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5号审计公告(总第15号)
 
投稿: 刘方      日期: {2009}年{08}月{10}日       【打印】【关闭
 

颍 上 县 审 计 局

审 计 结 果 公 告

(2009年第5号)(总第15号)

2009年7日30日

  根据县政府《颍上县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试行)》,2008年下半年实施结束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已履行《颍上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办理暂行规定》规定的相关程序,现予公布:

 

一、八里河镇原党委书记汤辉、原镇长刘军两位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基本情况

  八里河镇总面积89平方公里,2006年末全镇总人口5.3万人,耕地面积4.8万亩,镇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26人,离退休人员58人。镇政府根据县财政部门统一要求对支出户分别按政府行政、事业单位、民政、财政所、专项资金、计划生育、村级资金等类别设置会计账目。

  汤辉同志最后一届任八里河镇党委书记的时间是2006年4月1日至2007年1月10日,负责党委全面工作;刘军同志最后一届任八里河镇镇长的时间是2005年5月22日至2007年1月10日,负责政府全面工作。

审计结果及评价

  2005年度财政总收入509万元,本年财政总支出500万元;2006年度财政总收入518万元,本年财政总支出475万元。经过审计调整,八里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05年度经营亏损116万元,2006年度经营亏损75万元;八里河渔场2005年度经营亏损45万元,2006年度盈利15万元。

原党委书记汤辉、原镇长刘军两位同志任职期间:

  (一)重视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政府重大事项和支出能够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对支出进行审核把关,所有支出票据有经手人,有书记审核,有镇纪委审核,有镇长签批。镇政府经费支出基本做到了手续完备、程序合规。镇政府经常委托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对镇政府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和服务,及时纠正了一些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旅游业发展。围绕县委县政府加快发展以旅游为龙头的第三产业的战略决策,以创建国家5A级风景区和国家湿地自然保护区为目标,加强与迪沟风景区、尤家花园、阜阳生态园、八公山景区的合作,加快旅游资源的整合,全力打造区域旅游新干线。在全省旅游精品路线网上评选中,八里河名列第二,成为仅次于黄山的精品路线。八里河风景区二期规划和建设全面启动。对八里河风景区积极推介。景区2005年门票收入296.53万元,2006年门票收入439.47万元,增长率为48.2%,景区两年上缴税收27.9万元。

  (三)社会事业取得全面进步。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务发展大局,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改善人居环境,2005年八里河镇被中央授予“全国精神文明镇”称号,2006年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2006年被中华环保基金会授予“中华环境奖”。

  (四)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实现水产养殖业低成本高产出。充分依托八里河大湖水面和5000亩精养鱼塘为示范基地,发挥技术优势,带动广大农民发展科学生态养殖,推广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相结合,实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目标。

  (五)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县政府和镇政府共同出资修建的县城通往八里河风景区的4公里二级沥青公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

  从两年镇政府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财务收支审计情况看,该镇在财务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审计期间,八里河镇政府根据审计初步意见,已经纠正了部分问题,对部分尚未纠正的问题,表示在今后逐步整改。从提供的审计资料中,未发现两位同志有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形。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责任分析

  (一)财务管理不规范。

  1、往来帐及挂账余额较大,长期不清理。据不完全统计,镇政府以及两个经济实体的往来帐及挂账,总余额15600万元。其中债权4459万元,债务7568万元,在建工程挂账3573万元。审计分析认为,这些往来大部分具备核销、冲转、回收、偿还的条件,但是历届政府没有重视起来,历史遗留的问题越来越多,违反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规范的规定,同时引起会计信息失真。

  2、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会计账簿使用不规范。账簿启用应该填列的要素如机构名称、账簿名称、主管会计、记账人员、启用日期等,有的没有填列。二是主管会计与出纳会计没有起到相互牵制的作用。现金支票和印鉴在主管会计一人保管,主管会计可以不经过出纳开出现金支票提现。部分现金收支不记现金日记帐,直接抵消借贷业务,失去出纳与记账之间的相互牵制作用。三是部分备用金借款不入账,临时借款到报销或归还时,抽出了原来的借条,无法了解当时的借款原因及领导审批情况。四是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实质上不是序时记录的,部分现金支票存根号码顺序颠倒。

  3、违反现金管理规定。有些业务,应该或可以使用转帐,而使用现金结算。

  4、部分会计事项,缺少充足有效的原始凭证,如合同书、文件资料、情况说明、会议纪要、清单附件等。不能有效地证明经济事项的真实发生或经济事项的实质。

  (二)镇属企业部分费用支出偏大。调查公园和渔场2005和2006年度的账目,审计认为,由于开拓市场,扩大宣传,开支的差旅费和招待费偏大,不利于企业效益提高。

  1、差旅费。八里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05和2006年报销差旅费757048元,八里河渔场2005和2006年报销差旅费509597元,总计1266645元,占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之和的8.63%,数额较大。

  2、招待费。八里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05和2006年报销招待费274020元,八里河渔场2005和2006年报销招待费646689元,总计920709元,占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之和的6.27%,数额较大。

  (三)皖西宾馆产权归属不明晰。八里河镇政府把皖西宾馆视为八里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下属单位,但是缺少法定程序和财务手续。

  (四)社会抚育费返还资金管理不规范。以前年度返还的社会抚育费资金20万元没有并入镇基本结算户管理,而是转入八里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账目。

