306.81万元,其中:2007年度税款592.53万元,2008年度税款1714.28万元。经审计核实,至2009年5月税款已全部入库。
(二)部分企业税收核定存在漏洞,导致漏征税款
通过对城区范围内的五个规模较大的餐饮企业审计调查发现,颍上宾馆、八里河鲜大酒店、八里河皖西宾馆设有专门的会计机构,实行规范核算,对他们的地方税收实行查帐征收,2008年度各个企业缴纳的营业税收及附加均超过20万元。聚仙楼大酒店、南园山庄没有对经营情况进行会计核算,对他们的地方税收是使用税控机和核定征收相结合进行征收,他们所缴纳的税款都是通过税控机打印发票的部分,个人消费不要发票的部分均未交税。2008年聚仙楼大酒店缴纳营业税收及附加1.73万元(加上随征的个人所得税2008年缴纳税款3.4万元),南园山庄缴纳营业税收及附加4.43万元(含补缴税款1.88万元,加上随征的个人所得税2008年缴纳税款6.59万元),南园山庄在承办婚宴菜单上明确标清价格中不含税款。我们审计调查的五个企业规模相当,经营情况也相差不多,但缴纳税款悬殊较大。
(三)个体房产税征收不到位,实际征收情况与税源明显不符
2008年度全县地税机关除城关、六十铺、江店三个分局征收个体房产税外,其他分局均未征收,2008年入库个体房产税14万元,实际征收情况与税源明显不符。如,城关分局负责征收的个体经营户1000多家,按照每家一间门面房就有1000多间房屋,房屋出租年收入上千万元,但2008年只征收入库个体房产税9.66万元,实际缴纳税款与税源相比悬殊过大。
审计的意见与建议
(一)县地税局应健全征管制度,严格履行职责,规范税收征管行为,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二)对部分企业税收核定存在漏洞,导致漏征税款问题,县地税局要督促各分局对规模较大、具备条件的餐饮企业要求他们实行规范的会计核算,即使不进行查帐征收的企业,也要对同类型、同规模、同效益的餐饮业户税负情况定期进行横向对比分析,并关注各个业户的经营情况,评估其纳税申报的真实性,随时对核定征收基数进行调整或对征收模式进行动态调整。
(三)县地税局要组织人员对城区的门面房产权和出租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营业税等主体税种征收数额逐年上升的同时,也要重视房产税等小税种的征收工作,并尽量做到应收尽收。
审计意见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对于审计中的反映中的问题已完成,相关单位落实到位,同时县局也已成立监察室牵头监督小组,督促监督各分局的落实执行,从目前检查情况,2008年度同级财政收入所反映的问题,已落实到位。
三、颍上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审计
审计调查的基本情况
颍上县于2004年9月建立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制度,将13908户30644名人均收入低于625元的因病、因残、因缺乏劳动力致贫的农村特困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年人均保障标准为130元。2007年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和省、市部署,在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层层摸排、申报、审核和审批,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683元的20904户41265名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年人均补差提高到260元。2008年,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860元的28064户53867名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占全县农业总人口的3.8%,年人均补差标准分别是437元(2007年度确定低保户)和177元(2008年度扩面低保户7086户12602人)。
中共中央【2009】1号文件和全国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都要求,农村低保要实现应保尽保。根据安徽省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决定,农村低保再次实行提标扩面,保障标准由860元提高到不低于1000元,省财政补助保障覆盖面由3.5%提高到4%。按照上级要求,颍上县将36675户59728名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占全县农业总人口的4.08%,年人均补差标准分别是577元、317元和140元(2009年扩面低保户)。
2007、2008年度颍上县农村低保财政专户共收到财政拨入农村特困救助补助金4541.80万元,其中:省财政转入3749.80万元,县财政配套792万元。其中:2007年度省财政拨入1246.20万元,县财政配套332万元;2008年度省财政拨入2503.6万元,县财政配套460万元。
