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颍上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08年第2号)(总第9号)
2008年8日15日
根据县政府《颍上县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试行)》,2007年下半年实施结束的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项目已履行《颍上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办理暂行规定》规定的相关程序,现予公布:
一、2006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基本情况
(一)县财政办理本级和执行本级预算情况
县人大批准的2006年度县本级预算是:一般收入预算22400万元,一般支出预算42956万元。县财政局没有下达统一的与本年预算收支相关的汇总资料或文件。审计所依据的是财政局有关股室提供的分专业的部门预算。经汇总部门支出预算为40350万元,按一般支出预算计算,主要有人员支出29412万元;定额公用经费支出493万元;车辆燃修费支出78万元;专项支出10367万元。
2006年县本级预算执行结果为:一般收入预算完成21167万元,比预算22400万元少收入1233万元;一般支出预算完成71274万元,比预算42956万元多支出28318万元。当年未做预算调整。
(二)基金收支情况
2006年县财政入库基金收入22044万元,上年结余11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55万元,当年基金支出22492万元,累计结余1667万元。
(三)非税收入的征缴情况
1、县非税局管理的非税收入情况。县非税局成立后,将原非税收入分为非税汇缴结算户和财政专户两部分管理,经审计分类整理:2006年非税收入总额2237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635万元,当年调控支出850万元,上划金库12079万元,当年支出8828万元,累计结余5256万元。
2、财政局综合股管理的非税收入情况。经审计归类整理2006年收入土地出让金5177万元,上年应结余1389万元,当年上缴县金库4584万元,土地出让金支出556万元,帐面累计应结余1426万元。
(四)财政局各职能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及经费(包括专项经费)收支情况
2006年财政局各职能部门预算拨入各类专项资金24871万元,省市直拨9809万元(包括市返还养老金4064万元)合计34680万元,当年拨出资金17003万元,年底银行存款31380万元(包括乡镇配套资金)。
2006年预算拨入各项经费1302万元,省市直拨26万元,其他收入13万元,合计收入1341万元。当年经费开支1072万元。由于一部分经费没有单独开户,年底经费存款数无法确定。
2006年县财政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经济工作目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使财政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全县全年财政收入超过了5个亿,财政收入总量再上新台阶。财政支出全面增长,支出结构日趋合理,基本建设步伐逐步加大,社会保障事业进一步深化,在职人员工资及退离休费按时发放,机构运转经费基本得到保障。但与往年相比预算管理水平有所下降,财务管理方面仍存在着一定问题。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本级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1、没有完全按照县人大批准的支出预算安排部门预算,当年预算未做调整
县财政局在本级财政收入未完成,支出超预算执行的情况下,当年没有编制预算调整方案,使县财政最后执行的预算未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预算法》规定: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使原批准收支平衡的预算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部分变更。县本级预算的执行,虽然做到了收支平衡,但在减收超支的情况下未做预算调整。违反了《预算法》关于预算调整的有关规定。
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的县本级支出预算为42956万元,县本级部门预算安排40950万元(含600万元预备费),比县人大批准的预算少安排2006万元,即县人大批准的支出预算没有分解到位。
由于没有调整预算造成当年财政超一般预算拨款14054万元(不含上级专款),主要项目有:工资性支出1152万元,县追加专款8740万元,办案经费4162万元(单位上缴返回款)。超预算支出中除县主要领导签批以外,按以前惯例财政局主要负责人签批的主要是上级专款及县级配套部分、还省市借款、县级安排部门预算专项资金、办案经费。
部门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当年没有拨付的主要有:工业园区建设资金840.4万元、县计委专项资金20.13万元、县财办财税奖励28.41万元、契税耕地占用税工作经费20.3万元、劳动就业局专项资金54.3万元、医保经费506.29万元。除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600万元没有做预算安排外,超预算拨款的主要有:全县会议接待经费100.34万元、民政低保资金196万元、离退休人员医保经费35.48万元。
2、应缴未缴延缓入库本级预算收入,年底滞留耕地占用税、契税434.21万元
由于当年上级下达计划任务已完成,县财政局根据耕地占用税、契税完成进度,将应上缴国库的耕地占用税、契税485.47万元,其中属于县本级财政收入434.31万元,未上缴县金库,滞留在县中行开设的农业税待解户。财政局没能提供开设账户的依据。《预算法》规定: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将应当上缴的预算资金及时足额上缴国家金库,不得截留、占用或者拖欠。