  八里河镇财政财务收支,镇长签批,书记审核,实行集体民主管理,共同决策。审计认为,对于费用控制不严、资产和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刘军镇长应负直接责任,汤辉书记应负主管责任;对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刘军镇长应负主管责任。

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对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领导应重视整改,彻底清理往来帐,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分清主管会计与出纳会计的职责,审核、审批要严格把关,按会计基础规范办事。  

  (二)对于镇属企业有关费用开支偏大的问题,镇政府应督促企业加强管理,尽量节约开支,提高企业效益。

  (三)按照法定程序,明确皖西宾馆的产权归属。

  (四)把以前年度返还的社会抚育费资金20万元,转入镇基本结算户管理,用于计生方面的支出。

审计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

  八里河镇财政所已按上级要求设置主管会计与综合会计,各司其职,往来款正在清理落实;对企业内部逐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增收节支,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皖西宾馆产权归属八里河政府;八里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账目以前年度返还的社会抚育费资金20万元已转入非税专户。

 

二、陈桥镇党委书记、镇长徐守锋同志(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基本情况

  陈桥镇是颍上县的北大门,处于济河、淝河之间,总面积69.5平方公里,耕地58288亩,所辖9个行政村。全镇总人口4300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076人。全镇财政供养人员333人,其中镇级供养112人,村级财政供养221人。

  徐守锋同志于2007年1月任陈桥镇党委书记、镇长,主持镇党委政府全面工作。

审计结果及评价

  (一)任期内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07年度镇财政总收入541.5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82.77万元,补助收入458.73万元,上年结余142.19万元;总支出620.14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537.37万元,上解支出82.77万元。年终预算结余63.55万元。

  2008年1-6月(未决算数)镇财政总收入34.35万元,其中:补助收入34.35万元;总支出213.4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13.47万元。

  (二)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分析评价

  徐守锋同志任职期间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努力改善经济环境,积极开展招商引资。2007年镇党委、政府以优化环境、全民招商、促进经济发展为宗旨,共引进面粉厂、轮窑厂及凤云山庄各一处,并由镇财政出资组建了巡逻联防队,统一配备了巡逻交通工具,增强了群众和投资者的安全感,使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稳步发展。

  2、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2007年以来用镇办公经费为陈桥中学购置课桌椅并争取中学宿舍楼项目一个,办学条件得到了改善。

  3、农村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争取了“村村通”工程项目和水利工程项目,并由镇投资新建桥梁4座、矸石路、防汛通道等工程,改善了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繁荣与发展。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与责任分析

  (一)非税收入11.98万元未缴存非税收入专户

  该镇2007年至2008年6月共收取农场土地承包款2万元;2005年至2008年6月收取陈桥街道开发卖宅基地款计9.98万元,其中有0.66万元没有及时缴存,至审计日止已将宅基款收入0.66万元上缴镇基本结算户。两项收入共计11.98万元均缴入镇基本结算户。

  (二)计生非税收入7万元未及时开票

  审计延伸至2008年11月20日止,该镇计生账2008年社会抚养费收入23.55万元未记账,但已分别在8月至10月缴存17.8万元,11月19日缴入5.75万元到非税账户。开出票据16.55万元未入账。由于账目在审计局,收入及票据没有及时入账,另有社会抚养费收入7万元没有及时开票。截至审计日止,该镇计生服务站已将没有及时开票社会抚养费收入7万元补开非税票据。

  (三)行政经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40.77万元

  1、行政经费挤占计划生育专项经费11.72万元。2007年至2008年6月计划生育专项经费中直接用于镇政府车辆燃修、电费及办公开支共计8.13万元,用于镇政府考察开支计3.59万元。

  2、行政经费挪用村级资金29.06万元。2007年至2008年1月村级资金账共转入支出户镇政府经费账29.06万元,用于镇政府经费开支。

  (四)镇政府经费账未及时拨付民政资金16.67万元

  2007年至2008年6月镇政府经费账共拨入五保供养及民政抚恤款75.66万元,截至2008年5月共拨出民政资金58.99万元,账户滞留资金16.67万元。

  (五)任期内招待费支出超限额19.1万元

  2007年至2008年6月,镇政府经费账公用支出共计204.31万元,用于招待开支共计23.18万元,超限额支出19.1万元。

  (六)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往来款长期挂账,没有及时清理。截止2008年6月镇政府经费账暂付款余额62.24万元,其中有49.7万元均是2004年以前挂账,没有及时进行清理。

  2、部分收入票据使用不合规,使用自制收据及已经作废的行政事业性收据。2007年至2008年2月共收取农场土地承包款2万元,使用的是自制收据;2005年至2007年收取陈桥街道开发卖宅基地款共计9.98万元使用的是白条收据及已经作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

  3、部分固定资产购置未登记入账。审计发现任期内镇政府经费账购置办公桌椅及电视电脑等办公用品计6.96万元、计生账购置数码相机及无绳电话计0.52万元均未计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4、以领代报。审计2007年至2008年6月镇政府经费账发现,陈桥镇“以领代报”现象比较严重,对本应实行报账制的行政村却采用了以领代报的形式。如:2007年5月支付小东庄村修路款1万元,6月支付瓦寺村修路款0.4万元,由各村出具要求拨付款项的报告,徐守锋签批,被颍上县交通路桥公司吴军以收到工程材料款为由领款,且无任何支出原始凭证;2007年5月付陈桥村、宋井村物资交流大会费用各0.7万元,6月付山涧村、小东庄村、程圩村买变压器款各1万元均是以报告列支出,无支出原始凭证。本次审计未延伸调查。