2007、2008年度颍上县通过财政涉农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4529.99万元,其中:2007年度支付农村低保户41265户低保资金1568.07万元,其中:按照人均260元补差资金1072.89万元,按照人均120元提高标准支付495.18万元。2008年度支付农村低保户53867户低保资金2961.92万元,其中:对2007年度低保户41265户按照人均566元支付补差资金2335.6万元,对2008年度扩面低保户按照人均497元支付626.32万元。
通过入户调查发现2009年第一季度低保资金已按照规定标准打卡发放到户。
审计评价
农村低保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居民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民生工程的重点,更是关系到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因此,颍上县对农村低保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结合颍上县实际,制定了《颍上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明确了保障范围和标准、家庭收入测算办法、明确了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和部门的职责,为颍上县低保工作的实施和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为了加强低保资金的管理,财政部门专门设置了农村低保资金财政专户,并通过金融部门打卡到户,确保了农村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每一个困难群众手中。为加强档案管理,民政部门及各乡镇认真填写全省统一制定的花名册、报表、申请审批表和《安徽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并按照要求配备了必要的设备,做到“一乡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并对审核确定的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了公示,大力实施农村低保阳光工程,确保农村低保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但在审计调查时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档案管理需完善
在审计调查过程中,我们对颍上县民政局的到户档案资料进行抽查,通过资料审核发现,所有的到户档案全部是2009年提标扩面时新做的档案,2007、2008年度无档案,审计调查各乡镇的档案也全部是2009年提标扩面时新做的档案。据经办人介绍,以前的档案全部由各村拿走重新整理变成新的档案,在年度审核时核减的部分也没有保存资料,只有花名册,在花名册上写明具体的核减原因。对村级档案调查发现也只有部分村保存调整出档的低保户档案,但是具体的调整情况除新增低保户在村级会议记录上有文字资料外,调整出档的低保户无调整原因说明等文字资料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及审批手续。
根据《阜阳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所有对象建立健全档案。《安徽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办法》中,低保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包括:低保对象增加、减少、停止情况材料,低保对象停止领取低保金审批表、注销通知单。
(二)低保户补差标准执行不规范
在2008至2009年度进行低保动态调整时,新调整人员按照原调整人员补差标准执行,即调整2007年确定的低保户,新加入低保户按照2007年补差标准执行;调整2008年确定的低保户,新加入低保户按照2008年补差标准执行;2009年提标扩面新增低保户按照2009年补差标准执行。同样是2009年新增低保户,动态调整的低保户与提标扩面新增低保户在补差标准的执行上存在差异,容易引起特困群众的攀比,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
(三)存在拆户、拼户现象
我们在对农村低保资金发放及低保户管理进行入户调查,通过通过低保户档案与《安徽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户籍资料相互核对发现存在少量的拆户、拼户现象。如,耿棚镇十字沟村存在拼户现象、江店镇双集村、杨湖镇陈巷村存在拆户现象。
根据《阜阳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农村低保待遇以家庭为单位。
