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十八、颍上县2006年度小型农田水利续建工程决算审计
基本概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水利厅财农〔2006〕1425号《关于拨付2006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一次性补助颍上县2006年度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2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15万元,省财政资金85万元。县水务局委托安徽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在颍上县水利勘测设计室的配合下编制了《颍上县2006年度小型农田水利“民办公助”项目实施方案》,并以颍水〔2007〕7号文件及时上报。阜阳市水务局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于2007年2月8日以阜水农〔2007〕50号文件予以批复。总投资概算509.59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资金2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09.59万元。
2008年3月15日至2008年3月27日,审计局对颍上县2006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后,核定可用资金剩余276958元。县水务局责成原来的两个中标单位继续做工程,施工单位从2008年3月至12月,对剩余工程进行了续建。主要建设内容有:改建小站1座,修筑防渗渠道2419米,配套渠系建筑物86座。续建结束后,县水务局要求对续建的工程决算进行审计。
工程决算审核情况
根据施工方案、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结合现场观察测量资料,对施工单位提供的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经过了建设方和施工方确认。
施工方申报的决算总造价为365269元,其中第一标段申报187927元。第二标段申报177342元。审计核定的公允造价为317698元,其中第一标段166904元,第二标段150794元。审计共核减47571元,其中第一标段核减21023元,第二标段核减26548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现场观察结果表明,第二标段部分渠槽的培土不到位,没有达到设计标准(顶宽不低于50厘米)。有的地方没有夯实,出现了空洞或瓦片裸露,给工程正常使用带来隐患。也有部分渠道出现沉降裂缝。
(二)第二标段部分水渠上沿口没有用砖或混凝土加固抬高,不符合设计要求标准。部分渠槽由于把关不严,技术不过关,渠道弯曲,影响美观和水的流速。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审计核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建议水务局组织验收,并对工程质量做出评定。
(三)对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水务局应责成施工单位和工程使用方抓紧整改。
审计意见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工程已审计并竣工整改,市局对工程已验收。
十九、颍上县2006年度财政资金水利配套工程决算审计
基本概况
颍上县2006年度财政资金水利配套项目,总投资计划500万元,由县政府投资,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八里河、焦岗湖洼地治理的大中沟桥涵配套。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改建八里河马砖桥20孔拦污栅,改建邹巷孜桥、张台孜桥、邵岗桥、胡墩孜桥和贾岗桥。实施过程中发生变更,取消贾岗桥,增加杨湖桥涵配套。
县水务局委托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28日,对该项目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颍上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中第一标段,主要实施改建八里河马砖桥20孔拦污栅,改建邹巷孜桥、张台孜桥,合同金额2084529元;阜阳市颍东区水利建筑工程公司中第二标段,主要实施改建邵岗桥、胡墩孜桥和杨湖镇中小桥涵,合同金额1197985元。两个标段于2006年4月开工,于2006年11月竣工,并通过验收。业主委托省淮河河道管理局蚌埠工程处加工八里河拦污栅主要设备、材料。
工程决算审计情况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变更签证、决算资料,审计人员会同有关单位对完工的实物进行现场比对和测量,对有关的工程量进行分析性复核和抽样审计。审计过程中,建设、施工双方参与配合、协调,审计结果经过了业主和施工双方确认。
两个施工标段和材料加工企业申报的工程总造价为573.99万元,审计核定的公允造价为467.44万元,审计核减106.55万元。
资金结算情况
截至2009年9月,累计资金到位50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483.4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369.34万元,设备采购投资98.10万元,设计费8万元,监理费8万元。结余财政资金16.56万元。
第一标段完成投资275.11万元,累计支付305万元,多支付工程款29.89万元;第二标段完成投资94.23万元,累计支付145万元,多支付工程款50.77万元;材料采购标段完成投资98.10万元,累计支付80万元,尚欠材料款18.10万元;设计费8万元,监理费8万元,均未支付。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审计核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县水务局要限期追回多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80.66万元。将收回的资金用于归还临时占用的上下年度资金30万元,支付设备材料欠款18.10万元,支付设计费、监理费16万元。
(二)对于剩余的预算资金16.56万元,由我局另文处理。
(三)县水务局今后预付工程款,要认真把关,留有余地,审计之前,要谨慎控制付款进度。
审计意见及建议落实整改情况
水务局对审计报告所提意见建议进行了及时整改。
二十、颍上县2007年行蓄洪区水毁耕地及砂压农田治理
工程决算审计
基本概况
2007年12月11日,安徽省财政厅、水利厅以财农〔2007〕1468号联合文件下达了《关于下达淮河行蓄洪区运用砂压耕地治理经费的通知》,一次性分配给颍上县2007年淮河行蓄洪区运用砂压耕地治理经费1030万元,主要用于:行洪区水毁砂压耕地治理,排灌站水毁修复,大中沟疏浚,桥涵闸等基础设施恢复等。
2007年12月14日,颍上县水务局以颍水〔2007〕176号文件上报了《关于报送“颍上县行蓄洪区水毁耕地及砂压农田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上报投资概算1030万元。
2007年12月20日,阜阳市水务局以阜水防〔2007〕530号文件下达了《关于颍上县行蓄洪区水毁耕地及砂压农田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投资概算1030万元。
2008年1月25日,县水务局委托安徽金晨水利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颍上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中标,合同金额898.29万元。县水务局指定江苏河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承担工程监理,合同金额21.77万元,指定颍上县水务局勘测设计室承担勘测设计工作,合同金额34.84万元。
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按照上级文件规定,专户存储,专款专用。项目执行了项目法人制、合同制、监理制、招投标制,建设内容也限制在上级规定的范围之内,资料比较齐全。
已经完成的工程投入了使用,而且经过了初步验收。实际建设的规模、数量和标准与变更后的设计方案基本相同,尚有少部分招标节余资金。
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中央资金1030万元已足额到达县财政专户,县财政专户累计拨付给颍上县水务局900万元,水务局累计拨付给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工程款819.06万元。
截至2009年12月,累计完成投资960.4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879.66万元,农户肥料补贴14.7万元,设计费34.84万元,监理费21.77万元,质量监督费2.17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7.32万元。暂时结存资金69.54万元(1030-960.46),主要用于续建工程、管理费用和验收费用。
工程决算审计情况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变更签证、监理签证、决算资料,审计人员会同有关单位对完工的实物进行现场比对和测量,对有关的工程量进行分析性复核和抽样审计。审计过程中,建设、施工双方参与配合、协调,审计结果经过了业主和施工单位双方确认。
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总价为898.29万元,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总造价为954.62万元,审计核定的公允造价为879.66万元,审计核减74.96万元。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审计核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暂时结存的资金,应该用于工程续建,建议县水务局提出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后,抓紧实施。
(三)待项目全部实施完毕后,再进行跟踪审计。
审计意见及建议落实整改情况
(一)已按审计意见落实。
(二)资料已归档。
二十一、颍上县2006至200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决算审计
基本概况
颍上县2006至200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杨湖、西三十铺、六十铺、五十铺、润河、红星、黄桥、夏桥、刘集九个乡镇实施,主要在集镇街区或新农村建设集中居住区域建设,并向周边村庄辐射,覆盖11个村和社区居委会,涉及6371户,受益人口27000人。其中杨湖、西三十铺、六十铺、五十铺、润河五个水厂是在原来世行贷款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扩容;红星、黄桥、刘集三个水厂是新建项目;夏桥水厂原来有一座水塔。该项目分三批投资计划下达,其中2006年两批计划,2007年一批计划。总投资计划1044万元,其中中央国债资金471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71.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401.2万元。该项目分四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分别委托安徽金晨水利招标有限公司和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招标,颍上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中第一、二、四标段,阜阳市水利工程公司中第三标段,勘察设计单位是颍上县水务局勘测设计室,监理单位是安徽省大禹工程建设监理公司。2007年度的项目由业主采购材料及设备,也经过了招标程序。2006年度的项目,材料设备由施工单位采购。
审计评价
颍上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颍上县二十三项民生工程之一。县委县政府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高度重视。县级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2007年9月以颍农饮水安〔2007〕11号文件,下发了《颍上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良性运行,让全县群众喝上安全水,起到积极作用。项目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项目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项目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因地制宜地和原有供水设施搭配,充分考虑地域特点、人口聚居、水源、水质等因素,最大限度的节约资源。