  责任分析:对审计发现的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徐守锋同志负主管责任,对其他存在的问题徐守锋同志负直接责任。

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将未缴入非税账户的其他收入及时上缴非税专户,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执行。

  (二)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对于已经挤占、挪用的各项资金应进行纠正,调整有关账务,归还原渠道资金。

  (三)加强财务管理,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应组织清理,严格票据的管理和使用。健全固定资产账,严把支出关,压缩招待费的开支,对未纳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要纳入账内核算。

  (四)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严格执行《会计法》,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行为。今后杜绝以领代报现象的发生。

  (五)由于该镇非税收入未使用财政非税收入专用票据,审计对该镇非税收入的真实性无法认定。建议该镇组织人员对收入进行清理,补开票据,纳入非税收入账内核算。

审计整改及落实情况

  (一)非税收入已全部缴入非税收入专户。

  (二)现已把挤占的资金纠正做好账户调整。

  (三)村级财务已纳入镇统管,并出台了村财镇管实施办法。

  (四)已做好往来明细帐及清理工作,健全了固定资产明细账。

  (五)非税收入全部缴入专户,使用的票据是省财政厅印制的非税收入专用票据。

 

三、县物资局原局长周全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基本情况

  县物资局是全额事业单位,工资由县财政全额拨款,内设5个科室,在职人员15人,离退休人员13人。周全同志自2005年9月至2008年2月任县物资局局长,主管单位全面工作。

审计结果及评价

  (一)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颍上县物资局2005年9月至2007年底经费收入总计1289407元,其中财政拨款1278407元,其他收入11000元;总支出1280818.6元,其中人员支出575842元,公用支出90922.6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614084元。2007年底经费滚存结余-113657.82元。                             

  (二)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评价

  周全同志任期内能够按照上级要求,以稳定求发展,稳步推进物资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有效地开展了军转干部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发挥了一定的社会效益,有效的促进了社会稳定。2005年、2006年连续两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单位。从提供的会计资料看,帐面财务支出票据较规范,资金使用基本合理。但是在财务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其他问题。对审计发现的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周全同志负直接责任,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负主管责任。

审计发现的问题及责任分析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财务核算和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为:

  1、其他应付款长期挂帐。截止2008年2月“其他应付款”120774.27元为多年前(有20年左右)收的电石桶、凤台水泥、生产发展等押金款,没有及时进行帐务清理。

  2、“固定资产”帐内反映不真实。(1)位于物资局办公楼后院一间车库,面积约20平方米,没有在帐内进行反映。(2)位于物资局家属院处部分仓库被法院拍卖抵原欠款,没有在帐内进行冲销。

  3、单位债权没有在帐内反映。位于颍上县工业学校一处土地1998年10月被法院拍卖,所卖土地款为555000元,已付517000元,还欠38000元没有在帐内反映。

   4、部分支出票据不合规。主要表现原始票据手续不齐全及原始票据不符合规定。如:2006年3月1#招待费2941元没有原始清单、2006年9月2#租车费4400元没有租车清单、2006年4月1#租车费1700元用作废票列帐。

  另外该单位还存在招待费超限额开支22848元。2005年9月至2008年2月共开支招待费25069元,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财政部财预字[1998]159号转发)第三条: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招待费的开支标准,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最多可开支招待费2223元,超限额支出22848元。

  原因分析:该单位因经济业务开展不多,财务管理没有引起单位领导的足够重视,会计人员没有严格按《会计法》《会计基础规范》要求进行实际操作。

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健全帐目,完善财务资料。其他应付款长期挂帐,应尽快清理,进行调帐或冲销等必要的帐务处理。

  (二)加强经费支出管理,增强经费支出透明性。对于每项支出审批领导和会计人员都要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予报销。压缩一些不必要的开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障物资局和职工的经济利益。

  (三)对于已经拍卖的资产,应及时进行冲销;没有登记入帐的固定资产及债权应尽快组织登记入帐,真实反映单位资产、债权。     

审计整改和落实情况

  (一)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等问题,县物资局已与会计中心人员联系进行会计业务处理。

  (二)法院拍卖土地债权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因县物资局现任工作人员找不到依据,所以无法在帐内反映。

  (三)关于支出票据手续和经费支出管理的问题,县物资局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严格把关,做到手续齐全规范,对于今后支出票据手续上严格管理、严格把关。

 

四、颍上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原经理郑兰国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基本情况

  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为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现有职工9人,经费收入主要为上级主管部门放映补助、房租收入以及部分集资购房款,县级财政未直接拨予财政资金。

审计结果及评价

  2005至2007年度营业收入3.48万元,营业成本1.36万元,其他业务利润4.59万元,管理费用18.81万元,营业外收入3.47万元,营业外支出5.3万元,三年共实现利润-13.93万元。

  2008年7月末帐面资产总额52.6万元,其中:货币资产9.74万元(银行存款8.53万元、现金1.21万元),应收帐款8.25万元,其他应收款0.34万元,存货4.72万元,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0.13万元,流动资产小计23.1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9.42万元。负债总额17.83万元(应付帐款2.2万元、预收帐款0.07万元、其他应付款11.28万元、应付工资1.52万元、应付福利费2.15万元、未交税金0.61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4.77万元(实收资本31.26万元、资本公积3.38万元、盈余公积2.26万元、未分配利润-2.13万元)。