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农村低保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细致复杂的工作,需要逐户调查、核实,并且还要动态管理,大量的工作都在基层。目前我县农村低保工作主要依靠民政部门的生产救灾办公室来承担,缺乏明确的工作机构,具体事务的经办人员也是兼职的。乡镇农村低保工作没有单独的机构,只是在乡镇的社会事务办公室中明确专人负责民政工作,大部分乡镇只有一人,他们不但承担大量民政工作,还要积极参与乡镇中心工作。实际上,农村低保乡镇级的调查、评议也只是流于形式。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足,影响了农村低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由于地方财政困难,无力解决更多的地方配套资金,各地均把省财政补助覆盖面作为低保指标控制面,指标层层分解。由于我县农村居民大多生活在同一水平线上,贫困程度相差无几,如果按照上级规定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只能解决部分贫困户的低保问题,为了照顾更多的贫困户能享受低保待遇,只得采取变通的方法对少数家庭进行拆户、拼户处理,这也是一种不得已的做法。在2008、2009年度动态调整时已纠正了部分户,但受指标数限制无法全部调整,在审计调查时仍有少量的拆户、拼户现象。
审计调查意见及建议
(一)加强低保档案管理工作,维护低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充分发挥低保档案在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中的作用。
(二)建议县民政局要积极向上级反映动态调整中新增低保户补差的执行标准,规范动态调整的管理工作。
(三)对存在拆户、拼户问题,县民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低保户申报资料的审核、重点抽查和审批工作,要坚持按户施保,避免人为拆户、拼户现象,把政府公共行政职责与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区别开,加强动态管理,按照“年度审核、季度微调”的要求,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坚决清理出去,把急需救助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真正做到应保尽保。
审计意见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一)县民政局已按照审计意见,加强和完善档案管理工作。
(二)县民政局表示在今年的工作中,将按照审计意见,规范动态调整的管理工作。
(三)县民政局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严格按照审计局提出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坚决杜绝拆并户现象。
四、颍上县2007至2008年度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和管理情况审计调查
基本情况
我县“十一五”期间GPS定位村村通公路计划1003.2公里,其中:沟通行政村道路840.1公里,县道砂石公路74公里,另外争取“村村通”计划89.1公里。
2006年上级下达计划226.4公里,当年招标油路119.4公里,议标省补村村通工程水泥路68.5公里,列以后年度招标37.2公里。
2007年上级下达计划140.8公里,其中交通部[2007]51号文计划120.1公里,省补计划20.7公里。当年分两批招标27个标段334.7公里,招标比计划多193.9公里。
2008年上级下达计划171.6公里,其中交通部[2008]88号文计划143.5公里,新增扩大内需28.1公里。当年招标10个标段,由于中标价格低,其中1、6、7三个标段中标单位中标后弃标未签合同,其余7个标段121.7公里。
截止审计调查时共完工村村通水泥路368.12公里,在建81.18公里,未开工的94.1公里。其中2007年度招标的完工263.6公里,在建47.2公里,未开工的33.6公里;2008年度招标的完工70.52公里,在建30.28公里,未开工的56.9公里。
审计调查情况
(一)2007、2008年度村村通砼公路计划及实施情况
两年度村村通砼公路可供招标有资金的计划419.4公里,累计资金计划5546.55万元。两年度村村通砼公路三期招标及议标543.4公里,合同金额13731.99万元。两年度村村通砼公路三期招标及议标543.4公里,比可供招标有资金的计划419.4公里多124公里,合同金额13731.99万元,比资金计划5546.55万元超8185.44万元。截至审计调查时实际完工368.12公里,在建81.18公里,未开工94.1公里。
(二)2007、2008年度村村通砼公路资金计划及落实情况
县政府为完成我县“十一五”期间村村通公路计划1003.2公里,决定自2007年起每年修建村村通砼公路260公里,交通局按照县政府安排,聘请安徽交院公路设计事务所对其中71条路段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县政府研究决定将以工代赈资金、财政扶贫资金、交通规费及财政配套资金打捆使用,其中以工代赈资金5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800万元、交通规费200万元、县财政资金500万元,累计投入2000万元用于修建水泥路200公里,柏油路40公里。每公里资金计划24.5万元,由于材料价格较高难以达到修建宽3.5米、厚18厘米水泥路所需资金的要求。
