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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全面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效能
司兆理 刘永北
2008-11-05 青岛市审计局
近年来,青岛市始终把结果运用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通过创新结果运用形式,改进结果运用方法,实现了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机结合,为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抓住重点,不断完善审计评价,为提高干部管理科学化水平提供服务
一是创新审计评价模式,有效地提高了审计报告的使用价值。 改变以往以写实代评价、只摆情况不谈观点的做法,在审计评价中增加对领导干部管理水平、决策能力的评价,实现由单一业务评价向综合性政绩评价转变。二是改进审计评价办法,使评价结果更加真实可靠、直观实用。2004年青岛市制定了《青岛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并配套出台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操作规程》,做出了“二次评价”规定:在审计项目结束后,审计组先做出初次评价,即审计结果评价。年底,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评价以及被审计单位历次整改情况,共同作出二次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即综合评价。三是充分运用审计评价结果。青岛市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使用、奖惩、日常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并列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近年来,依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免去了4名市管党政领导干部的职务,对5名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调整;区市领导班子换届中,有2人因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未进入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考核中,有1个市直单位因未过经济责任审计关被取消资格。
二、突出亮点,积极推进审计结果公告,为提高政府行政透明度提供服务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行政透明度,2005年青岛市在全省率先通过新闻媒体对13个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了公告,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目前,青岛市先后公告了三批共53个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一是准确把握公告的原则,从根本上保证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工作的健康发展。本着稳妥、公正、保密的原则,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反应和承受能力,规避审计公开风险,将经济责任审计反映的内容通过适当载体公开,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评价客观公正的同时,坚决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单位的商业机密。二是准确把握公告的方式方法,使公告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一方面,制定实施《青岛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暂行办法》,结合“领导干部谈审计”等活动加强宣传,帮助被审计对象消除顾虑,从思想深处接受公告。另一方面,审计部门在每次发布审计公告前,逐一和被审计对象沟通情况,征求意见,取得理解和支持;在公告后做好舆情分析并及时到被公告单位回访,认真听取各方反映,关注实际效果和后续效应。三是准确把握公告的范围和内容。坚持以向社会公告为主,同时对不宜媒体公开的审计结果,通过向班子成员反馈等内部通报的形式进行公布。在公告审计发现问题的同时,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情况一并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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