  被审单位财务管理混乱和存在个人违纪问题,郑兰国同志对财务管理混乱及个人违纪问题应负领导责任,县纪委已查明郑兰国同志存在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财务管理混乱

  1、集资开发商住楼部分售房款未入帐而坐支,以及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1997年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在人民路南侧开发商住楼一处,方式为集资开发。1997年至审计日共收到购房款87.82万元,从中支付工程款及相关配套费用75.11万元,以及所存银行房款利息等收支单据均未入帐,其中工程款59.69万元均现金支付。

  2、部分房屋出租收入不入帐而直接抵付单位招待费。有关部门已查明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2004年至2007年房屋出租收入共3.8万元,已入帐0.7万元,其余3.1万元未入帐而直接抵付单位在房屋租赁者所开饭店的招待费。

  3、个人从出纳处借款未经签批。出纳提供未入帐个人欠条10张,计款1.1万元未经批准,其中郑兰国本人两次借款0.4万元,目前借款1.1万元已收回或冲报帐。

  (二)部分电影放映收入不入帐而被个人侵占

  县纪委已查明原经理郑兰国及副经理王汉启2004年11月私分放映费收入0.39万元,均分0.19万元;副经理王汉启收取电影放映收入0.5万元未上交而被个人占用;驾驶员虚报发票4张计0.12万元款被个人占用。

  (三)财务核算不规范

  1、总帐调帐错误。2000年12月18#证、2001年12月10#、2007年12月2#证及2008年12月15#证总帐以出纳现金帐余额等进行调帐,应冲回并补做出纳现金帐已入帐的现金7.23万元,至审计日总帐现金余额应为1.21万元(出纳处个人欠条1.1万元、主管会计提供已签批购影片款0.08万元、差旅费0.04万元未冲帐前数字)。

  2、2002年2月支付工程款1万元无收入来源。1997年至审计日未入帐售房款收入87.82万元,利息收入0.19万元,已直接存入单位基本帐户6.55万元,基建户销户转存基本户0.21万元,转帐支付有关配套费用10.35万元,支付工程款63.76万元(均有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含付李怀强工程款6.7万元),结余资金7.14万元已入基本帐户列支。实际支付工程款64.7万元,差额1万元为现金支付无相应收入来源(无现金支票)。

  3、部分开支票据上列示“办公用品”,以及部分招待费列支无清单。仅2008年7月7#证招待费累计支出0.76万元无清单,2008年7月8#证办公用品累计支出0.28万元。

  (四)其他未入帐收支情况

  至审计日,原经理已签批未入帐的支出票据计1.56万元,其中:2007年11月至2008年7月在“吃着瞧”饭店的招待费1.09万元,在其他饭店的招待费0.39万元,其他办公费等0.08万元 。

  2007年9月至2008年8月“吃着瞧”饭店的房屋租赁费1.2万元也未收取。

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电影发行放映公司要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人员核算水平。

  (二)积极清收房屋尾欠款2.93万元,将未入帐收支票据及时补记入帐,并调整相关帐目。

  (三)建立并严格执行相关内控制度,明确人员职责分工,杜绝收支不入帐现象。

  (四)拓展电影发行放映业务,节俭开支,增加财务收支透明度。

  (五)对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电影放映公司应根据自身财力情况,经协商适时解决。

审计整改和落实情况

  县电影公司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并请会计事务所专业会计协助指导公司健全账目。

  (二)房屋尾欠款2.93万元正在积极清收,现收1万余元,下欠款拟请纪委协助或依法收取。

  (三)做到收支两条线,积极地制定相关制度,杜绝收入不入账现象。

  (四)以电影文化为载体向市场延伸,放好公益电影、广告电话、喜庆电影,积极拓展业务,增加公司的财务收入。

  (五)对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电影公司多年来沉淀的问题比较多,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靠单位财力未能解决。

                                   

五、县志办原主任李兴东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基本情况

  颍上县地方志办公室主要的职能是编史修志。县志办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2个股室。在职人员7人,离退休2人,公用经费来源是财政补助收入。李兴东同志2003年6月至2008年2月任县志办主任,主管单位全面工作。

审计结果及评价

  (一)任期内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颍上县地方志办公室2003年6月至2007年12月总收入1082608.5元(财政拨款),其中2005年至2006年拨入修志专项经费270700元;总支出1041778.19元。截至2007年底经费滚存结余46793.88元。

  (二)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评价

  李兴东同志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开展工作,圆满完成《颍上县志》(1989-2003)的修志工作。认真开展旧志整理工作,对省志办交办的二部旧志中的《清道光志》进行整理。创办了《大事记》季刊,任期内已发行2期。从提供的会计资料看,账面财务支出票据较规范,资金使用基本合理。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责任分析

  (一)《颍上县志》的广告承包收入58200元未上缴财政专户。2006年8月县志办依据颍政办[2006]94号文件,与南京银海广告有限公司就《颍上县志》(1989-2003)“形象展示”专栏项目签订了60000元广告承包协议。据经办人员介绍,该公司于2006年9月至2007年11月间向县志办共交纳了58200元的广告承包收入,县志办出具的是白条收据。该收入没有及时上缴财政,而是被存入个人储蓄账户并分次开支。截至2008年元月已开支完,主要用于县志编修人员的审稿、核稿、出勤、加班补助和聘请老干部编审县志等费用。违反了《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审计期间,县志办已主动将该收入上缴非税局。