经调查,两年度村村通砼公路三期招标及议标543.4公里,合同金额13731.99万元;实际到位资金9735.87万元,其中1、县财政各专户帐到位资金8686.62万元;2、交通局村村通公路专户帐省补107公里部分698万元;3、财政局扩大内需专户帐2008年新增计划28.1公里计款351.25万元。资金缺口3996.12万元。
(三)2007、2008年度村村通砼公路建设管理情况
1、工程招标情况 两年度县交通局委托安徽同济建设工程咨询公司对我县村村通砼公路建设进行招标代理,分三期对258条村村通砼公路建设进行招标,招标数量456.4公里,经对有关招投标资料抽查,认为招标资料内容齐全,程序合规;但经对已抽查有关标段施工老板的调查了解,除县交通路桥公司中标后自己组织人员施工外,其余大部分施工队存在挂靠现象。
2、工程监理情况 自2007年开始,交通局以议标形式先后委托阜阳路兴监理公司、安徽国合工程咨询公司、安徽科远监理公司、合肥维正监理公司、合肥中外建天利监理公司等监理单位对村村通公路工程进行监理,经对已抽查或审计的有关标段、路段抽查了解,监理对有关标段、路段检测、抽查资料做的相当详细、有关指标齐全、完整,有关指标大都达到设计要求。
3、工程质量管理情况 交通局除委托5家监理单位对其各标段、路段现场监理外,还从局机关、县乡公路管理所抽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定期地对正在施工的路段进行循环检查、指导,同时请阜阳科信公路实验检测中心、颍上公路检测中心对有关路段砼路面的厚度、抗弯拉强度(MPR)进行检测,共检测40条路段,审计抽查了40条路段中的12条,抽查面达30%,抽查结果有3条路段砼路面的厚度没有达到18厘米厚度的设计要求。抗弯拉强度(MPR)都已达到或超过设计要求。
审计查出的有关情况及问题
(一) 超前安排村村通修建任务带来的问题
1.资金缺口严重。2007、2008年度村村通砼公路三期招标及议标543.4公里,合同金额13731.99万元,财政专户实际到位资金9735.87万元,与合同金额比资金缺口3996.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实际下达修建计划超出上级计划124公里,上级补助资金缺口1674万元。县政府计划配套两年4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231.6万元,少配套768.4万元。乡镇自筹资金应为1630.2万元,实际到位1205.03万元,少配套425.17万元。
2、已招标项目未完工项目量较大。由于资金缺口、中标价格偏低及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形成部分路段不能按时开工、完工,截至审计时共有未完工工程175.28公里,其中在建81.18公里,未开工59.4公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群众出行方便和项目工程的总体验收。
(二)招标代理、监理费等挤占工程项目资金。用2007年市局拨入省补资金(120.1公里之中的部分)192.6万元,付该项目招标代理费3万元,付可行性研究费12万元,监理费149.49万元,共计164.49万元。
(三)有调整应修建路段现象。从审计抽查的5个标段和已审计的5个标段发现每个标段都存在调整应修建路段现象,形成部分所修路段与计划或招标路段不符,导致资金管理单位不能及时按计划拨款。最终还会影响整体验收。
(四)部分路肩未培土。从审计抽查的5个标段和已审计的5个标段发现每个标段都存在部分所修路段未培土现象,经推算在30%左右,不同程度的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及生产活动。
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对资金缺口问题建议县政府责成未完成配套任务的单位限期补足应配套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安排补齐。建议该项目所有资金都应集中转入财政村村通专户,统一管理,统一支付。交通局负责审核计量和把好质量关,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筹集与管理,牵涉到发改委、扶贫办配套的项目可实行会签制,减少中间环节,确保施工单位能按时拿到工程款,以促进工程进度。
(二)对招标代理、监理费等挤占工程项目资金问题,鉴于该款也是用于村村通项目上,县交通局又没有此项资金来源,建议县政府从财政安排资金补上,将挤占的工程项目资金归还原位。
(三)对调整应修建路段问题,对于未修建的交通局要严格把关,不要安排施工单位修建,对于必须调整的乡镇提前要向县村村通领导小组报告,经审查认为必须、合理,经批准后方可安排施工单位修建。
(四)对部分路肩未培土问题,如系施工单位应负责培土的,由交通局责成施工单位限期培土,否则不予验收。如系乡镇承担培土的,由交通局督促其尽快完成。
审计意见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县交通部门就审计调查报告所反映的问题所采取的措施进行了反馈:一是对资金缺口问题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由常务副县长牵头,另两位分管副县长参加,组织相关部门对资金缺口进行了核查解决原配套资金缺口问题,由一位副县长召集有关乡镇落实群众“一事一议”筹资不到位问题。二是对未完工程量较大问题,交通部门采取多种措施责任到人,目前招标工程已完成722.1公里,仅剩余少量工程。三是对部分路肩未培土问题县政府组织人员进行了督查。另外,对其他问题也做了说明。
