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4号审计公告(总第14号)
 
投稿: 刘方      日期: {2009}年{08}月{10}日       【打印】【关闭
 

 

 颍 上 县 审 计 局

 

审 计 结 果 公 告

 (2009年第4号)(总第14号)

2009年7日30日

 

  根据县政府《颍上县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试行)》,2008年下半年实施结束的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已履行《颍上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办理暂行规定》规定的相关程序,现予公布:

 

一、颍上二中新建教学楼及附属工程决算审计

基本情况

  该工程系县二中自筹资金建设项目,框架结构,五层,建筑面积2933.26平方米。由安徽天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于2007年3月开工, 2007年10月竣工,已交付使用。

工程审核情况

  (一)审计依据  主要根据2000年安徽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定额、2000年安徽省安装工程定额,及相应的费用定额,官方信息价格,文字记录,双方签证,现场测量资料,调查走访资料等。

  (二)审计过程  审计人员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施工图纸、承包合同、变更签证对完工的实物进行现场比对和测量,对工程量进行详细计算。审计过程中,建设、施工双方参与配合、协调,审计结果经过双方确认签字。

  (三)审计结果  施工方申报的决算总造价为2855305.23元,其中合同(中标数)工程价款1945600元,变更签证、外装饰及附属工程859817.57元,水卫、电气安装49900元。审计认定公允价2698692.48元,其中合同(中标)工程价款1945600元,变更签证、外装饰及附属工程708535.48元,水卫、电气安装44557元。共核减工程造价156612.75元。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审计认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搜集有关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整改及落实情况

  已按照审计认定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保证金;相关资料已归档。

 

二、颍上县防汛抗旱调度指挥中心征地及前期建设投资费用审计

基本概况

  2004年1月,县河道管理局购买安徽金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坐落包含原拟建的金谷大厦基础。县河道管理局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造,拟建设防汛抗旱调度指挥中心大楼。本阶段完成的主要工程有坝堤拆除、填塘、设备房基础浇筑、防汛抗旱调度指挥中心大楼基础改造、对原来拆迁补偿遗留的问题进行解决。2005年,在所有基础整理完毕时,根据县里整体规划,把防汛抗旱调度指挥中心大楼转移到城北新区建设,原址改建加油站。县水务局与河道局联合成立了“颍上县众鑫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众鑫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淮鑫加油站。加油站完成的工程主要有钢结构营业及管理房屋353平方米,储油罐6套,加油机6套及配套系统工程,网架1000平方米,混凝土地面2980平方米,围墙153米,花池,消防池,下水道等项目。2007年底,加油站的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工程已经全部竣工,等待开业。为更好的招商引资,经县政府决定,把加油站所处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安徽恒广投资置业有限公司。2008年3月,县河道局和众鑫水利投资公司与安徽恒广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转让协议,以850万元的价格转让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及地面附着物。2008年7月,县国土资源局对淮鑫加油站土地使用权(不含建筑物及地面附着物)进行挂牌拍卖,安徽恒广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800万元的价格中标。

投资费用审计情况

  2008年9月,县水务局、河道局和众鑫水利投资公司联合向县政府提出一系列的投资费用补偿要求,包括征地、拆迁补偿、设计、建筑、设备安装、资金占用利息等内容,费用总计8563292元。审计局对申报的投资费用项目进行了认真审核,核定的公允投资费用为7307949元。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县政府参考审计核定的投资费用补偿县水务局、河道局和众鑫水利投资公司。

  (二)建议水务局、河道局和众鑫水利投资公司收到补偿资金后,对相关经济事项进行及时结算、对相关债务进行清偿。

审计整改和落实情况

  已经按审计意见及时对相关债务进行了清偿。

 

三、颍上县建颍、古城和焦岗湖三个派出所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基本概况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部地区派出所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7〕3425号),中央预算内资金安排颍上县建设17个派出所。总投资计划409万元。建筑面积7425平方米。该项目计划实施期为2008年至2012年,现在颍上县建设的17个派出所,已基本竣工,目前中央补助资金尚未到位。