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截至2009年1月,各级项目建设资金已陆续足额到达县财政专户,累计到达县财政专户资金1044.2万元,其中中央国债资金471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72万元(超计划0.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401.2万元。县财政专户累计拨付给人农饮办专户827.8万元。
截止2008年12月,累计完成投资943.5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投资722.77万元,材料设备采购费180.60万元,勘察设计费22.85万元,监理费9万元,管理费7.13万元,水质分析费1.2万元。累计支付857.46万元,欠款86.09万元。
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根据现场观察和调查了解,上述九个供水工程,目前大部分已竣工,并投入运营或试运营。在审计期间,刘集水厂除铁设备正在安装,红星水厂清水池、除铁锰设备和泵房正在施工等,上述尾工工程未纳入本次决算审计,所以未完成概算指标。
工程决算审计情况
四个标段申报的建筑安装决算造价为786.99万元,经审计核定,公允造价为722.77万元,核减64.22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材料物资的管理控制不严密。2007年度饮水安全工程消耗的材料设备由业主采购。审计对管材的消耗量进行了分析,发现采购的计划性不强,实际消耗与采购量相差比较大。例如Φ200PE给水管剩余1107米,Φ110PE给水管剩余1581米,Φ90PE给水管剩余1729米,Φ63PE给水管短缺3358米,Φ50PE给水管短缺2308米,剩余或短缺的管材,与2008年度的管材相互占用。
(二)水表井和闸阀井没有规范定型的设计图纸,施工过程中缺少操作的依据,随意性较大,标准不统一。
(三)已经竣工的部分水厂暂时没有明确有效的运营方式,在试运营期间,水务局暂时委托供水公司代管运行,水费收缴困难,还承担管网维修及电费,不是长久之计。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审计核定的决算数字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业主采购的材料物资,应该准确掌握材料物资动态消耗量,适时适量采购,前后期的材料消耗要分割清楚,清晰地反映各期材料物资的使用、库存、结余状态。
(三)严格施工方案,水表井和闸阀井必须有规范定型的设计图纸,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对于不规范的要进行整改。
(四)已经竣工或试运营的水厂,水务部门和有关乡镇要尽快协商,寻求有效运营方式,投入正常运营。
审计意见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一)物资管理正逐步改进。
(二)已按审计意见,规范施工。
(三)目前已建成水厂的管理模式在摸索阶段,各乡镇、村及管理人员情况不一,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在充实、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加大宣传用水力度,提高水厂运营能力,逐步扶持,保证水厂良性运营。
(四)已按照核减数结算。
二十二、颍上县淮河蓄滞洪区中央财政节余补偿资金
续建工程决算审计
基本概况
2006年9月15日,安徽省财政厅、水利厅以财农〔2006〕1030号联合文件下达了《关于下达淮河蓄滞洪区中央财政节余补偿资金的通知》,一次性分配给颍上县2003年淮河蓄滞洪区中央财政节余补偿资金350万元,主要用于:蓄滞洪区堤坝险段、病险涵闸及排灌站水毁修复;农田恢复整治;蓄滞洪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防洪风险图绘制、应急通讯等非工程性措施。要求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帐制。
2007年4月9日,阜阳市水务局以阜水防〔2007〕123号文件下达了《关于颍上县淮河蓄滞洪区中央财政节余补偿资金项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投资概算455.9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50万元,地方自筹资金105.97万元。
2007年4月10日,县政府采购中心对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进行了招标。颍上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中第一标段,主要实施大沟开挖疏浚,生产、交通桥涵,管家沟、柳林孜排涝站拦污栅,合同金额2115457元,颍东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中第二标段,主要实施移民安置区道路,少数桥涵加固维修,合同金额1115116元,安徽碧波智能控制有限公司承担防汛调度水情遥测设备采购、安装,合同金额160000元。县水务局指定安徽省大禹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工程监理,合同金额80000元,指定颍上县水务局勘测设计室承担设计工作,合同金额192300元。
前期审计及后期工程实施情况
审计局已于2008年7月18日至2008年11月11日,对颍上县淮河蓄滞洪区中央财政节余补偿资金先期工程决算进行了审计。该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没有到位,招标金额控制在350万元以内,实际施工合同总金额为3390573元。根据现场观察和调查了解,概算所列项目没有实施完毕,已经完成的工程投入了使用。
截至2008年10月,累计完成投资286.5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228.89万元,设备安装投资26.93万元,设计费14万元,监理费8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8.7万元。
审计报告反映,剩余资金63.48万元,建议水务部门抓紧提出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审批。水务部门结合实地情况,并征求有关乡镇意见,在沿淮三乡镇安排了道路、桥涵新建和维修加固工程,仍由原来的两个中标单位继续施工。2009年6月前已全部竣工,并经过水务局初步验收,但审计发现半岗镇张郢村6m*6m梁板桥侧墙有一处裂缝。水务局要求对续建工程决算进行跟踪审计。
工程决算审计情况
根据施工图纸、决算资料和现场测量观察资料,对决算资料进行分析性复核和计算。审计过程中,建设、施工双方参与配合,审计结果经过了双方确认。
两个标段申报的工程总造价为832502元,其中第一标段176767元,第二标段655735元;审计核定的造价为780571元,其中第一标段169646元,第二标段610925元;审计核减51931元。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审计核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对于上次和本次审计报告反映的部分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水务局应责成有关施工单位抓紧整改,达到上级验收要求,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县审计局。
审计意见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通过竣工预收款审计,建议公司拨付资金。
(二)对于上次和本次审计报告反映的部分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已整改落实。
二十三、夏桥变电所至许庙排涝站35kv输电线路工程决算审计
基本概况
夏桥变电所至许庙排涝站35kv输电线路工程,从110KV夏桥变电所跨颍河送达许庙排涝站,全长3456米,专供许庙排涝站排涝用电,由县政府投资。县水务局为业主代表。沿线使用的杆塔有角钢塔、钢管塔和高强混凝土杆。设计单位是阜阳三环电力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是颍上明达电力公司。除基础工程及电缆工程是包工包料外,其余工程由业主招标采购材料,明达电力公司负责安装施工。工程于2009年5月初开始施工,当年6月竣工。材料招标采取竞争性谈判,最后确定四家供应商,分别供应铁塔、高强混凝土杆、导线和金具铁件。没有签订施工合同。工程发生少数变更,如一档架空线改地埋电缆,移动废除一处塔基等。
审计工作实施情况
审计组审查了该工程的财务资料、供货合同资料、施工图纸、决算资料和拆迁补偿资料,查看了有关会议记录,并深入线路实地,踏勘工程现场。对施工单位的决算资料进行了分析性复核和计算。
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颍上明达电力公司申报总决算金额1281896元,审计核定的公允造价为1047440元,审计核减234456元。
财务收支及投资完成情况
截止审计日,累计完成投资2099428元,其中颍上明达电力公司完成投资1047440元,业主采购材料支出1051988元。财政局拨到水务局1000000元,已付供应商90%货款,计945933.1元,尚欠明达电力公司工程款1047440元,材料设备尚存在资金缺口51988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事先没有明确业主代表,对整个项目的监督管理不到位。进入审计阶段,临时确定县水务局为名义业主,但县水务局并没有完全行使业主的职能,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增加事项无法确认。
(二)由于业主代表不明确,也没有签订施工合同,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无法界定,连监理单位都是施工单位委托的。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审计核定的工程款与颍上明达电力公司结算。
(二)建议今后类似的项目建设,事先必须明确业主,签订有关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纠纷和争议。
(三)建议县政府及时拨款,支付欠款。
审计意见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县水务局已按照审计核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余款,表示今后类似工程按审计建议规范管理。
二十四、沙颍河近期治理工程拆迁安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基本概况
沙颍河近期治理工程是国务院批准建设的19项治淮骨干工程之一,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加固,护岸,加固节制闸,重建部分沟口涵闸,兴建部分洼地排涝站,完善工程管理以及水文设施等非工程措施。
颍上县政府为实施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工作,成立了“颍上县沙颍河近期治理工程拆迁安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在水务局办公。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涉及的乡镇从颍河上游的五十铺乡到下游的赛涧回族乡,共8个乡镇,沿线89.8公里,安置人口3067,永久征地2064.7亩。
2006年10月31日,阜阳市治淮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与颍上县沙颍河近期治理工程拆迁安置领导小组签订了《沙颍河近期治理工程颍上县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建设任务与投资包干协议》,明确初步设计批复征迁安置补偿概算投资8688.60万元,扣除由市重点局直接掌握的投资883.4万元(其中规划勘测设计费146.3万元,15%的实施管理费26.34万元,技术培训费26.31万元,监理监测评估费58.5万元,基本预备费625.95万元),其余的7805.19万元,为颍上县的包干指标。
审计实施情况
列入本次审计范围的主要是与主体工程建设相关的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资金的财务总决算。
审计人员抽查了建颍、新集、赛涧等乡镇的拆迁补偿档案资料,审查了实施期间所有的财务资料,审查了有关的合同、文件,重点对四个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工程决算进行了核定,对全部堤防加固和拆迁现场进行了查看,对未完工程进行了调查了解。
财务收支及未完工程
截至2009年9月30日,阜阳市治淮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累计拨款7805.19万元(含代扣代缴耕地开垦费468.72万元),占包干指标7805.19万元的100%。累计完成投资7515.48万元,占包干指标7805.19万元的96.29%。
沙颍河近期治理主体工程尚未完全竣工,与之相辅相成的征地、拆迁、安置及基础设施恢复和改造工程仍需继续进行。未完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永久和临时征地补偿、青苗补偿、房屋及建筑物拆迁补偿、小型水利设施补偿、工商企业及事业单位拆迁补偿、基础设施恢复、搬迁运输补助、水系调整、管理费用等。根据现场调查并结合有关资料,审计认为上述未完工程属实。县迁安办组织有关人员分组对未完工程进行核实,初步核定预估经费概算2825.82万元。目前核实工作仍在进行,力求概算接近准确。