五、县2007年至2009年3月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审计调查
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要求,我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2007年开始进行,2007年补贴范围是:颍城城区范围内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0平方的低保住房困难家庭,补贴标准是20元/月/人,07年度共受理132户的申请,核准发放125户,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9.4万元。2008年根据上级精神,我县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范围由低保户扩大到低收入家庭,人均享受住房面积扩大到14平方,2008年共受理1578户申请,通过核准符合条件的1000户,加上07年125户,共发放1125户补贴资金242.55万元,累计发放补贴资金251.95万元。
200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廉租住房建设4936平方,总套数100套,非经营性附属设施300平方,按照阜阳市政府规定使用廉租住房补贴结余资金购买廉租房20套973平方。按照上级要求,颍上县在城北新区西二环西侧建设颍安小区廉租房项目,已于2008年12月开工建设。在此前前期准备工作中,先后办理了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手续,并按照《招投标法》的规定,对廉租房建设施工单位进行了公开招投标,中标单位分别是安徽恒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阜阳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由两个施工单位承担廉租房七号楼、八号楼120套5928平方廉租房建设(含使用廉租住房补贴结余资金购买廉租房20套),现已接近完工。
截止2009年3月,县财政共收到廉租住房保障资金928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补助资金378万元,扩大内需资金117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80万元,省级专项补助资金7万元,2008年县财政预算安排颍安小区建设资金150万元,土地出让金安排颍安小区土地款196万元;共拨付廉租住房保障资金682.95万元,其中:支付廉租住房补贴资金251.95万元,拨付县房产局转付县国土局颍安小区土地款196万元,拨付县房产局廉租住房业务经费5万元(省级专项补助资金7万元中安排),拨付廉租住房建设专户230万元。至2009年3月县财政廉租住房资金结余245.0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26.05万元,扩大内需资金117万元,省级专项补助资金2万元。
为了更好地加强对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的管理和核算,由县房产局在颍上县会计核算中心专门设立了廉租住房建设专户,至2009年3月收到县财政拨款230万元,资金已使用46.77万元,其中:廉租住房勘测费、图纸设计费、颍安小区填土费等专款支出33.77万元,预付慎城镇廉租房建设用地青苗补偿款、工地杂项支出13万元(在5月份预付两个中标施工单位工程款116万元)。至2009年3月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帐面结余183.23万元。
审计评价
颍上县在廉租住房保障建设中做了大量工作,编制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颍上县2008年城市住房建设计划》、《颍上县2009年城市住房建设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颍上县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颍上县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在廉租住房补贴的申请、发放工作中严格按照“三道门槛,两榜定案”原则,确保了廉租住房补贴申报、发放的规范操作;在廉租住房建设中认真按照上级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公开招投标,确保了廉租住房建设的顺利实施。但在审计调查过程中也发现存在廉租住房建设配套资金缺口107万元及廉租住房补贴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廉租住房建设配套资金缺口107万元
2008年安徽省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资金下达颍上县廉租住房建设投资计划650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资金197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453万元。至2009年3月颍上县共到位配套资金346万元,尚有配套资金107万元未到位。
