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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008]95号文件和阜政办[2008]97号文件要求,由于工作关系调整,需将市场管理人员、资产、职能管理整体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划拨给县商务办公室。为此,颍上县成立专门组织机构,从有关单位抽调精干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认真做好这次市场移交工作,并对三个农贸市场进行评估,移交市场建设面积4579.6平方米,评估值71.2万元,移交普桑轿车一辆,办公楼房屋7间,移交债务29.55万元。在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协调后双方法人签字交接,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县财政、审计派员参加全程移交监督,从而提交双方单位对国有资产加强管理意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徐伯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