  (二)招待费支出超限额16789.04元。2003年6月至2007年12月共开支招待费23374.5元。依据《行政事业单位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招待费支出超限额16789.04元。

  (三)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4760元。2007年度县志办购入打印机、复印机、档案柜等办公用品共计4760元均未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责任分析:对审计发现的财政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李兴东同志负直接责任,对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负主管责任。

  审计说明:由于县志办没有履行有关手续与南京银海广告公司签订广告承包协议,经李兴东同志及本单位有关人员承诺,实际收到广告承包费58200元。由于县志办出具的是白条收据,且资金存入个人储蓄账户,仅靠该单位提供的资料,不能足以证明此项经济业务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县志办应严格按照《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将未纳入账内的编修费用支出审核后纳入账内核算,今后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二)对于审计发现的其他问题建议县志办自行纠正。

  (三)县志办今后加强财务管理,节俭各项开支,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

审计整改及落实情况

  县志办已于2008年8月6日将形象展示收入58200元如数上缴非税收入管理局;办公室购入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用品4760元,已计入固定资产科目,表示今后尽量减少招待费支出。

 

六、颍上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原局长叶德如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基本情况

  县行管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职工21人,离退休4人,内设6个科室。资金主要来源是财政预算拨款。

  叶德如同志任县行管局局长最后任期是2003年6月至2007年1月,主管单位全面工作。

审计结果及评价

  (一)财务收支情况

  县行管局2003年6月至2006年底收入总额949.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39.44万元,房租费等收入10.51万元。在财政拨款中,专项接待经费2005年、2006年的年初预算分别是150万元和420万元(没提供以前年度年初部门预算)大,当年实际拨款214.32万元和420万元,分别占当年总收入的87.72%和90.83%;总支出930.2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0.35万元,公用支出214.51万元,接待经费支出605.43万元,接待经费支出占总支出65.08%。

  (二)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评价

  叶德如同志任期内能够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政务接待,较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接待任务;制定了《颍上县公务接待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制定了《行管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加强单位经费开支的审批控制。从提供的会计资料看,帐面财务支出票据较规范。但是在财务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对审计发现的财务收支中存在的问题,叶德如同志负直接责任。

审计发现的问题

  超标购置办公用车。2006年初县行管局购置雅阁本田办公用车一辆,款19.98万元,超出了县纪委颍纪字第(39)号核批18万元的标准,超出1.98万元。

  2005年收取场租费0.16万元,未上缴非税专户,在审计结束时,县行管局已将资金缴入财政非税专户。

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杜绝再次出现截留非税收入的现象。

(二)加强单位各类经费的支出管理,本着节约、高效的标准,严把支出审批关,特别是压缩一些不必要的接待开支,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审计整改和落实情况

行管局领导班子针对审计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研究,制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从严规范单位各项制度的执行。表示今后单位加强管理,提高单位资金使用效益,今后购置办公用车安上级规定标准办理。

 

七、颍上县广播电视局局长唐国庆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基本情况

    颍上县广播电视局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机构13个,在职人员114人,离退休20人。所属机构有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发射台、广播电视服务公司。1999年按上级要求实行“三台合一”和“局台合一”,既颍上县广播电视局、颍上县广播电视台,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所属广播服务公司为自收自支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广电广告有限公司为广电局出资注册的企业,注册资金10万元。支出由局长一支笔签批。唐国庆同志任广播电视局局长自1999年1月至今,主持广播电视局全面工作。

审计结果及评价

(一)广播电视局、广电广告公司2005年至2007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05年至2007年度总收入1729.36万元(广电局帐目941.46万元,广电广告公司帐目787.9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902.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7万元,拨入专款35万元,事业收入601.99万元,拨入专款158.53万元,其他收入37.41万元。

2005年至2007年度总支出1497.42万元(广电局帐目833.76万元,广电广告公司帐目663.66万元), 其中:人员支出801.48万元,办公费53.32万元,招待费82.64万元,固定资产购置107.85万元,电费电话费46.22万元,业务支出28.77万元,燃修费41.87万元,差旅费36.29万元,工程款61.53万元,还贷款及息8.69万元,专项支出61.3万元,税金63.71万元,其他103.75万元。 

2007年底滚存结余199.07万元,其中:广电局帐目85.29万元,广电广告公司帐目113.78万元。

(二)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评价

    唐国庆同志2005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职期间,能够认真贯彻国家方针政策,确保广播电视宣传舆论导向正确及节目的安全播出,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对外宣传颍上。加强对广告业务的管理,广告收入逐年增加(2005年150.23万元,2006年194.92万元,2007年257.53万元),为此也使我县广播电视事业建设更上一个台阶。按照上级安排,省财政投资120万元在我县30个乡镇实施了已通电的50户以上的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基本实现了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为加强机关队伍建设,先后对20多名记者、编辑、播音员进行培训和轮训,对提高广电队伍整体素质方面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唐国庆同志任职期间,颍上县广播电视局的工作得到了国家、省、市县相关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认可,获得若干项集体、个人荣誉,主要有:2004、2005年连续两年被安徽省广电局授予社管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县政府授予安全生产和消防先进单位,2007年中宣部、文化部、团中央等12个部委授予千县工程先进集体,2007年省人事厅、省广播电视局授予广播电视系统先进集体,唐国庆同志也被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广播电视局联合授予2005年“村村通广播电视”先进个人,被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授予全国广电系统十七大安全播出先进个人二等功,广电局多名同志工作及参评节目稿件在国家、省、市分获不同奖项。