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工程决算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重点对赛涧汪台、王岗小庄、郑湾、八里河朱岗四个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工程决算进行了核定。四个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包括土方、道路、排水和供电。供电工程由当地乡镇供电所施工,已按合同价款结算。土方、道路和排水工程执行招标程序,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中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原定五个安置区改为四个,四个安置区的工程量也与原计划不尽相同。合同总价483.04万元,申报决算价272.48万元,业主及监理确认价款268.87万元,施工单位已开具发票268.87万元,已列入账目,累计支付施工单位231.76万元,审计核定造价233.29万元,核减造价39.19万元。
审计评价
颍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沙颍河近期治理工程拆迁安置工作,县迁安办及沿线的乡镇为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克服了重重困难。迁安办建立了公开、透明、严密、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减少了群众上访,节约了人力财力。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审计机关已经连续三次审计,县迁安办对历次提出的问题,能够积极采纳整改,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但也存在少数问题和困难。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由于主体工程尚未完全竣工,随之而来的征迁补偿工作仍需继续进行。由于涉及面广,不确定因素多,因而投资费用规模难以准确核定。
(二)颍上县投资包干指标已经执行完毕,此前已多次向上级部门提出预备费动用方案和概算调整方案,但是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的批复,已经影响了下一步的征迁及设施恢复工作。
(三)个别单位和个人的拆迁补偿存在遗留问题。
1、补偿给颍上县三道冲电力排灌站(县机电排灌所下属单位)资金810950元,补偿内容为房屋、水泥地、围墙、树木等。经实地调查,发现大部分老围墙虽然已拆除,但又从原址新建。
2、补偿给赵战河道管理所(县河道局下属单位)资金170729元,补偿内容为房屋、水泥地、围墙、树木等。经实地调查,发现围墙和围墙内的房屋只拆除小部分。协议约定,2007年10月20日前拆除完毕,2007年12月1日前复建完毕,但2009年9月底仍未拆除完毕。
3、补偿给班草湖电力排灌站(原卞海孜涵管理所,县河道局下属单位)资金156430元,补偿内容为房屋、水泥地、围墙、树木等。经实地调查,发现实物并未拆除。协议约定,2008年3月16日前拆除完毕,但2009年9月底仍未拆除。
4、下游沿线有少部分农户的建筑物在拆迁范围内,至今仍未拆除。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对于县迁安办统计出来的未完工程实物量及投资概算,建议继续细化,力求接近准确。
(二)建议上级部门抓紧批复预备费动用方案。
(三)对于上述三个站所和少数农户的未拆迁实物,迁安办要督促限期拆迁完毕。
(四)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按审计核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并在发票上注明实际结算数字,同时冲减投资完成额。
(五)沙颍河近期治理工程拆迁安置工作已基本结束,本次竣工决算审计,认定已完成投资7515.48万元,认定预估未完成投资2825.82万元,预估总投资10341.30万元。待工程全部结束后,再对未完工程进行跟踪审计。
审计意见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一)按要求进行。
(二)同意审计意见。
(三)按要求落实。
(四)按审计意见落实。
二十五、颍上县淮北大堤加固工程拆迁安置竣工决算审计
基本概况
此次审计的淮北大堤加固工程在颍上境内主要是颍左堤部分,上起倒栽槐、下至饶台孜,全长64.11公里,大堤加固主体工程已于2008年底完工。该工程因大堤加固涉及到我县江口、古城、黄桥、慎城、夏桥、刘集、杨湖7个乡镇的征地拆迁和安置,原批复拆迁安置人口5318人,永久征用耕地1872亩(含安置区新址征地),征用鱼塘63.2亩,建筑物施工占用耕地27亩,填塘及压渗平台占用鱼塘341亩,从堤外有收益滩地取土征用554.6亩,从保护区取土征地997.4亩,拆除各类房屋9.4万平米。
该项目的法人是安徽省治淮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颍上县2005年对部分涵闸险段进行加固处理,开始了前期征迁工作,主要由县河道管理局抽调人员负责实施。按照国家及省、市安排,2006年10月,颍上县淮北大堤加固工程拆迁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挂牌成立,淮北大堤加固工程拆迁安置工作全面开展,主要由县水务局抽调人员负责实施。全县拟建7个集中安置区,其中:江口安置区、刘集街道安置区、中心沟、三道冲安置区、杨湖安置区5个安置区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由县拆迁办统一招标、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负责实施。
我县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总体评价
在我县治淮工程建设项目中,淮北大堤加固工程拆迁安置工作最为顺利,至今未出现征迁安置户上访现象。
(一)政府高度重视,征迁机构精心操作。为确保我县淮北大堤加固工程顺利实施,颍上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做出部署,成立组织、健全机构、培训人员和制定相关制度。成立了颍上县淮北大堤加固工程拆迁安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迁安科、财务科及督察室,有关乡镇也成立临时机构,抽调专人办公。2006年11月颍上县人民政府印发《颍上县淮北大堤加固工程拆迁安置实施方案》(颍政秘〔2006〕130号),县征迁安置领导小组印发《给移民拆迁安置户的一封公开信》,县征迁安置办编发《移民信息手册》等,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县征迁安置办公室在征迁安置工作过程中,能够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和规定规范操作,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与核实,及时将有关实物量和补偿情况张榜公布,及时向征迁户兑现补偿资金,及时安排对临时占地进行统一复耕。
(二)拆迁安置财务核算及管理规范,相关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征迁办印发并能够认真执行《颍上县淮北大堤加固工程拆迁安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招待费支出做到三单合一,征迁安置资金做到专帐核算、专户存储。调查部分征迁群众和抽查相关数据显示补偿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准确无误,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各征迁组在数据调查核实、资金兑现等环节责任到人。实物量核实表、资金发放花名册及征迁安置协议等文书档案能够做到专人规范管理,手续完备。目前大部分征迁安置工作基本结束,扫尾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征迁安置概算批复、执行及审计认定
2006年颍上县人民政府与安徽省治淮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签订“淮北大堤加固工程颍上县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建设任务与投资包干协议”。因江口集段堤线变更,双方于2009年7月又签订补充协议,在我县原包干指标9286.06万元的基础上,从省局统一掌握的基本预备费中追加投资2323.11万元,概算调整为11609.17万元,扣除建设单位垫付的征迁补偿费79.35万元后,我县征迁安置投资包干经费为11529.82万元。
至审计日止,共收到省治淮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拨来基建资金10250万元。征迁安置帐面反映完成待摊投资11529.82万元,与投资包干额相同,其中:农村移民安置补偿费9273.21万元;工业企业迁建补偿费293.37万元;专业项目恢复改建补偿费1045.86万元;其他费用(实施管理费)359.99万元;其他税费(耕地开垦费)589.84万元。银行存款利息冲减投资32.47万元。
审计认定已完成征迁安置投资9289.52万元,认定未完工程投资2240.3万元,初步认定工程总投资11529.82万元。实际共完成永久征地1981.11亩(取土区永久征地1413.62亩、江口改线段堤身永久征地222.4亩、安置区永久征地345.09亩);临时征地5150.11亩(取土区临时征地1539.76亩、其他临时征地3288.99亩);外滩地321.36亩;清理树木20.34万棵;拆除影响工程施工房屋1201户,8.27万平米,迁移人口33639人。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待摊投资额中未完工程数额较大。
截止审计日,待摊投资中永久征地和临时占地等未完工程2240.3万元,其中:因省厅设计批复尚未下达无法全面实施的征迁安置影响水系未完工程808.48万元。目前正在进行护堤地新征占地的各项补偿工作。
(二)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进度较慢。
由于群众自主建房进度不一,影响到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征迁安置帐列示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待摊投资额483.2万元,其中部分工程正在施工。目前,杨湖安置区已修齐两条水泥路,江口安置区路基工程已基本结束,现正修排水沟,刘集街道安置区正在进行基础土方施工,中心沟、三道冲安置区正在修路。
(三)部分补偿资金现金发放。
由于部分征迁安置户急于兑现补偿资金,强烈要求现金发放,以及为防止信用社强制扣收贷款现象,形成2005年12月至2007年8月间部分补偿资金现金发放。2008年以后该现象逐步减少并最终做到规范操作。
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加快未完工程的各项征地补偿工作。
(二)督促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进度。
(三)进一步收集相关基础资料完整归档。
审计意见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一)未完工程的征地补偿工作正紧张有序的进行中,现已完成70%以上。
(二)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完工。
(三)档案资料收集已基本完备。
交通道路建设项目
二十六、刘庄煤矿至颍上县城公路工程决算审计
基本概况
刘庄煤矿至颍上县城公路项目,由阜阳市发改委以发改工交〔2006〕178号文件批准修建,计划道路长度14.54公里,总投资计划11563.4万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公路总里程17.78公里,包含跨颍河大桥长646米,投资估算为12827.9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投资9105.36万元。由于颍河大桥防洪评价滞后,又对颍河大桥修改设计,由原来长度646米,变更为706米,大桥结构随之变化。该公路北起刘庄矿(本施工起点为古城新区),南至合阜高速公路北侧,实际修筑长度14.31公里,其中跨颍河大桥长0.71公里,二级沥青路面长10.51公里,26厘米厚水泥混凝土路面长3.09公里,路基宽19米,路面宽12米,部分路段路基宽22米,路面宽15米。该项目投资人为颍上县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土地出让金和银行贷款。业主代表为“颍上县慎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主要协调管理机构为“刘庄煤矿至颍上县城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该项目分为三个标段进行发包建设,第一标段从古城新区为起点,向南延伸到6.6公里处,第二标段负责南段7.02公里,第三标段是跨颍河大桥,全长0.71公里(在第二标段路段里)。施工工程于2006年7月进行公开招标,路桥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中第一标段,新疆兴达公路工程部中第二标段,阜阳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中颍河大桥标段。业主指定安徽华运设计咨询公司担任该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勘测设计工作。安徽公路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中监理标段。施工合同于2006年8月签订,约定全部标段于2006年8月25日开工,2007年8月25日竣工,由于颍河大桥发生变更,工作量增加,颍河大桥标段延长工期6个月。主体工程于2008年5月竣工通车,零星附属工程延续到2008年10月全部竣工。通车前,委托阜阳科信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对公路质量、标准及安全性能进行了检测,综合评定为合格。委托安徽公路工程检测中心和上海同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对颍河大桥质量、标准及安全性能进行了检测,综合评定为合格。沿线绿化工程、安全标志工程按原施工合同金额委托林业局和有关单位统一实施。