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审计机关将按照计划陆续分批地对17个派出所的竣工决算进行审计,本次对建颍、古城和焦岗湖三个派出所建设项目的决算进行审计。

  (一)建颍派出所。该所于2008年1月开始建设,2008年5月竣工并投入使用。施工单位为利辛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三层砖混结构办公楼,附带阁楼,建筑面积742平方米,附属房屋126平方米,围墙120米,绿化、硬化地面、下水道等,经审计核定,主体工程造价378313元,装饰及附属工程总造价为267796元。

  (二)古城派出所。该所于2008年3月开始建设,2008年8月土建工程已竣工。施工单位为阜阳市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三层砖混结构办公楼,局部四层,建筑面积967平方米。另外包括平房、围墙、绿化、道路等附属工程。截至审计日,装饰工程及附属工程尚未竣工,本次审计仅对主办公楼土建(供电管线到位)工程决算进行核定,经审计核定,工程总造价为493219元。

  (三)焦岗湖派出所。该所于2008年4月开始建设,2008年8月土建及装饰工程已竣工。施工单位为阜阳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层砖混结构办公楼,局部二层,建筑面积398平方米。另外包括围墙、道路、排水等附属工程。截至审计日,土建及装饰工程已经竣工,附属工程尚未完全竣工,本次审计仅对主办公楼土建和装饰(含水电)工程决算进行核定,经审计核定,工程总造价为248496元。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审计核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

  (二)按照投资概算,拨付专项资金。

  (三)对于暂未审计的装饰工程、附属工程以及国家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审计局将择机跟踪审计监督。

审计整改及落实情况

  古城、建颖、焦岗湖三所建设项目,按照审计核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依据投资概算拨付专项资金,资料完备,归档保管。

 

四、颍上县淮河蓄滞洪区中央财政节余补偿资金项目工程决算审计

基本概况

  2006年9月15日,安徽省财政厅、水利厅以财农〔2006〕1030号联合文件下达了《关于下达淮河蓄滞洪区中央财政节余补偿资金的通知》,一次性分配给颍上县2003年淮河蓄滞洪区中央财政节余补偿资金350万元,主要用于:蓄滞洪区堤坝险段、病险涵闸及排灌站水毁修复;农田恢复整治;蓄滞洪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防洪风险图绘制、应急通讯等非工程性措施。要求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帐制。

  2007年1月8日,颍上县财政局、水务局以颍水〔2007〕25号联合文件上报了《关于报送“颍上县淮河蓄滞洪区中央财政节余补偿资金项目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上报投资概算44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50万元,地方自筹资金90万元。

  2007年4月9日,阜阳市水务局以阜水防〔2007〕123号文件下达了《关于颍上县淮河蓄滞洪区中央财政节余补偿资金项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投资概算455.9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50万元,地方自筹资金105.97万元。

  概算批复实施的具体内容有:大沟开挖疏浚;生产、交通桥涵;管家沟、柳林孜排涝站拦污栅;移民安置区道路、厕所;防汛调度水情遥测系统。

  2007年4月10日,县政府采购中心对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进行了招标。颍上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中第一标段,主要实施大沟开挖疏浚,生产、交通桥涵,管家沟、柳林孜排涝站拦污栅,合同金额2115457元,颍东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中第二标段,主要实施移民安置区道路,少数桥涵加固维修,合同金额1115116元,安徽碧波智能控制有限公司承担防汛调度水情遥测设备采购、安装,合同金额160000元。县水务局指定安徽省大禹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工程监理,合同金额80000元,指定颍上县水务局勘测设计室承担设计工作,合同金额192300元。

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该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没有到位,招标金额控制在350万元以内,实际施工合同总金额为3390573元。根据现场观察和调查了解,概算所列项目没有实施完毕,已经完成的工程投入了使用,而且经过了初步验收,实际建设的规模、数量和标准与原设计方案有所差别,部分泥结石道路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

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

  截至2008年9月,中央资金350万元已足额到达县财政专户,县财政专户累计拨付给颍上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工程款1417600元(一标段),拨付给颍东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工程款334534元(二标段),拨付给安徽碧波智能控制有限公司工程款96000元(三标段)。