唐国庆同志任职期间制定了财务、考勤等相关制度,但从提供的会计等相关资料看,财务管理较乱,大量支出票据不规范,制度没有很好的执行,所定制度多数流于形式。

审计发现的问题及责任分析

(一)将本单位广告经营业务交所属广告公司经办,收入未纳入单位统一管理。广电局2003年3月出资10万元注册企业“安徽省颍上县广电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并开立帐户,该公司人员属广电局在职职工(工资为财政拨款)。广电局将应纳入单位管理的广告业务交该公司经营,单独成立帐目。帐内核实的财务支出均是广电局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支出票据由局长唐国庆一支笔签批。广告收入未纳入单位统一核算违反了《广播电视广告收入管理暂行规定》及《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出售固定资产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2005年出售汽车一部,出售金额6万元,无固定资产出让转让的有关审批手续。违反了《行政事业单位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购置的大量固定资产没有通过政府集中采购。2005年至2007年广电广告公司帐内购置的摄像机、电视机、空调、电脑、相机等固定资产42.77万元均没有通过政府集中采购。违反了《颍上县政府采购暂行规定》的规定。

(四)2005年至2007年漏缴税金128968.58元。(1)3年事业收入602.49万元,其中广告费589.4万元,点歌费13.09万元,应缴各种税金537359.97元,实际缴入税金411199.39万元,漏缴税金126160.58元;(2)2005年、2006年收房租费16000元,漏缴各种税金2808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五)招待费超限额68.71万元。2005年至2007年度招待费支出82.64万元,其中:2005年19.26万元,2006年20.23万元,2007年43.15万元。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第三条: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招待费的开支标准,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最多可开支招待费13.93万元,超限额开支68.71万元。

(六)工程没有决算。广电局2005年11月列支装饰工程款7万元,工程没有签定合同,也没有进行决算。违反了《安徽省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七)广电广告公司帐内大量支出票据不合规。表现为支出附件不全、无章、白条、作废票据、支出票据内容与实际开支项目不附、支出票据无经办人、审核人、列支外单位票据等。

1、大部分招待费及部分修车、办公用品无清单,3年帐内开支招待费78.89万元,其中无清单的58.31万元,且部分有清单招待费没有注明招待对象、事由、有的甚至没有经手人;有的定额餐票无章、用作废票列帐;如:2007年2月修车票据2张,金额18500元,无修车清单,2007年2月列支无章定额餐票2270元、作废票据500元,7月列支无章定额餐票1000元,2007年1月购买茶叶用汽车维修票据列帐。2007年列支无品名、数量、单价的办公用品59853元,其中无经办人签字11940元;

2、部分工程、杂工款直接用白条列支,仅2007年白条列支工程、杂工款20219元;

3、2005年至2007年外单位列支费用298367.34元,涉及单位有:县委、人大、宣传部、财政局、有线电视台、广播服务公司(自收自支),其中:其他应付款-应付宣传部款5万元用支出票据冲帐,由宣传部领导签批,支出主要是招待费、会议费、复印费及记者发稿费。

(八)财务核算和管理存在的问题

    1、广电广告公司帐目会计核算不规范

(1)2005年事业收入,2005年、2006年其他收入年终没有结转,而是收支相抵后直接转入下年;

(2)总帐、明细帐登记不全。总帐、明细帐均未建“固定资产”科目;2007年暂存款9月2#凭证没有在总帐内登记;3年支出均未建支出明细帐;

(3)应作往来款的作支出记帐,如2005年5月购杂志2100元,2007年6、10月、12月汇安徽省电视节目供片中心38000元均无发票;应作支出的作往来记帐,如2007年9月付阜阳阜之旅有限公司广告节会务费8250元,发票齐全,作预付帐款记帐;

(4)部分债权债务没有在帐内反映,如: 2007年9月、11月付职工集资款3万元直接作事业支出,集资款没有在往来反映单位债务。

2、开票不规范,造成广告费4650元未及时入帐。广电广告公司2006年11月收费人员缴存广告费4650元,开票时间2000年12月至2002年10月14日。由于开票后没有及时收款,所以没有及时入帐。违反了《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第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

3、固定资产建帐不全

经对“固定资产”科目审核发现,局办公大楼及大量购置办公设备、机器设备、空调、等均没有列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广电广告公司帐内未设“固定资产”科目。1997年建的办公大楼,1999年投入使用,工程已竣工决算,没有结转固定资产;2006年底资产清查表反映有402.54万元的固定资产,主要是购置的铁塔、汽车、空调、电脑等,2007年购置11.81万元固定资产,均没有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4、往来款挂帐数额大,长期得不到清理。

截止2007年底广电局 “其他应收款”科目20.2万元,为与省往来款等,“其他应付款”科目30.06万元,为与市局及各单位往来,且为多年前挂帐。广电广告公司“预付帐款”科目31.92万元为预付购货款和预付车款,帐龄在3年以上,部分“其他应收款”为单位及个人借款,未及时进行清理。