审计工作实施情况
审计首先审查该项目的财务资料,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判定,并深入沿线三个乡镇,对拆迁补偿情况进行了审计和调查,对工程实体和取土区进行实地观察和测量。审计过程中委托专门机构,利用动态GPS线路定位测量仪,对路、桥长度进行验证。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投标资料、设计资料、监理资料、检测报告、合同资料、变更资料等进行了审查。对施工单位的决算资料进行了分析性复核和计算。
审计评价
审计认为,该项目投资额比较大,建设周期比较长,地质条件比较复杂,建设期内又遇到水灾、雪灾等突发事件,加之变更因素比较多,建设工作遇到许多困难和麻烦,特别在征地补偿、协调施工中,更是困难重重,参与该项目协调管理的有关人员,能够积极主动,集思广益,迎难而上,克服了许多困难,能够使建设任务圆满完成。指挥部的档案资料齐全、井然有序,指挥部的会计资料比较规范。指挥部对工程的中间计量和最终的决算审核比较严格,尽量控制投资成本。监理单位在优化施工方案、控制成本方面也做出积极贡献。建筑安装投资既没有突破合同价,也没有突破概算价。但在招标管理、勘测设计、监理、经费控制和造价控制方面还存在一些失误和缺陷。
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列入决算造价核定的有三个施工标段、监理标段和设计标段,其余财务费用支出采取合理合法性审核后,据实列支。审计根据招标文件、图纸、合同、变更签证、实地观测等资料,对施工单位和服务单位的决算进行了审计。对于隐蔽工程,业主、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均签署了确认意见,审计按照计量资料结合实际进行分析性复核和计算,来判断其真实性。三个施工标段原合同价9384.11万元,申报总决算金额8629.46万元,审计核定的公允造价为8606.09万元,审计核减23.37万元。同时对设计费和监理费也进行了审核。鉴于设计单位在设计工作中存在失误和过错,本应酌情核减设计费,但是,业主在审计前已经全部付清设计费,再追讨非常困难,不再核减设计费。监理单位服务期延长8个月左右,而且由于颍河大桥设计变更,增加工作量,要求增加监理酬金167.25万元。但审计认为监理单位在监理工作中存在失误和过错,决定维持原合同金额,不予增加监理费用。
在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先后遭遇洪涝灾害和雪灾,相应加大施工成本。2007年,正值颍上闸、泉河闸危桥维修,限制重型车辆通行,徐州、凤台方向的建材需要二次倒运,增加了施工成本。同时水泥、钢材、沥青、柴油价格涨幅较大,也增加了施工成本。通过施工单位计算,总的材料差价约800万元,为此,2008年10月30日,指挥部以颍刘指〔2008〕9号文件向县政府汇报,建议给施工单位弥补材料差价400万元。审计认为,以上客观情况全部属实,确实加大了施工成本。根据省交通厅有关文件精神,可以补助材料差价。但基于以下两个因素,对于弥补材料差价400万元,审计认为也可以不支付:一是关于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中标合同价中,已经包含业主替施工单位承担的保险费用,事实上,施工单位也已经从保险公司获得了相应的财物损失赔付。二是关于建材运输梗阻及材料涨价,本项目采取招标竞价,单价承包,施工单位必然承担价格风险。
财务收支及投资完成情况
本项目财务核算在两个会计主体同时进行,一是城投公司向施工单位或服务单位直接支付6635.25万元,二是城投公司拨给指挥部2200.75万元,指挥部从非税局又借款500.00万元,指挥部可用资金2700.75万元,指挥部向施工单位或其他方面支付2633.72万元,指挥部账面结存资金67.03万元。管理费用主要在指挥部账面列支。截止审计日,城投公司累计投入本项目建设资金8836.00万元,非税局投入500.00万元,合计资金来源9336.00万元,累计支付9268.97万元,截至审计日,累计完成投资10003.66万元,其中拆迁补偿支出785.44万元,工程建设投资8606.09万元,设计、监理、咨询费436.15万元,招标代理费18万元,试验检测费39.69万元,管理费用118.28万元。已累计支付9268.96万元,尚欠付资金734.69万元,其中欠三个施工单位工程款717.84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勘测设计工作没有招标,直接指定安徽华运设计咨询公司担任该工程勘测设计工作。总标的金额141.3万元,远远超过招标最低限额(30万元),不招标违反了招标投标法。
(二)设计单位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在该项目的勘测设计工作中存在多处失误和缺陷,频繁发生变更签证事项,给业主造成工作的被动和经济损失。例如,原设计公路沿线全部是路两边就近借土填方,但实际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路边的土有的土源不够,有的土质不符合要求,迫使业主临时征地做取土区,工作被动,迁就当地农民,非路旁征地62亩,征地补偿费支出93.11万元。原设计没有煤矸石填筑工程,但实际发生了清淤回填煤矸石、路基回填煤矸石、抛煤矸石挤淤泥等共计77626m3,造价383.82万元。对颍河大桥桥墩处的地质情况做出错误判断,导致施工过程中7、8号桥墩套箱失败,仅此一项就给业主带来51.39万元的损失。
(三)监理单位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失误和过错。尽管监理单位在工作中比较尽责,为业主优化施工施工方案,节约成本做出很大贡献,但也存在部分失误和差错,例如:对于一标段的用土量把握不清,多计量一标段原地面清表、路基挖方、土方超运距等,共计价值15.6万元。多计量二标段原地面清表、清淤、伐树等,共计价值3.1万元。一标段的计量资料和变更签证资料对应关系紊乱,监理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四)有关部门联合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原颍河大桥设计方案没有通过防洪评价,图纸审查没有通过,又重新修改设计,增加了设计费、防洪评价咨询费,与有关职能部门没有考虑周全有关。
(五)管理费用开支存在一些问题。指挥部账面累计开支管理费用118.28万元。其中,慰问费63620元,人员补贴费242550元,汽车然修费180955元,设备购置费315310元,交通差旅费40800元,招待费145530元,办公费143818元,其他费用50219元。
指挥部在管理费用之外,另外拨给乡镇拆迁补偿办公经费47.02万元。
1、对沿线组织协调拆迁补偿的三个乡镇的补偿资金和用于办公的经费核定不准确。补偿资金和办公的经费没有严格的界限。三个乡镇实施结果看,总拨付补偿资金和办公经费640.38万元,实际用于补偿的资金只有593.36万元,剩余的47.02万元就是办公经费,占下拨总费用的7.34%,比例明显偏大,开支的主要内容有招待费、差旅费、人员补助费、办公费等。
2、慰问施工等单位开支过大。累计6次购买食品或烟酒,慰问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总金额63620元,而且在2008年5月道路通车之后,分别于2008年中秋节慰问一次,2009年春节慰问一次。
3、建设管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发放补贴无法定依据。仅指挥部15名兼职人员近3年累计发放误餐、误工、降温、节日补助等补贴242550元。县政府分管领导批示,参考高速公路标准执行,但没有法定标准,而且在2008年5月道路通车之后一直发放到2009年2月。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审计核定的工程款、设计费、监理费与有关单位结算。
(二)对于今后的工程勘测设计、监理工作,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公开择优遴选服务优良,价格合理的单位,同时要兑现设计责任和监理责任,在全部验收或审计之前,应预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三)今后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投资概算应细化,特别是管理费用,更要明细,而且要严格控制,不能滥发补贴。
(四)今后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应通盘考虑,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尽量避免损失。
(五)指挥部剩余资金67.03万元,应安排未了事项,若有结余,转回城投公司。
(六)对于三个施工标段和指挥部共同提出的材料差价补助问题,建议由县政府决定。
审计意见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颍城至刘庄矿公路交工验收后,工程建设管理费经县审计局审计剩余67.03万元(含进出场建设资金15万元未拨付)。按照交通部2004年第3号部令,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公路工程竣工验收要在通车试运营(交工验收)2年后方可进行。本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2008年10月14日,竣工验收时间应在2010年10月14日,在试运营期间,路面保洁管理应由业主负责(费用未拨付),路面缺陷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要求,竣工验收需委托具有质量资质的单位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进行质量鉴定,经鉴定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剩余管理费用在竣工验收前除要支付日常管理费用外,还要用于支付质量鉴定费用和竣工验收组织工作费用。因此,现有管理费用需在竣工验收县支付完相关费用后才能按审计局意见将剩余费用转回城投公司。
二十七、黄桥镇郭黄路工程价款审计
基本概况
黄桥镇郭黄路(郭竹园至黄桥)系灾后恢复重建工程,2007年阜阳市发改委以发改投字[2007]475号转发省发改委发改投字[2007]1144号文件,批准对该路水毁路段进行恢复重建,建设规格为:四级沥青碎石公路2000米,石灰土基层宽5米,沥青碎石表处面层宽4米。概算投资5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万元,地方自筹32万元。工程经邀标形式确定由黄桥镇建筑公司承建,该工程实际建设规格为:对原老路修整,对水毁严重部分挖填矸石及三七灰土,七公分厚碎石路面。合同约定工程于2008年7月开工, 2008年9月竣工,现已竣工并交付使用。
工程审核情况
(一)审计依据。主要根据2000年安徽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0年安徽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及相应的费用定额,2008年7月份信息价格,现场测量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
(二)审计过程。审计人员以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等,对完工的实物进行现场比对和测量,对工程量进行详细计算。审计过程中,建设、施工双方参与配合、协调,审计结果经过双方确认签字。
(三)审计结果。七公分厚碎石路2000米计10000平方米,审计认定公价款209605元。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建设单位按照审计认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搜集有关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意见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建设单位已按照审计核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余款,扣留质保金,同时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搜集资料,归档管理。
二十八、2007年村村通砼路二期六标、七标、十标工程决算审计
基本概况
该工程系我县2007年村村通砼路二期六标、七标、十标工程项目,主要工程为六标段总长12.7公里,其中王岗镇境内11.1公里、赛涧乡境内1.6公里,原由临泉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后因施工单位施工能力不足等原因由建设单位对其终止合同,重新议标由县交通路桥工程公司承建,合同约定2008年9月开工,2008年12月竣工。七标段总长度10.7公里,其中八里河镇境内9.9公里、垂岗乡境内0.8公里,由海南南疆建筑工程公司中标承建,合同约定工程于2008年7月开工, 2008年10月竣工。十标段总长度17.7公里,其中陈桥镇境内13.6公里、迪沟镇境内4.1公里,由县交通路桥工程公司中标承建,合同约定工程于2007年10月开工, 2008年5月竣工。现已完工并通过初验交付使用。