  截至2008年10月,累计完成投资286.5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228.89万元,设备安装投资26.93万元,设计费14万元,监理费8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8.7万元。

工程决算审计情况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变更签证、监理签证、决算资料,审计人员会同有关单位对完工的实物进行现场比对和测量,对有关的工程量进行分析性复核和抽样审计。对质量达不到标准的泥结石道路,审计时酌情扣减了造价。审计过程中,建设、施工双方参与配合、协调,审计结果经过了业主和施工双方确认。

  三个标段工程合同总价为3390573元,三个标段申报的工程总造价为2934352元,审计核定的公允造价为2558200元,审计核减376152元。

审计评价

  项目资金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实行了县级财政报帐制,专户存储,专款专用。项目执行了项目法人制、合同制、监理制、招投标制。建设内容也限制在上级规定的范围之内。建设审批程序合符规定。资料比较齐全。但在建设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半岗移民安置区泥结石路、王岗泥结石路质量比较差,没有完全按设计标准施工。

  (二)设计工作和监理工作不完全符合要求。部分工程实体发生变更后,有关的施工图纸没有完全跟上。监理单位的工程监理资料没有及时完整形成,个别计量数据不准确。

  (三)中央补助的350万元项目资金没有实施完毕,没有完成概算或招标确定的项目内容,致使中央补助资金剩余63.48万元。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审计核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对部分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建议在正式验收时,提出整改意见,抓紧完善。

  (三)加强对设计和监理的监督和管理。

  (四)对剩余的中央补助资金,建议水务部门抓紧提出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审批。

审计整改及落实情况

  已按审计意见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按规定扣除质保金。对部分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已提出整改意见。对剩余的中央补助资金的使用实施方案已报市水务局及县政府,已实施完毕,审计部门正在对后续项目实施跟踪审计。

 

五、颍上县六十铺镇垃圾处理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审计

基本概况

  颍上县六十铺镇垃圾处理工程项目系2008年度省级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重点安排的垃圾处理项目。主要用于集镇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公厕改造等项目建设。

  2008年9月28日,安徽省财政厅、建设厅以财建〔2008〕1052号文件,向颍上县下发了《关于下达2008年度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下达颍上县六十铺镇垃圾中转站、运输车总投资计划110万元,其中县镇补助30万元,申请专项资金80万元(含省级专项补助资金40万元)。

工程实施审计情况

  在该项目投资计划下达之前,六十铺镇政府已经投入该项目资金达45.82万元。主要实施内容有购置洒水车、柴油机、喷灌机、垃圾桶、垃圾车、垃圾分拣机,租用垃圾填埋场,改造厕所、建设化粪池、建垃圾站房等。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财政部门按照上级批复概算拨补专项资金。

  (二)建议六十铺镇政府搜集本项目的全套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整改及落实情况

  专项资金已拨付到账。本项目的全套资料已整理入账。

 

六、颍上县迪沟镇便民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期装饰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基本概况

  迪沟镇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土建工程于2007年9月竣工,2008年1月至3月,对建筑面积56%的部分进行了装修和安装。审计局于2008年5月对上述土建、装饰及安装工程决算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2008年6月至9月,迪沟镇政府对剩余的44%的部分进行了二期装饰和水电安装,同时增加了院内的附属工程。工程完成后,镇政府申请对二期装饰、安装等工程进行决算审计。

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一)审计依据。主要根据2000年安徽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定额、2000年安徽省安装工程定额、官方信息价格、现场测量资料等。

  (二)审计过程。审计人员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施工图纸,对完工的实物进行现场比对和测量,对有关工程量进行详细计算。审计过程中,建设、施工双方参与配合、协调,审计结果经过双方确认签字。

  (三)审计结果。审计核定公允造价为320557元。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按审计核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搜集该工程的有关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整改及落实情况

  该工程已结束,工程款尚未完全到位,被审计单位表示付款时一定扣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所有资料即整理归档。

 

七、颍上县赛涧、六十铺两个派出所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基本概况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部地区派出所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7〕3425号),中央预算内资金安排颍上县建设17个派出所,总投资计划409万元。建筑面积7425平方米。该项目计划实施期为2008年至2012年,现在颍上县建设的17个派出所,已基本竣工,目前中央补助资金尚未到位。