5、部分大额招待费、设备维修费支出应通过转帐方式结算的使用了现金结算

广电广告公司2007年5月列支怡园食府招待费3466元,2007年2月列支大额招待费四笔共计64463元,2006年4月列支设备维修费3100元等,均使用现金结算。

6、支出费用控制不严

广电局2005至2007年度部分费用支出过大,如:3年开支办公费53.32万元、小车费41.87元、差旅费36.28元。

审计事项的有关说明:由于广电局财务收支和管理存在以上问题,审计受方法、手段、时间的限制,对以下事项不能予以调查落实:一是审计要求提供的收费票据存根没有完全提供,没有对其收入等经济事项进行核实。二是部分开支票据的真实性及开支费用的合理性。三是拨到各乡镇的“村村通”资金使用情况及工程的效益性。

责任分析:唐国庆同志任广电局局长期间,在执行单位管理上虽加强了部分制度建设,但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会计人员没有严格按《会计法》要求进行实际操作,致使该单位在其任职期间出现上述一系列问题。对本次审计中发现的财务收支方面存在问题,唐国庆同志负直接责任;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唐国庆同志负主管责任。

审计建议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广播电视广告收入管理暂行规定》《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等财经法规制度,规范财务核算,健全帐目,完善财务资料,建立健全资金、资产的核算和管理。

    (二)建议将广告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三)加强财务管理,从严控制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数额,禁止铺张浪费。规范支出票据,严格票据审核、签批、付款手续,对达到转帐起点的票据支出,要转帐付款,一律不得支付现金或开具现金支票付款。对于外单位的资金应转回外单位使用,杜绝用发票进行冲销。

   (四)对往来帐及时清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帐外资产应尽快登记入帐,健全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台帐。购置的固定资产符合采购起点的应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对出售固定资产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建议予以补办。

 (六)对工程没有决算问题,建议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决算,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七)建议漏缴的税金自行与税务部门予以清缴。

审计整改和落实情况

广电局党组审计指出的问题非常重视,及时召开财务及有关人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制定规章制度,采取多项措施,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一 制定严格的财务制度,特别是民生工程及村村通专项经费,需经局党组会议研究使用计划,由采购中心统一招标采购,并严格工程验收制度。

二 压缩经费支出,减少招待费用:2008年8-12月累计数188928元,平均月支出37795.6元。通过审计后,2009年1-6月共发生147953元,平均月支出24658.83元,月减少13136.77元,占月支出数的35%。

三 认真清理往来款项,如2007年省供片中心汇款数38000元,已清理收回27525元,下余10475元正在催收。

四 认真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上半年,通过政府采购中心招标购设备247699元,手续齐备。

五、健全了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台帐。

 

八、半岗镇原党委书记兰向雷、镇长席刚两位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半岗镇机关内部机构设置8个,分别为党政办、经济发展办、农村经济与统计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站、乡镇事务服务站、土地与村镇服务站、财政所、计划生育服务站。全镇财政供给人数 167人(含退离休人员)。

(二)被审计责任人的基本情况

兰向雷同志于2006年3月任半岗镇党委书记,2007年10月终止任期,共任职1年零7个月,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席刚同志于2007年元月至2007年3月任半岗镇党委副书记,2007年3月至今任半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审计结果及评价

(一)任期内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兰向雷同志任期内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单位:万元

年  度

项  目

2006年

2007年

合计

预算收入

31

40

71

非税收入

203

61.05

264.05

合计

234

101.05

335.05

预算支出

560

677

1237

非税上缴

230

12.46

215.46

本个结余

-36

-6

-42

累计结余

108

102

210

 

 

 

 

 

 

 

 

(二)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通过对该镇部分账务及有关资料的审计查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及相关账务,兰向雷、席刚两位同志能认真履行各自职务赋予的各种责权,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1、能够完成上级下达主要经济指标,财政收入两年来稳定逐步增长。

2、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兰向雷、席刚同志任职期间制定了党委议事、廉政、勤政等6项制度,并对财经管理制度进行了细化,方法明确,措施得当。两年来镇政府经费开支逐年下降。

3、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该镇前任遗留问题两位同志非常重视,通过上级认定及本镇统计上报,任职期间化解部分债务。

4、加大各项事业的投入。主要有教育、农业、计生等,防讯抢险工作加大加强。

5、财务开支实行镇长“一支笔”审批,重大经济活动事项签批手续完备。除特殊情况外,开支票据基本合规。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与责任分析

(一)非税收入未缴存非税收入专户185.3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006年该镇出售以下资产的变价收入:农技站90万元、电影院35万元(2006年1月出售)、汽车两部10.3万元,合计135.3万元,其中出售农技站27.5万元直接缴入镇政府经费支出户,其余107.8万元全部缴入镇基本结算户。剔除2006年1月出售电影院35万元,计150.3万元,兰向雷同志应负主管责任。

2007年该镇开发前李村,收取开发商承包建设管理费50万元未缴存非税专户。此问题席刚同志负主管责任。

(二)非税收入专户年底滞留资金48.59万元

2007年底,该镇非税收入结算户余额48.59万元,未及时上缴县非税收入专户,滞留计划生育抚育费及民政事业费48.59万元。此问题席刚同志负主管责任。

(三)虚增计划生育抚育费专项收入43.67万元

2007年底,按照镇的统一部署召开计划生育兑现会,为完成计划生育抚育费征收任务,由各村自行垫付43.67万元,其中2.16万元没有开票,41.52万元在2008年度补开。此问题席刚同志负直接责任。