工程审核情况
(一)审计依据 主要根据中标通知书,合同及补充协议,县交通局县乡管理所施工项目竣工验收鉴定表,现场测量资料,调查走访资料等。
(二)审计过程 审计人员以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施工项目竣工验收鉴定表,对完工的实物进行现场比对和测量,对工程量进行详细计算。审计过程中,建设、施工双方参与配合、协调,审计结果经过双方确认签字。
(三)审计结果 三标段施工方申报的决算总造价11410358.5元,审计认定公允价款10902105.5元,核减工程造价508253元,其中二期6标实际完成工程量12.7公里,施工单位决算造价3714331.5元,审计认定公允价款3457310.5元,核减工程造价257021元;二期7标实际完成工程量10.7公里,施工单位决算造价2925527元,审计认定公允价款2788575元,核减工程造价136952元;二期10标段实际完成工程量17.7公里,施工单位决算造价4770500元,审计认定公允价款4656220元,核减工程造价114280元。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建设单位按照审计认定的价款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搜集有关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意见及建议落实整改情况
建设单位已按照审计核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余款,扣留质保金,同时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搜集资料,归档管理。
二十九、2007年村村通砼路二期十一标工程决算审计
基本概况
该工程系我县2007年村村通砼路二期十一标工程项目,在迪沟镇境内,分7个路段,总长度14.3公里,由安徽华祥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合同约定2008年11月8日开工,2008年2月9日竣工。现已完工并通过初步验收交付使用。
工程审核情况
(一)审计依据 主要根据中标通知书,合同及补充协议,县交通局县乡管理所施工项目竣工验收鉴定表及有关变更文件,现场测量资料,调查走访资料等。
(二)审计过程 审计人员以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承包合同、施工项目竣工验收鉴定表,对完工的实物进行现场比对和测量,对工程量进行详细计算。审计过程中,建设、施工双方参与配合、协调,审计结果经过双方确认签字。
(三)审计结果 十一标段施工方申报的决算总造价3868343.9元,审计认定公允价款3573895元,核减工程造价294448.9元。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建设单位按照审计认定的价款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搜集有关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意见及建议落实整改情况
建设单位已按照审计核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余款,扣留质保金,同时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搜集资料,归档管理。
三十、润河镇振兴路改扩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基本情况
该工程系润河镇政府自筹资金工程建设项目,由安徽省淮阜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颍上县村村通工程项目部)承包施工,主要工程项目有修建直径800MM砼管下水道982.5M,修复及新建砼路牙石3756M、2636.8M,新建砼路面3955.2M2及新建大圆盘工程项目等。合同约定2007年9月11日开工,2008年4月30日竣工,现已竣工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工程审核情况
(一)审计依据 主要根据承包合同及协议、镇政府测量记录资料, 2000年安徽省建市政工程综合定额、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及相应的费用定额,官方信息价格,现场复查测量资料等。
(二)审计过程 审计人员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等,对完工的实物进行现场比对和测量,对工程量进行详细计算。审计过程中,建设、施工双方参与配合、协调,审计结果经过双方确认签字。
(三)审计结果 施工单位决算金额1291942.88元,审计核实工程价款1114190.9元,核减工程价款177751.98元,核减率13.76%。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建设单位按照审计核定的工程价款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搜集有关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意见及建议落实整改情况
建设单位已按照审计核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余款,扣留质保金,同时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搜集资料,归档管理。
三十一、颍利路谢桥段及S102至左大圩公路
大修(改建)工程决算审计
基本概况
该工程系颍上县政府自筹资金对颍利路谢桥段及S102至左大圩公路大修(改建)工程项目,颍利路谢桥段公路大修工程在谢桥矿塌陷区境内,起自谢桥镇卫生院东三岔路口止至济河闸北10米处,总长度2.330公里,由颍上县交通路桥公司中标承建,合同约定2009年2月25日开工,2009年4月25日竣工;S102至左大圩公路改建工程,原计划长度2.933公里,施工时变更增加0.16公里,共计3.093公路,由颍上县交通路桥公司中标承建,合同约定2009年7月20日开工,2009年10月22日竣工。现已完工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工程审核情况
(一)审计依据 主要根据中标通知书,合同及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县交通局县乡公路管理所施工项目竣工验收鉴定表,现场测量资料,调查走访资料等。
(二)审计过程 审计人员以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承包合同、施工项目竣工验收鉴定表,对完工的实物进行现场比对和测量,并抽查了各工段监理检测记录资料,对工程量进行详细计算。审计过程中,建设、施工双方参与配合、协调,审计结果经过双方确认签字。
(三)审计结果 颍利路谢桥段公路大修工程施工单位申报的决算总造价3068299元,审计认定公允价款2904475元,核减工程造价163824元;S102至左大圩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单位申报的决算总造价3587944.55元,审计认定公允价款3386657.07元,核减工程造价201287.48元。
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建议建设单位按照审计认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搜集有关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意见及建议落实整改情况
建设单位已按照审计核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余款,扣留质保金,同时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搜集资料,归档管理。
三十二、颍上县夏桥至罗洋公路工程决算审计
基本概况
颍上县夏桥至罗洋公路项目,是根据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8年新增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代赈[2008]1337号)立项的,该通知下达我县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计划33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29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0万元。本次项目计划安排的主要建设任务是:改建沥青碎石路面15.3公里,桥梁8座,涵洞13道。工程实施阶段,夏桥镇政府根据当地群众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对部分项目做了适当变更。
实际完成的项目有沥青路新建11.65公里,沥青路罩面4.95公里,混凝土路面0.78公里,拱桥2座,涵管桥10座。目前已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夏桥镇政府于2009年8月25日组织人员进行了初验,并出具工程验收合格报告。
该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由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于代理招标,黄山市交通建设总公司中标。勘察设计单位是颍上县水务局勘测设计室,监理单位是安徽省科远监理公司。
审计评价
颍上县夏桥至罗洋公路工程,是夏桥乡政府按照省发改委下达的项目计划,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精神,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充分发挥新增中央投资对地方经济的拉动作用。项目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项目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项目建设单位结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因地制宜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最大限度的节约资源。监理单位在加强监督的同时,为优化设计做出了很大贡献。
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截至2009年11月,各级项目建设资金已陆续足额到达县财政专户,累计到达县财政专户资金330万元,其中中央国债资金29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0万元。县财政专户累计拨付给施工单位237万元。
截至2009年11月,累计完成投资331.63万元,其中混凝土路面31.82万元,沥青路面269.16万元,拱桥29.33万元,涵管桥1.32万元。累计支付237万元,尚欠施工单位工程款94.63万元。
工程决算审计情况
夏桥至罗洋公路工程,施工单位申报的决算造价为408.72万元,经审计核定,公允造价应为331.63万元,核减77.09万元。
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按照审计核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本项目尚有少量资金缺口,如工程尾款、设计费、监理费等,应由乡镇筹集。
(三)搜集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意见及建议落实整改情况
建设单位已按照审计意见落实,资料已归档。
三十三、颍上县黄桥镇小集村泥结石道路工程决算审计
基本概况
2007年11月17日,安徽省财政厅财农〔2008〕1376号文件《关于下达2008年财政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下达颍上县黄桥镇小集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2万元,用于修建小集村内的道路。资金计划下达后,黄桥镇政府和小集村积极组织工程建设,采取议标的方式,委托黄桥建筑工程队进行施工。工程于2009年5月开工,于2009年11月竣工,修建长1350米,宽3.5米的泥结石道路。道路基础是煤矸石铺垫,石灰土做结合层,表层石屑,沿路有两道涵管桥。
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施工单位申报的决算造价为124160元,审计核定的公允造价为120446元(含税金额),核减造价3714元。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审计核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5%的质量保证金。
(二)镇政府应组织有关人员对道路工程质量进行总体验收。
审计意见及建议落实整改情况
建设单位已按照审计核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余款,扣留5%的质保金。
三十四、六十铺镇街道绿化工程决算审计
基本概况
该工程系六十铺镇政府自筹资金建设项目,位于六十铺镇内105国道两侧,花木绿化工程由县迪沟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砼路牙石工程由江苏盐城市政三公司施工,都未签施工合同。工程于2005年底至2006年5月施工,已竣工并交付使用。