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审计机关将按照计划陆续分批地对17个派出所的竣工决算进行审计,本次先对赛涧、六十铺两个派出所建设项目的决算进行审计。

  (一)赛涧派出所。该所于2005年9月开始建设,2006年2月竣工并投入使用。施工单位为平阳县顺达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三层砖混结构的办公楼406平方米,附属房屋六间116平方米,围墙80米,绿化、硬化地面等,经审计核定,总投资为399369元。

  (二)六十铺派出所。该所于2005年4月开始建设,2005年8月竣工并投入使用。施工单位为阜阳市金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三层砖混结构的办公楼836平方米,附属房屋六间190平方米,围墙151米,混凝土地面368平方米、下水道等,经审计核定,工程总投资为746617元。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审计核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

  (二)按照审计核定的投资额,拨付专项资金。

  (三)搜集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整改及落实情况

  赛涧、六十铺两所建设项目按照审计核定的 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按照投资概算拨付专项资金,资料完备,归档保管。

 

八、王岗镇服务大厅及附属工程决算审计

基本概况

  该工程系县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工程主体为三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727.44平方米,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工程主体由颍上县天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装饰工程由阜阳市百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合同约定工程于2007年9月开工, 2008年6月竣工,已交付使用。

工程审核情况

  (一)审计依据主要根据2000年安徽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定额及相应的费用定额,官方信息价格,文字记录,双方签证,现场测量资料,调查走访资料等。

  (二)审计过程审计人员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施工图纸、承包合同、变更签证,对完工的实物进行现场比对和测量,对工程量进行详细计算。审计过程中,建设、施工双方参与配合、协调,审计结果经过双方确认签字。

  (三)审计结果施工单位申报的决算总造价为805958元,其中:土建工程主体中标价款351800元,变更签证及室外附属工程240791元;装饰工程中标价款143800元,变更签证增加工程69567元。审计认定公允价款668625元,其中:土建工程主体中标价款351800元,变更签证及室外附属工程143354元,小计495154元;装饰工程中标价款143800元,变更签证增加工程29671元,小计173471元。核减工程造价137333元,其中土建变更核减97437元,装饰变更核减39896元(详见工程决算表)。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建设单位按照审计认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搜集有关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整改及落实情况

  已按审计要求执行并健全的档案。

 

九、颍上县垂岗、杨湖、八里河和迪沟四个派出所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基本概况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部地区派出所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7〕3425号),中央预算内资金安排颍上县建设17个派出所。总投资计划409万元。建筑面积7425平方米。

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本次对垂岗、杨湖、八里河和迪沟四个派出所建设项目的决算进行审计。

  (一)垂岗派出所施工单位为颍上县兰江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两层砖混结构办公楼、附属围墙、混凝土地面。办公楼建筑面积398平方米,附属围墙160平方米,混凝土地面318平方米,经审计核定,全部工程造价300013元。

  (二)杨湖派出所施工单位为颍上县杨湖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建设内容为三层砖混结构办公楼,建筑面积603平方米。本次审计仅对办公楼土建(供电管线到位)工程决算进行核定,经审计核定,工程总造价为307530元。

  (三)八里河派出所施工单位为颍上县半岗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内容为两层砖混结构办公楼,建筑面积535平方米。本次审计对办公楼土建工程决算进行核定,经审计核定,工程总造价为272850元。

  (四)迪沟派出所施工单位为阜阳市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内容为四层框架结构办公楼,建筑面积946平方米。本次审计对办公楼土建工程决算进行核定,经审计核定,工程总造价为491920元。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审计核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

  (二)按照投资概算,拨付专项资金。

  (三)对于暂未审计的装饰工程、附属工程以及国家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审计局将择机跟踪审计监督。

审计整改及落实情况

  垂岗、杨湖、八里河和迪沟四个派出所建设项目,按照审计核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依据投资概算拨付专项资金,资料完备,归档管理。

 