(二)部分档案资料需完善
审计调查中我们对廉租房补贴户档案按照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部分户数的档案,通过入户调查同档案资料核对,发现有的档案资料需完善。
(三)动态管理的联系机制不健全
在对东风社区进行入户调查发现,由于县廉租住房保障机构同社区的联系机制不健全导致我们抽取的部分廉租房补贴户无法进行入户调查。
(四)廉租住房补贴发放后的后续管理不到位
审计调查发现,县廉租住房保障机构的档案资料中只能反映廉租住房补贴户申报批准时的情况,而补贴发放后的后续管理情况在资料中未反应,在入户调查中发现部分保障户并没有使用廉租住房补贴改善居住条件,仍然居住在原来的房屋中,使廉租住房补贴变成了生活补贴。
审计调查意见及建议
(一)建议县房产局积极地向政府反映廉租住房建设情况,要求县财政及时、足额地把配套资金拨付到位,以确保廉租住房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大廉租住房补贴审批手续的管理,对档案资料进行规范和完善,对业务方面的漏项、错项进行补差、补缺。
(三)县廉租住房保障机构要完善动态管理联系机制,应采取定期走访、抽查、电话联系等方式,及时掌握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收入和住房变动等有关情况,真正实现动态管理。
(四)县廉租住房保障机构要加强住房补贴发放后的后续管理,加大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廉租住房补贴真正用于改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
审计意见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一)配套资金已经拨付到位;
(二)档案资料已经整改完善;
(三)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已实行动态管理;
(四)后续管理已逐步落实到位,并建立网络审批程序
六、迪沟镇塌陷安置补偿资金收支情况审计
审计基本情况
(一)塌陷安置资金投入及财务管理情况
2005年7月至2009年3月,迪沟镇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农业立镇、旅游强镇、商贸活镇、生态美镇”的战略目标,抓好塌陷区安置补偿工作及小城镇建设。
1、塌陷安置工程:第四期安置工程累计投资3998.22万元,第五期累计投资9686.4万元,共入住群众1522户。
2、生态旅游业:投入两园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经费746.11万元;支付旅游学院、旅游渡假村及湿地公园有关工程款及费用304.42万元。
3、安置新村公共配套建设:2005年7月至2009年3月,累计用于新村安置区公共配套支出共计2024.98万元,用于安置区及镇其他公共配套建设及费用等支出1363.96万元,用于塌陷区老村道路建设94.88万元,用于农村道路沟桥支出107.71万元,用于孙岗围堤及排涝、防汛等支出140.97万元。投入847.81万元,完成中市场改造工程及商住楼建设。
4、其他社会事业:物资交流大会和传统庙会支出52.14万元;用于治安巡逻及综治方面的支出81.15万元;用于派出所有关工程、购车及经费方面的支出51.58万元;拨付税务部门办公经费24.5万元;工商所经费3万元;计生办工程及经费12.94万元;水厂经费10.15万元;迪沟中学等学校工程款及经费160.4万元。
5、财务管理情况。镇党委、政府重视塌陷补偿资金的管理与财务核算,相继委托社会审计多次进行审计。财务管理和核算水平较以前有较大提高,但仍存在塌陷资金专帐记帐不完整,收支不明细,两套帐之间不衔接,记帐方式及科目内容分类不相同等问题亟待整改。
(二)塌陷安置专帐2005年7月至2009年3月财务收支情况
资金收入36311.43万元。其中:塌陷安置补偿资金收入29759.69万元,其他收入3415.84万元,拨入其他专项资金508.42万元,安置房差价收入2627.48万元。资金支出30299.85万元。其中:支付塌陷安置补偿资金18801.59万元,拨出经费882.65万元,其他专项资金支出80.94万元,事业支出1624.85万元,工程支出8236.89万元,其他支出287.12万元,两园等人员工资支出108.99万元,有关人员福利支出35.72万元,固定资产购置支出241.1万元;资金结存6011.58万元,其中:银行存款2577.69万元,现金-91.11万元,其他货币资金-39.01万元,往来款等净占用3564.01万元。
(三)镇应收谢桥矿各项补偿资金及实际到帐情况
根据谢桥矿与迪沟镇2005年7月至2009年2月所达成有关书面或口头协议,矿应付迪沟镇各补偿款计36641.55万元,其中:青苗及沟塘路坝等补偿5226.08万元;危房租赁及维修等补偿1459.39万元;新征地和老宅基地补偿等6156.27万元;拆迁等补偿23463.17万元;修拦河坝款100万元,垫矸石路40万元,其他补偿196.64万元。
矿各项补偿实际到帐29759.69万元。其中:青苗及沟塘路坝等补偿5226.08万元;新征地和老宅基地补偿等6156.27万元;危房租赁及维修等补偿1459.43万元;拆迁等补偿16581.27万元;修拦河坝款100万元,垫矸石路40万元,其他补偿196.64万元。