工程审核情况
(一)审计依据 主要根据2000年安徽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0年安徽省园林工程综合定额及其相关配套的费用定额,建设、施工单位签证单,实地测量、调查走访等有关资料。
(二)审计过程 审计人员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签证单及施工单位决算单数量与完工的实物进行现场比对和测量,对工程量进行详细计算。审计过程中,建设、施工双方参与配合、协调,审计结果经过双方确认签字。
(三)审计结果 施工方申报的决算总造价为576014.92元,其中花木绿化工程452592.20元,砼路牙石工程123422.72元;审计认定公价款473519.9元,其中花木绿化工程393125.2元,砼路牙石工程80394.7元;核减工程造价102495.02元。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以后工程项目的建设要通过招投标程序或通过县采购中心选择施工单位并签定施工合同。
(二)按照审计认定的价款与有关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三)搜集有关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意见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六十铺镇已经按照审计认定余额,与施工单位结算,有关资料已收集归档。
政法系统建设项目
三十五、县看守所食堂及附属工程决算审计
基本概况
该工程位于县看守所院内,由省二建公司承建,建筑面积169平方米,合同约定2008年8月份开工,现已竣工并通过初步验收已交付使用。
工程审核情况
(一)审计依据。主要根据施工协议、施工图纸, 2000年安徽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0年安徽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及相应的费用定额,2008年8月份信息价格,现场测量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
(二)审计过程。审计人员以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施工协议、决算、竣工验收资料等,对完工的实物进行现场比对和测量,对工程量进行详细计算。审计过程中,建设、施工双方参与配合、协调,审计结果经过双方确认签字。
(三)审计结果。看守所食堂及附属工程施工单位决算金额257246元,审计核实工程价款178218元,共核减工程价款79028元,核减率30.7%。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建设单位按照审计核定的工程价款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搜集有关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意见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县公安局已按审计意见和建议落实到位。
三十六、县公安局焦岗湖派出所建设增补工程决算审计
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此前已经对焦岗湖派出所土建工程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本次仅对焦岗湖派出所后期增补零星工程决算进行审计。增补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室外混凝土路面、地坪、室外给水、围墙、大门、雨棚、防盗窗、下水道、太阳能热水器等,室内窗帘安装、墙面涂料,屋面防水等。
审计过程中,县公安局和焦岗湖派出所参与监督,并对审计结果进行了确认。施工单位申报的决算为135201元,经过审计核定,公允造价应为112431元,核减22770元。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审计核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搜集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意见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县公安局已按审计意见和建议落实到位。
三十七、县公安局中山、古城派出所办公楼工程决算审计
基本概况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部地区派出所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7〕3425号),中央预算内资金安排颍上县建设17个派出所。总投资计划409万元。建筑面积7425平方米。
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本次对中山派出所办公楼土建、装饰、安装工程决算进行审计。此前已经对古城派出所土建工程进行了审计,本次仅对装饰及安装工程的决算进行审计。
(一)中山派出所办公楼位于城北新区,建筑面积1489平方米,三层,全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0.5米。工程内容包括土建、装饰、水电安装。本工程履行了招投标程序,颍上县现代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施工,中标价格为1380800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合同约定2008年1月26日开工, 2008年9月27日竣工。2008年9月12日,有关单位对工程进行了初步验收,综合评定为合格工程。
合同签定后,土建、装饰和水电安装均发生了变更。
施工单位申报的决算总金额为1919088元,审计核定的公允造价为1616487元,净核减造价302601元。
(二)古城派出所的装饰和水电安装工程由苏州装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实施内容包括办公楼和附属工程的装饰、安装。2008年9月开始实施,2008年11月竣工。
该所施工单位未申报决算,经过审计核定,公允造价为310210元,其中装饰工程281508元,水电安装工程28702元。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审计核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搜集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意见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县公安局已按审计意见和建议落实到位。
三十八、颍上县2008年十一个司法所国债建设项目审计
基本概况
按照省市有关部门文件精神,我县2008年基层“两所一庭”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新建黄坝、鲁口、关屯、半岗、垂岗、八里河、黄桥、润河、刘集、盛堂、陈桥等十一个乡镇司法所,建成后将全面完成我县30个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2008年计划总投资130万元,其中:国债资金投入66.2万元;县财政配套63.8万元。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10月26日,竣工日期为2008年12月26日。
该项目建设单位是颍上县司法局,由司法局与各乡镇签订司法所国债建设项目工程委托书,明确双方职责,工程均采用议标,由乡镇确定施工单位,资金实行包干制,不足部分由乡镇解决。司法局提供统一施工图纸,确定为上下两层砖混结构办公用房,土地由乡镇无偿划拨。县政府批复计划每所建筑面积为160至190平米,司法局与各乡镇签订工程建设委托书,确定为建院墙的办公房建筑面积应不少于140平米,未建院墙的办公房建筑面积应不少于150平米,实际各司法所建筑面积为139.59至231.64平米。
资金到位、拨付及使用情况
截止审计日,建设资金130万元已拨至财政基建专户,已拨司法局9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到位40万元,县财政资金到位50万元),经司法局帐户共拨付各乡镇建所资金86万元(含付八里河司法所装饰款1万元),另外司法局统一支付部分司法所装修款4万元。
造价审计情况
经审计人员现场测量及相关资料核对,审计核定其中九个司法所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1484.05平米,总造价101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司法局工程建设方面有关调整及变更未报批,变更资料不完备。
按照县政府批复的施工方案,十一个司法所均有统一的施工图纸和规范化建设标准和要求,确定建为两层砖混结构办公用房,而实际黄坝司法所建为5间砖瓦结构起脊房,八里河司法所为司法局直接购置镇政府6间平房,润河司法所为司法局直接购置商住楼门面两间及二楼一套套房。每个司法所计划投资含简装(水电安装、装饰及附属工程等)共11万元,而润河司法所不含简装仅购置毛坯房就16万元。办公房结构、资金数额及购建方式调整未报经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批。
县司法局与黄坝乡政府签订工程建设委托书,确定建为两层砖混结构办公房,而黄坝乡政府与阜阳同济路桥建筑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建为砖瓦结构起脊房,其结构变更及内部所达到的标准已经县司法局与黄坝乡政府口头商定同意,但未有相关变更资料或补充协议,现砖瓦房是否吊顶双方有争议,但无据可依。
(二)部分司法所建设标准不符相关要求,个别房屋质量存在少数问题。
按照有关要求,未建院墙的司法所办公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米,实地测量,关屯司法所建筑面积为146平米,少4平米,黄坝司法所建筑面积为139.59平米,少10.41平米。部分司法所存在缺少电扇、空调、防盗门窗、日光灯,地面未贴地砖、未吊顶、墙面涂料粗糙等现象。盛堂司法所办公楼一层、二层及黄坝司法所瓦房漏雨现象严重。
(三)工程进度不一,未经验收投入使用。
省、市、县要求,司法所国债建设项目必须在2008年底完工,但由于各种原因刘集司法所正在建设中,黄桥司法所因土地无着落仍未建,部分司法所院墙及门前水泥路未修建,部分司法所虽已竣工,但未经验收已投入使用。
(四)工程建设未实行监理。
依照县政府批复方案及有关规定,县司法局统一与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理,实际司法局并没委托相关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
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财政部门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及时拨付建设资金。
(二)完善相关资料及手续。
(三)督促未完工工程加快建设进度,对已竣工项目及时进行验收。
(四)督促乡镇对不符合设计标准、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要结合附表要求,及时加以整改和修复。
(五)按审计核定的造价与有关乡镇结算。
审计意见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一)财政局按工程进度进行拨款,最后通过县政府验收合格,拨后期款。
(二)相关资料已整理归档。
(三)项目已验收,验收报告县政府分管已批复。
(四)对不符合设计标准、房屋质量问题已按审计意见整改或修复。
(五)验收合格,票据齐全与乡镇按审计结果结算。
三十九、县人民法院杨湖法庭建设项目工程决算审计
基本概况
颍上县人民法院杨湖法庭建设项目系2006年度国债项目,建设内容杨湖法庭办公楼,本工程砖混结构两层,局部三层,总高10.8米,建筑面积705.33平方米。设计单位是颍上县建筑勘察设计室,施工单位是安庆三江建设工程总公司合肥分公司。
2006年7月12日,阜阳市发改委以发改投资〔2006〕228号文件,向颍上县下发了《关于转发省发改委下达2006年补助我市基层司法所和基层人民法庭建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批准杨湖法庭建设项目,建筑面积730平方米,国债资金计划40.1万元。
2007年9月,县人民法院对该项目进行议标,安庆三江建设工程总公司合肥分公司中标,主体办公楼土建工程中标价32.6万元。
工程建设及资金来源情况
杨湖法庭建设内容包括土建、装饰和室外附属工程。办公楼在施工时发生部分变更,如基础变更,增加正立面GRC构件装饰等。办公楼装饰工程包括吊顶,地板砖,灯饰,不锈钢扶手等。附属工程包括车库及食堂75平方米,围墙165米,混凝土路面760平方米,路牙石165米,化粪池、下水道等室外排水工程。其中围墙工程与杨湖派出所搭界处,有20多米长的深水沟,增加了清淤、排水、开塘、展土、固基、老墙拆除等项目。施工合同于2007年9月27日签订,约定工期70天。工程于2007年11月9日开工,2008年12月竣工(含附属工程),工程经过颍上县监理公司进行全过程的监理,综合评定合格。现已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该工程国债资金40.1万元,县政府民生工程配套14万元,不足部分由县人民法院自筹解决。