(四)无依据收费2.03万元

2006-2007年镇政府基本结算户反映收取殡葬起尸火化费2.03万元,其中2006年10月收取0.83万元;2007年1-3月收取1.2万元,无任何依据。此问题兰向雷同志应负主管责任。

(五)行政经费挤占挪用资金、经费12.49万元

1、行政经费挤占计划生育抚育费8.84万元。2007年计划生育专项经费中直接用于镇政府各类经费开支8.84万元,其中2007年1-10月5.17万元。此问题席刚同志负直接责任,兰向雷同志对2007年1-10月5.17万元负主管责任。

2、行政经费挤占专项资金3.65万元。审计发现2007年底镇政府专项资金账面余额4.67万元,审计延伸至2008年7月31日,并经2008年8月5日审计实地现场盘点,账面现金3.65万元均是镇政府经费开支未出账票据。此问题席刚同志负主管责任。

(六)多报工程项目,套取专项资金3.34万元

2007年该镇用吴郢村扶贫专项资金修路款结余3.34万元,直接入镇政府经费账,其中2.34万元用于镇政府经费开支,1万元开支用于其它村修路。此问题兰向雷同志负直接责任。

(七)购置及出售固定资产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手续

审计发现,该镇2005年购置汽车两部,分别从计生经费中购置汽车一部4万元,从防洪堤加固工程款中购车一部13.9万元,两部车款出账方式均通过往来借款,至今未报账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且没有履行相关审批手续。2006年出售原镇电影院、农技站、两部车,均无固定资产出让转让的有关审批手续。对2006年出售的固定资产兰向雷同志负直接责任。

(九)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违规开户,另设账。该镇在规定设置的账户之外开设临淮岗工程及防洪堤加固工程账户,并分别设账。此问题属前任领导所为,兰向雷、席刚两位同志任期内未予以纠正,负主管责任。

2、往来款长期挂账,借出款得不到及时清理,个人拖欠公款现象严重。截止2007年底,镇基本结算户暂存款挂账280.66万元,暂付款挂账281.26万元;镇政府支出户暂存款挂账28.33万元,暂付款挂账65.69万元;镇专项资金账暂付款挂账72.04万元,其中41.74万元是2006年以前挂账;防洪堤加固工程款应收款挂账34.68万元。以上暂付款大部分是个人借款长期不报账,其中原办公室主任经手借款20.06万元(其中13.9万元用于购车)。鉴于此问题主要是以前年度挂账,兰向雷、席刚两位同志任期内未及时清理,负主管责任。

3、支出结算方式全部使用现金,工程付款使用大额现金。该镇在办理各项经济业务支出时均使用现金付款,特别是应通过转账结算方式的大额工程款的开支仍通过现金结算,有的一次性付款数额高达十几万元。如专项资金2007年土地复垦项目资金支出71.93万元,涉及四个工程队,均以现金结算方式。席刚同志对此问题负直接责任,兰向雷同志负主管责任。

4、票据使用不合规,收入使用自制收据、支出存在白条及无效票据入账现象。2006年收取拍卖镇原农技站款项22万元及出售汽车款项10万元,均用自制收据收取,镇财政所未提供票据存根。支出款项中租车费及还原欠账款项大部分票据不合规,有的使用白条及无效票据。兰向雷同志对此问题负主管责任。

兰向雷、席刚两位同志任职期间,受当时财政经济状况及其乡镇历史遗留问题颇多的影响,在执行财政经济政策上虽加强了制度建设,但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致使在该镇任职期间出现上述一系列问题。

审计事项的有关说明:由于半岗镇两年的财务管理比较混乱,审计受方法、手段、时间的限制,对以下事项不能予以调查落实:一是部分开支票据的真实性;二是延伸调查专项资金使用用途及效益性;三是由于开支的费用大部分采用先借款后报账,且大量借款未及时归还,资金乱支乱用,审计没有逐人逐项目核查;四是计划生育专项经费2006年度没有审计,原因是在2007年我局开展的计划生育专项经费审计中已审计。

审计的意见与建议

根据《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除建议所有问题自行纠正外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行综合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收和管理,执行收支两条线,并严格收入票据管理及使用。

(二)对无依据收取起尸火化费2.03万元,如数退回。

(三)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及虚报项目、套取专项资金、经费问题,建议制定还款计划,逐步追回有关资金。

(四)制定切实可行的厉行节约有关制度,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数额、禁止铺张浪费及购置高档消费品。

(五)鉴于临淮岗工程项目及防洪堤加固工程已实施完毕,建议及时做出决算,撤消银行账户。

(六)对购置及出售固定资产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手续问题,建议予以补办,将未入账的资产纳入账内核算。

(七)对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半岗镇党委、政府应引起高度重视,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镇所有的财务会计资料进行认真清理,特别是老的个人欠款应详细逐人排查,逐项落实。对原办公室主任经手借款20.06万元,目前审计已责成自行清理,结果函告我局。

审计整改和落实情况

半岗镇重新修订完善了相关财务制度;对非税专户滞留资金已上缴;起尸火化费已经不再收取,但原收取款2.03万元没有退还;个人欠款,部分已冲账。其他问题未进行纠正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