十、夷陵村油路等交通部通达工程决算审计

基本概况

  该工程系交通部2006年至2008年下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项目,主要工程为鲁口乡鲁口村油路1.5KM,计划投资3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5万元,省市自筹13万元(08年计划);鲁口乡王庄村油路1KM,计划投资3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5万元,省市自筹15万元(06年计划);五十铺乡五十村油路0.5KM,计划投资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5万元,省市自筹3万元(07年计划);六十铺镇夷陵村油路1.3KM,计划投资2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3万元,省市自筹8万元(07年计划);耿棚镇童庄村油路2KM,计划投资4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0万元,省市自筹20万元(08年计划)。建设单位为县交通局县乡管理所,由县乡管理所与颍上交通路桥工程公司签定承建合同,合同约定工程于2008年6月开工, 2008年9月竣工,现已完工并交付使用。

工程审核情况

  (一)审计依据  主要根据2000年安徽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官方信息价格,县交通局县乡管理所施工项目竣工验收鉴定表,现场测量资料,调查走访资料等。

  (二)审计过程  审计人员以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承包合同、施工项目竣工验收鉴定表,对完工的实物进行现场比对和测量,对工程量进行详细计算。审计过程中,建设、施工双方参与配合、协调,审计结果经过双方确认签字。

  (三)审计结果  施工方申报的决算总造价为928254元,审计认定公价款910492元,核减工程造价17762元(详见附表)。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建设单位按照审计认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搜集有关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整改及落实情况

  已按照合同等相关要求扣5%质保金在财政局。资料合同等已归档保管。

 

十一、颍上火车站广场及附属工程决算审计

基本概况

  该工程系县自筹资金建设项目,主要工程为火车站前砼广场5676M2、荷兰砖地坪(人行道)724.6M2、砖砌下水道209M、砼管下水道397.9M、花岗岩饰面树池16个、站前至货场砼路面2080M2(22CM厚)及站前花池、台阶、砼坡道等,该工程没有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经县建设局介绍由江苏盐城第七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承建并签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程于2007年8月开工, 2007年10月竣工,已交付使用。

工程审核情况

  (一)审计依据  主要根据2000年安徽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0年安徽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定额及相应的费用定额,官方信息价格,文字记录,双方签证,现场测量资料,调查走访资料等。

  (二)审计过程  审计人员以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施工图纸、承包合同、变更签证,对完工的实物进行现场比对和测量,对工程量进行详细计算。审计过程中,建设、施工双方参与配合、协调,审计结果经过双方确认签字。

  (三)审计结果  施工方申报的决算总造价为1623971元,审计认定公价款948900元,核减工程造价675071元。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建设单位按照审计认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搜集有关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整改及落实情况

  该工程由黄桥镇政府向县政府申请,经县政府同意后由县城建局安排施工单位实施,该工程已实施完毕投入使用,但工程款尚未拨付黄桥镇政府,没有支付给施工单位工程款。

 

十二、颍上县人民法院地下车库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基本概况

  颍上县人民法院地下车库改造工程由县人民法院自筹资金投资兴建,建筑面积约694平方米,位于县人民法院办公大楼一楼底下(半地下室)。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室内钢筋混凝土地坪、消防系统、防水系统、电照系统和室外出口处附属工程等。本工程由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招标,合肥市第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43万元的价格中标。设计单位是安徽省国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是颍上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程于2007年8月开工,2007年12月竣工。竣工后由县人民法院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结合监理资料,评定为合格工程。

工程审核情况

  (一)审计依据。主要根据2000年安徽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定额、2000年安徽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官方信息价格,双方签证,现场测量资料,调查走访资料等。

  (二)审计过程。施工单位基本按照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内容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县法院要求,对少数工程做了变更,工程量有增有减。县法院对变动的工程量进行了计量确认,审计人员又对其进行了观测复核。工程量的审计以详细审计为主,同时采取分析性复核、抽查等方法。审计结果经过县人民法院和施工单位共同确认后生效。

  (三)审计结果。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总决算价为512967元,审计核定的公允造价为469096元,核减造价金额43871元。详细情况见“颍上县人民法院地下车库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汇总表”。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审计核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搜集有关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

  该工程已严格按照审计结论的数额付款,并扣除5%的质量保证金。收集资料已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