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一)审计依据。主要根据2000年安徽省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综合估价表、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基础定额综合估价表、2000年安徽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综合估价表,2003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
(二)审计方法。审计人员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施工图纸,承包合同,变更签证资料,调查走访资料,官方信息价格,对完工的实物进行现场比对和测量,对工程造价进行核定。审计过程中,县人民法院、杨湖法庭、施工单位参与配合,审计结果经过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确认。
(三)审计结果。施工单位申报的决算总造价为810340元,审计核定的最终公允造价为669614元,审计核减工程造价140726元。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审计核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该项目存在资金缺口,县人民法院应负责解决。
(三)搜集本项目的全套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意见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县法院已按县审计局核定的价款及付款方式(合同约定)付款,现质保金仍在县财政专户,工程资料已收集完整,资金缺口已落实解决。
农业种养加设施建设项目
四十、颍上县粮食产业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
经纬循环农业有限公司挂面厂扩建项目审计
基本概况
2009年2月16日,颍上县粮食产业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颍粮现办〔2009〕1号文件向县粮食产业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领导小组上报了《关于要求批准〈颍上县粮食产业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小麦)经纬循环农业有限公司挂面厂扩建项目财政资金补助实施方案〉的报告》,县政府有关领导对此报告进行了批示,要求县财政局、农业委员会严格把关,按规定执行。该项目实施单位为颍上县经纬循环农业有限公司,建设内容为挂面厂扩建,总投资计划483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120万元,企业自筹363万元。建设地点在六十铺经纬循环农业园区,设计规模为年加工1万吨高筋营养挂面。
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根据实施方案,颍上县经纬循环农业有限公司从2009年2月开始,进行了紧张的施工建设。到2009年6月10日,挂面厂生产车间及仓库主体工程已经完工,有待于装饰,建筑面积1316平方米。职工食堂、宿舍、办公用房接近完工,建筑面积442平方米,门卫房正在施工,建筑面积21平方米。绿化、围墙、道路、给排水、发电机房、配电房等工程尚未施工,部分配套设备尚未购置。已经订购了沼气发电机、锅炉、挂面机、变压器等,正在安装生产线。
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
该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已经拨付50%,即60万元。经纬循环农业有限公司的财务资料反映,已累计完成投资370.8万元(含预付材料款),审计局根据形象进度,结合财务资料和实物资产,核定实际完成投资326万元,其中土建工程109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217万元。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财政局根据进度继续拨补财政资金。
(二)经纬公司收到补助资金后,抓紧施工,完善配套设施。
审计意见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目前财政资金已拨付90%,留10%工程质量保证金。
四十一、杨湖镇政府拟购置的农民创业园内钢构厂房造价审计
基本概况
2008年,安徽丰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杨湖镇农民创业园内,建造两栋轻型钢构厂房。两栋厂房建筑面积相同,均为1646平方米,结构基本相同,墙体略微有区别。勘察单位是合肥建材地质勘察院,设计单位是安徽经纬建筑设计所,监理单位是合肥颐和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重庆奥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开工日期为2008年8月,竣工日期为2008年10月,本工程通过综合验收,评定质量合格。
在审计机关审计之前,安徽丰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经委托社会中介审计机构进行了造价审计,审计核定造价为177.63万元。
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一)审计依据。主要根据2000年安徽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定额、2000年安徽省安装工程定额,官方信息价格,现场测量资料,调查走访资料等。
(二)审计过程。审计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施工图纸、承包合同、对完工的实物进行现场比对和测量,对工程量进行详细计算。
(三)审计结果。安徽丰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申报的决算总造价为182.32万元,审计认定公允造价为109.14万元(其中南一号厂房56.86万元,北二号厂房52.28万元),总共核减造价73.18万元。
审计意见和建议
建议杨湖镇政府按照不高于审计核定的价款与出让方成交。
审计意见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杨湖镇政府已按审计价款568600元收购丰泰公司一号厂房。
四十二、2007年度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审计
基本概况
2008年1月2日,阜阳市发改委和畜牧兽医局以发改农经〔2008〕23号联合文件下发了《关于下达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200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安排颍上县建设4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总投资计划22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0万元,地方配套2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沼气池700立方米,改造猪舍3190平方米,购置防疫仪器设备。
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根据上级计划安排,确定的具体生猪养殖场分别是建颍乡王佩昌良种猪繁育场、建颍乡班草湖生态养猪场、颍上县经纬面粉制品厂种猪场、六十铺镇永康种猪场。其中建颍乡班草湖生态养猪场未竣工,也未验收,其余三个养猪场已于2008年11月通过了县发改委、财政局和畜牧兽医局的联合验收。
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
该项目中央补助资金200万元,已全部到达县财政专户,专款专用,已按实施进度拨付给4个养猪场160万元。配套资金由企业自筹。经过实地测量、观察和审查票据,审计认为,已竣工的三个养猪场完成了方案规定的内容。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对建颍乡班草湖生态养猪场,要抓紧实施,抓紧验收。
(二)对已验收的三个养殖场,按照投资计划和程序,拨补中央资金。对建颍乡班草湖生态养猪场,在验收合格后再拨补中央资金。
审计意见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项目已验收,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四十三、颍上县2007年度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班草湖生态养猪小区建设项目审计
基本概况
2008年1月2日,阜阳市发改委和畜牧兽医局以发改农经〔2008〕23号联合文件下发了《关于下达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200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安排颍上县建设4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总投资计划22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0万元,地方配套2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沼气池700立方米,改造猪舍3190平方米,购置防疫仪器设备。
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建颍乡班草湖生态养猪场总投资计划8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0万元,地方配套8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沼气池500立方米,改造猪舍220平方米,购置防疫仪器设备。该项目已于2009年6月通过了县发改委、财政局和畜牧兽医局的联合验收。
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
建颍乡班草湖生态养猪场中央补助资金80万元,已全部到达县财政专户,已按实施进度拨付64万元。配套资金由养猪户自筹。从账面上看,财政拨入的64万元资金,付出资金63.4万元,结存银行存款0.6万元。累计支出88.92万元(其中应付款25.52万元),经过实地计量、观察和调查了解,审计认为,该养猪场完成了方案规定的内容。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支出全部用现金结算,违反一般会计规范。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对于今后资金结算,能够使用转帐的,要使用银行转帐。
(二)建议财政部门拨付剩余的中央补助资金。
审计意见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后期资金拨付采取转账方式,财政已全部拨付项目资金。
民政、文化、计生及其他建设项目
四十四、县乡镇敬老院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2009年二十八项民生工程建设有关精神,按照省、市有关部门文件要求,县民政局统一组织了全县18所敬老院工程项目的新建,该项工程经县政府同意实行邀请招标方式,由县民政局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除个别敬老院因土地面积不足改建楼房外,其余均统一图纸建为起脊瓦房,工程价款采用包工包料总价承包,土地由相关乡镇政府负责划定。
按有关文件要求,新建标准化敬老院每乡镇建设规模为100个床位,平均入住100人,资金来源为省、县级财政资金及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计划每床位补助资金8400元,其中:省级财政每床位补助4160元,县级财政每床位配套1680元,省级福彩公益金每床位补助430元,县级福彩公益金每床位配套2130元。2009年全县计划建设1850个床位(其中黄坝乡50个床位),工程计划总投资1554万元,目前各级各项资金实际到位1552.8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769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79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310.8万元,县级福彩公益金394.05万元;已拨付各施工单位工程款1053.8万元。
目前工程已全面竣工,实际新建18个乡镇敬老院,建筑面积25872平米。
审计实施前,县民政局牵头,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对各乡镇敬老院工程分别进行了检查验收,认为各项指标均达到要求,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了专项验收,认为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并出具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造价审核情况
(一)审计依据 主要依据县民政局与施工方所签施工合同,参照部分敬老院建筑面积实地测量情况。
(二)审计过程 审计人员以民政部门提供的施工图纸、承包合同,与部分敬老院现场实物进行了测量和比对。审计抽查过程中,县民政局和有关施工单位予以配合和参与,抽查结果经过施工单位签字确认。