截止2009年3月末,矿欠拨拆迁补偿资金6881.9万元。
(四) 各补偿款应支付农户及实际支付情况
根据矿镇有关协议及各补偿资金实际到帐情况,应支付农户的各项补偿金25090.54万元。截止审计日,实际支付各项补偿23761.25万元。
(五)安置新区、塌陷区及镇其他公共配套建设及费用支出情况
2005年7月至2009年3月,累计用于公共配套建设及费用支出共计3751.93万元。其中:四、五期新村安置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支出2024.98万元;塌陷区老村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道路)支出94.88万元;安置区及镇其他公共配套建设及费用1632.07万元。
另外,2009年4月份支付安置区公共配套建设相关及相关费用1034.25万元(含以前欠款)。
(六)塌陷安置房屋价格情况
第四、五期安置房主体及附属工程审计核定总投入13178.96万元,实际投入总价值14022.29万元,实际分配到户套数1522套,到户价12925.38万元(其中门面增值加价240.2万元),截止审计日,留作村部及未分配的楼房47套,瓦房169套。
第四、五期安置房共计1485套,经审计总造价为12237.26万元。已分配到户1438套,到户价12065万元,加上未分配房屋47套的价款352.95万元及做村部一套10.15万元,扣门面增值加价240.2万元后,房屋结算总价款12187.9万元,小于总造价。
(七)塌陷安置房结算情况
万店、汤海、五岔、闸坝、王夏等村第四、五期安置房结算为:农户已交款合计14705.93万元,农户应交款合计13526.38万元,结算后财政应付农户款1179.55万元,财政已支付拆迁补偿金812.5万元,应付余款367.05万元(含2004年前拆迁补偿金16.67万元),待与部分村一并结算到户。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管理方面
补偿资金发放不规范。补偿给群众的青苗补偿款、危房租赁费等均由村干部经手,领款后再分给村民组干部进行代发,没有采用“一卡通”方式进行发放,易出现资金传递不到位情况,且普遍存在农户代领现象,有的一人代领多达十户,审计日王夏村交来2006年1至3月危房租赁费发放花名册,其中谢福山一人代领谢福海等12户补偿金。
(二)财务管理方面
1、部分资金发放手续及资料不完整。财务帐存在仅以部分村收条列补偿金支出,而有领导签批的补偿资金发放清册却未及时交至财务附作原始凭证。
2、财务2005至2008年存在资金多头支出现象。2005年至2008年,同时存在两位财务人员设置两套帐目,通过两个银行存款户各自独立进行收支现象,至2008年7月,已合设为一套帐目,但仍存在两个银行户头、两枚财务专用章、主管及出纳会计均可支取存款现象。
3、个别支出有大额付现情况。财务存在部分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现象。如:2005年10月5#,现金支付王祥军工程款10万元;12月3#付阜阳广宇公司安置工程款20.23万元。
(三)财务核算方面
1、安置房工程款支出及结算财务应列支出而未列支出,应冲转应付款及结余也未冲转。部分预付工程款工程已竣工决算,仍挂往来帐未及时冲列工程支出,如:2008年1月90#,支付第五期安置工程款218.07万元,附施工决算及工程造价审计报告,财务仍以普通收据列预付工程款科目。塌陷安置房建设工程支付款项时列工程支出(总房款),结算后未将应补偿款部分的工程支出(抵扣款)冲转专项应付款科目,工程支出抵扣后剩余部分及安置房差价款收入未结转结余。
2、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摊位费及房屋(精品房)等欠款未及时收取,部分欠款财务未挂帐反映。截止审计日,中市场土地出让欠款共77.2万元、精品屋欠款17万元、摊位费欠款7.5万元、高刘路西侧地基欠款269万元,共计387.16万元,其中精品屋欠款17万元、摊位欠款7.5万元、高刘路西侧地基欠款269万元未入帐反映欠款情况。
3、登帐不及时。至审计日,两套帐中其中一套现用帐仅制作好凭证,帐簿仅登记至2008年5月帐,2008年6月至今均未及时登帐。
4、未登记明细帐及会计科目期初、期末余额均未结转。两套帐各自独立,其中一套帐仅有总帐而无明细帐,收支及往来款项不能反映明细情况。两套帐均无“结余”科目,其他结存类科目期初、期末未结转余额,不能详细反映期间各项收支和期末往来款项明细情况及资金结存情况。
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发放给群众的补偿资金通过农户“一卡通”方式发放。
(二)对财务未附的补偿资金发放清册等原始资料进行清理收集、整理入帐。
(三)财务补记应收摊位费、房款等款项,镇政府应进行清理尽快收回。
(四)对2008年5月后帐务尽快登帐,对两套帐会计科目按性质进行余额结转与合并,并记入2009年帐内,完整、详细反映往来款及货币资金结存状况。
(五)安排具有会计资格、精通财务的人员管理和核算塌陷安置补偿资金,严格钱帐分离。
审计意见及建议落实整改情况
迪沟镇政府对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从五个方面进行了整改:1、发放给群众的各项补偿资金从今年午季开始已于信用社联系通过“一卡通”方式直接打卡发放,不在使用现金通过各村文书发放; 2、对财务未附的补偿资金发放到户清册等原始凭证资料立即进行清理收集、整理入帐。3、财务已补记应收摊位费、房屋款、和部分街