(三)审计结果 根据双方所签施工合同约定,除黄坝乡敬老院建筑面积808.5平米、价款44.47万元外,其余17所敬老院土建工程建筑面积均1478.4平米,每平米550元计813120元,而合同总包价每所84万元,所余款项用于附属工程建设,附属工程因未全部完工,此次审计未予涉及。18所敬老院工程合同价共1472.47 万元(不含附属工程,下同),审计核定工程总造价1426.74万元,核减额45.73 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敬老院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审计人员实地观察,部分敬老院工程因不按要求施工,牛毛毡及瓦片铺设不规范,个别楼房、平房房顶未做防水,造成房屋渗漏雨水现象,如六十铺镇五十铺村敬老院等4所敬老院存在漏水现象,其中六十铺镇五十铺村敬老院部分房屋漏水现象较为严重,另外半岗镇庙台敬老院二楼走廊栏板有11处裂痕,不符合质量要求。
(二)扩大建设规模,超合同约定面积价款如何结算无相关附加合同或协议等资料。虽然合同中已约定超面积部分价款承包方负担,但经实测,各所敬老院均不同程度存在超合同约定面积情况,个别超出合同面积14%,半岗、关屯等敬老院,将合同约定所建瓦房改建为楼房,超面积部分价款是否由乡镇负担以及楼房单价如何结算均无相关附加或变更资料。
(三)合同内容不明细、建设标准不统一。对于室内如何配电、配线及采用何种照明、是否安装风扇等情况没有在图纸或合同中详细标明,导致配电、配线均为明配,而且十分简单,照明有的采用日光灯有的采用白炽灯,有的装有吊扇有的未装,部分敬老院门头亮子未装玻璃,有的屋面用陶瓦有的用水泥瓦,有的瓦片下未铺牛毛毡,楼房及平房房顶未做防水、房门未及时刷漆等,标准不统一。
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按照审计核定的工程价款与施工单位结算,扣留所余附属工程款及10%质量保证金。
(二)收集本项目的全套资料,归档保管。
(三)业主及监理应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
(四)今后对达到公开招投标条件的工程,要执行公开招标程序。
(五)对于超合同约定面积的工程价款问题,如果是民政部门同意的,由民政部门负担;如果属于乡镇同意的,由乡镇负担;如果是施工单位擅自扩大的,由施工单位负担。
审计意见及建议落实整改情况
县民政局“乡镇敬老院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报告所反映的问题,没有整改到位。我们抽查了六十铺镇的五十铺村敬老院,该敬老院于2009年7月竣工,截至审计回访日止(2010年5月18日),房屋有四处渗水,且没有住人。截止审计公告日,县民政部门、六十铺镇政府已督促施工单位正在整改中。
四十五、迪沟镇综合文化站办公楼内部装饰工程决算审计
基本概况
迪沟镇综合文化站办公楼两层,建筑高度8.1米,建筑面积603平方米,框架结构。迪沟镇政府2008年10月3日与苏州装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内部装饰合同,约定从2008年10月6日到2008年11月26日装饰完毕。装饰的内容有地砖、花岗岩、涂料、门、天棚吊顶、电气安装等。工程于2008年11月底竣工,装饰完工后,镇政府进行了验收。
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一)审计依据。主要根据2000年安徽省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综合估价表、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基础定额综合估价表、2000年安徽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综合估价表,2003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
(二)审计方法。审计人员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施工说明,承包合同,对完工的实物进行现场测量,对工程造价进行核定。审计过程中,迪沟镇政府和施工单位参与配合,并对审计结果进行了确认。
(三)审计结果。施工单位未提供决算,原合同总造价为230000元,审计核定的最终公允造价为190101元,其中装饰工程160956元,电气安装工程29145元,审计核减工程造价39899元。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审计核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搜集本项目的全套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意见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迪沟镇已按照县审计局审计结论办理,并按照审计价款付工程款。
四十六、县红星镇计生服务站办公楼及附属工程决算审计
基本概况
红星镇计生服务站位于颍红公路北侧,主办公楼建筑面积871平方米,两层砖混结构,总高7.2米。附属工程主要包括一座拱桥、混凝土路、围墙和排水工程等。计生服务站办公楼设计单位是颍上县建筑勘察设计室,施工单位是六安市荣发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颍上分公司。工程没有公开招投标,由镇政府组织几家施工单位进行议标。施工合同于2008年4月12日签定,约定开工日期为2008年4月12日,竣工日期为2008年6月30日,工期80天。合同约定部分工程单价承包,部分工程按实际结算。据调查,主体工程实际上于2008年9月竣工。附属工程于2008年10月竣工。
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一)审计依据。主要根据2000年安徽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定额、2000年安徽省安装工程定额,信息价格,文字记录,双方签证,现场测量资料,调查走访资料等。
(二)审计过程。审计人员以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施工图纸、承包合同,对完工的实物进行现场比对和测量,对工程量进行详细计算。审计过程中,建设、施工双方参与配合、协调,审计结果经过双方确认签字。
(三)审计结果。施工方申报的决算总造价为785779.2元,审计认定公允造价为747295.98元,总共核减造价38483.22元。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按审计核定的价款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建议红星镇政府搜集该工程的有关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意见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红星镇已按审计结果结算,并将有关资料归档。
四十七、杨湖镇便民服务中心办公楼土建工程
及室外附属工程决算审计
基本概况
杨湖镇便民服务中心设计单位是颍上县建筑勘察设计室,施工单位是阜阳市三泰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颍上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该工程由杨湖镇政府组织招投标工作,2008年4月7日开标,阜阳市三泰工程有限公司以41.36万元中标。工程内容仅包括土建。办公楼建筑面积605.67平方米,2层,全框架结构,总高7.8米。土建工程施工合同于2008年4月8日签定,约定开工日期为2008年4月12日,竣工日期为2008年7月12日,工期3个月,合同价款41.36万元。在施工过程中,基础发生了部分变更。土建工程实际上于2008年10月竣工,尚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在主体工程之外,镇政府又安排施工单位做了部分附属工程,如下水道、混凝土地面、拆除工程等。本次审计的内容包括主楼土建和室外附属工程决算。
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一)审计依据。主要根据2000年安徽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定额、2000年安徽省安装工程定额,官方信息价格,文字记录,双方签证,现场测量资料,调查走访资料等。
(二)审计过程。审计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施工图纸、承包合同、招标文件、变更签证,对完工的实物进行现场比对和测量,对工程量进行详细计算。审计过程中,建设、施工双方参与配合、协调,审计结果经过双方确认签字。
(三)审计结果。施工方申报的决算总造价为646313元,审计认定公允造价为540347元,总共核减造价105965元。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按审计核定的价款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搜集有关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意见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审计回访时已付37万元,决算时按审计报告执行。相关资料搜集齐全。
四十八、颍上县财政局及三个财政所修缮工程决算审计
基本情况
2008年下半年,县财政局对本局办公楼和八里河、半岗、垂岗三个财政所办公室进行了局部修缮。修缮的主要内容包括屋面防水、墙面粉刷、门窗更换、水电改造、地面改造等。修缮工程由三个建筑队施工,工程完工后,县财政局和有关的财政所进行了验收。
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一)审计依据。主要根据2000年安徽省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综合估价表、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基础定额综合估价表、2000年安徽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综合估价表,2003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
(二)审计方法。审计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施工说明,承包合同,决算资料,对完工的实物进行现场测量,对工程造价进行核定。审计过程中,县财政局和三个财政所参与配合,审计结果经过了甲乙双方的确认。
(三)审计结果。施工队申报的决算总造价为311445元,审计核定的最终公允造价为249199元,审计核减工程造价62247元。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审计核定的造价与施工队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搜集本项目的全套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意见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县财政局已按审计核定的造价与施工队结算,并预留质量保证金7434元。项目资料收集完备,交档案室存放。
四十九、外地在颍交流任职干部住房装修改造工程决算审计
基本情况
2009年下半年,颍上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对财政局原湄洲酒楼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作为外地在颍交流任职干部住房。装修改造的主要内容包括墙面粉刷、门窗更换、套间改造、水电改造、地面改造、天棚改造等。装修改造工程由颍上县安居房屋装饰有限公司施工,工程完工后,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进行了验收。
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一)审计依据 主要根据2000年安徽省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综合估价表、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基础定额综合估价表、2000年安徽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综合估价表,2003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
(二)审计方法 审计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施工说明,承包合同,决算资料,对完工的实物进行现场测量和观察,对工程造价进行核定。审计过程中,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和施工单位参与配合,审计结果经过了双方的确认。
(三)审计结果 施工队申报的决算总造价为339238元,审计核定的最终公允造价为332182元,审计核减工程造价7056元。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审计核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搜集本项目的全套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意见及建议落实整改情况
已按审计意见落实,资料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