道土地出让金,并和其他应收款一道作出债权统计表、债务债务统计表;4、镇政府打算购买一套“财务软件”,对两套单帐通过财务软件进行合并并按资金性质进行资金结转记入2009年帐内,完整、详实反映我镇货币资金往来及结存情况。5、已安排且有会计资质、精通财务人员管理和核算塌陷安置补偿资金,做到钱帐分离:总帐设在颍上县工行,出纳设在迪沟信用社。
七、颍上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及所属解放影剧院、中山电影院2009年3月末的资产、负债情况审计
基本概况
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及所属解放影剧院、中山电影院为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费收入主要为上级主管部门放映补助、场租收入、放映片租收入和房租收入,县级财政未直接拨予财政资金。
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现有职工11人,解放影剧院现有职工21人,中山电影院现有职工16人。
财务收支及2009年3月末资产状况
2008年8月至2009年3月,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收入共计57.29万元,其中:上级放映补助54.48万元,广告收入0.15万元,放映片租收入0.19万元,原售房款1.04万元,房租1.4万元,银行利息0.03万元。期间支出共计48.57万元,其中差旅费0.91万元,燃修费1.55万元,人员工资及补助36.06万元(含乡镇放映人员工资20.65万元),招待费2.09万元,加班及放映补助2.25万元,办公费3.88万元,修缮费1.31万元,其他支出0.52万元。净利润8.72万元。
2009年3月末,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帐面资产总额60.59万元,其中:货币资产16.93万元、应收帐款8.25万元,其他应收款0.35万元,存货5.1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9.94万元。负债总额8.18万元,其中:应付帐款2.2万元,预收帐款0.07万元,其他应付款1.63万元,应付工资1.52万元,应付福利费2.15万元,未交税金0.61万元。所有者权益52.41万元,其中:实收资本31.25万元,资本公积3.38万元,盈余公积2.26万元,未分配利润15.52万元。
2009年3月末,解放影剧院帐面净资产总额247.04万元,其中:货币资产0.08万元,应收帐款0.13万元,预付帐款6.61万元,其他应收款0.22万元,固定资产240万元。
2009年3月末,中山电影院帐面资产总额22.42万元,其中:货币资产0.76万元,预付帐款0.24万元,其他应收款0.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1.32万元,负债总额4.77万元,其中:应付帐款2.5万元,其他应付款0.66万元,应付工资及福利费0.06万元,未交税金0.05,长期借款1.5万元。所有者权益17.65万元,其中:实收资本21.32万元,资本公积-0.17万元,未分配利润-3.5万元。
现有实物资产形态数量情况
鉴于时间久远,有的实物资产已毁损报废,有的存在价值增值变化,帐面一直未处理,审计仅就现有实物外在形态与数量进行核实,至于资产现有价值需经有关中介机构评估确定。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会计核算不规范。
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会计支出科目细项错记,如2008年8月7#证、8月15#证、10月4#证,将招待费0.29万元计入差旅费中,将小车燃修费0.39万元计入其他支出中,将加班补助0.4万元计入其他支出中。中山电影院财务仅以报表反映2009年3月末资产负债情况,未登记帐簿反映。
(二) 有关设备未记入固定资产帐。
解放影剧院内现正在使用的原政府拨款购置的设备资产约78万元,当时未结转计入现有固定资产帐中。
(三) 往来挂帐长期未及时清理。
此次所审计的三个单位均存在帐面应收款及应付款长期挂帐现象,有的挂帐已十几年,帐务未清理。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应收款挂帐8.6万元,中山电影院应收款0.34万元及应付款3.5万元均为九六年前的挂帐。
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建议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及时清算上次审计报告反映的 “吃着瞧”饭店所欠1.2万元房租费。
(二)结合现有实物与帐面,对已毁损报废资产统一进行处置,对帐面未登记的资产补记入帐。
(三)拓展电影发行放映业务,盘活资产,并节俭费用开支。
(四)加强财务核算与管理,规范广告部的设立与运营。
审计意见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县电影公司已对会计核算规范建账,对新进入的有关固定资产已建账管理,对往来挂账已及时全面清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