3、部分非税收入资金性质不清,得不到及时解缴,土地出让金没有完全纳入综合财政预算
由于非税局是以缴款单位或执收单位填制的缴款凭证做为记账依据,没有与实际收入发票一一对应,因此上缴收入资金性质不能完全分清,影响了汇缴结算户资金的及时解缴,且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存在未缴和错缴现象。2006年土地出让金298万元应缴入金库而错缴入财政专户。年底非税收入1829.01万元滞留在结算户未及时解缴。审计发现部分单位非税收入未直接缴入非税局汇缴结算户,而是转入本单位在会计中心统管账上,再从会计中心转入结算户,同时也存在着非税收入的执收单位当年没有上缴收入的现象。
县财政局综合股管理的土地出让金属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2004年县财政局综合股开户并建立了土地出让金专账,2006年9月停止收取。2004-2006年9月共收取土地出让金9939.16万元,其中上划金库5384万元,支出的4555.16万元用于城市建设以及返还性支出等,其中城市建设资金通过借款形式借出1710万元。2006年收取土地出让金5176.83万元,上划金库4584.44万元,当年未及时解缴504万元。根据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出让金属政府性基金,应纳入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二)审计财政局预算执行发现的问题
1、财政局有关股室及二级机构部分账户长期存放未处理资金,个别账户管理不到位
审计发现长期存放未处理的资金有:会计结算中心开户的原补发工资余款117.8万元;综合股管理的在县工行开户的原水利基金未上划金库款242.33万元,应撤户并账土地出让金专户15.03万元;违规开设的农业税待解户485.47万元。特别是这次审计未按要求自查上报的未变更的原国债服务部在工行开设的账户10.17万元;原乡财股在工行开设的农发资金0.56万元;人行开设的原农发资金1.06万元。这些资金长期存放未处理,其中,有的机构已撤消,管理账户的人有的已离岗,对这部分资金的管理不到位。
2、各项业务经费没有纳入单位统一管理,年底各账户资金剩余量大,违规提取契税征收经费55.2万元,财政局机关经费挤占农村局专项经费76.79万元
财政局各项业务经费大部分由各相关股室管理和使用,没有严格的开支标准,管理不统一,使用不规范。各部门可随意调配、借用。局机关经费及少数部门年底资金剩余量大,其中财政局机关经费91.11万元;会计核算中心109.61万元;会计中心乡财县管户126.64万元;农村局430.38万元(含225.1万元农税经费、粮补经费205.18万元);非税局12.94万元;税改办8.08万元;担保中心会计中心户14.78万元。
2006年财政局按10%的比率提取契税征收经费55.2万元,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财农村[2006]1648号文件规定,契税征收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由各级财政通过预算支出安排,不再从入库税款中直接提取和退库。
由于经费没有纳入统一管理,存在着局机关经费挤占农村局专项经费的现象。主要有:2006年县财政局从农村局专项经费中购商务车一部价款39.95万元;军训、春训两次购买服装17.07万元,开支其他费用19.27万元。农村局管理的专项经费包括: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经费、上级补助及本级预算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的专项资金。财政局在局机关经费充分保证的情况下,占用了农村局专项经费,违反了《农业税征收经费管理规定》及各专项经费的使用用途。
3、公用经费开支较大,招待费比例过高,违规报销旅游、考察费及大额不合理开支
2006年财政局二级机构及有关股室共收到预算拨入、上级直拨及其他收入等经费1340.66万元,开支1072.45万元,其中开支公用经费661.83万元,人均公用经费3.09万元(不含乡镇财政拨付财政所事业费),资金呈现供给渠道多、量大、管理分散的特点,整体费用支出水平偏高,有奢侈浪费现象,全年账面反映仅招待费一项达79.94万元(不包括会议招待),占全年经费支出661.83万元的12.06%,远远超出了《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的招待费开支标准不超过公用经费2%的标准。
全年共报销各类旅游、考察费用6.18万元,大额烟酒等不合理开支41.4万元,其中局机关经费账列支36.32万元。
4、2006年底往来款挂帐数额大、期限长,个人借用公款长期得不到清理归还
预算内资金暂付款挂账8221.87万元,主要有财政培训中心项目工程款,此项目早已完工投入使用,但建设资金1757万元至今不做会计处理,其余主要是未冲调账务款项。
非税局财政专户暂付款2577.7万元,大部分是以前年度各单位借款。审计多年前已提出要求清理调账,至今未做出账务处理。
财政局办公室所管经费账暂付款699.42万元,主要有正在使用的办公楼挂账608.5万元,至今没有做决算;原预付安居公程指挥部购楼款17万元用于购买7号楼10套住房款以及县政府招待所借款15.48万元多年未做账务处理。
农税经费账反映暂付款157.29万元,其中局办公室机关经费账借156.19万元,而局机关经费账已做收入入账,账面不体现借入款项。
原国债服务部机构早已撤消,账目、资金至今未移交,仍由原会计人员管理,2003年以后该账已经不发生会计业务,截止审计日暂付款挂账58.38万元,其中2003年预付局办公楼款55万元。2003年以前应收款挂账28.5万元,其中付财政局培训中心基建款18万元、局办公楼10万元。短期借款10万元。
个人拖欠公款长期不还主要有:局机关经费账白条抵库1986-2000年借款2.8万元;基建股经费账2003-2005年借款0.73万元;农税经费及粮补经费账2003年借款0.4万元;会计结算中心乡财县管户2005年借款2万元;原国债服务部账个人借款2.3万元,以上合计8.23万元。
5、有关股室存在的问题
政府采购中心存在的问题是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2006年底暂存款挂帐68万元,其中2006年5月预算拨付土管局临淮岗工程款21万元,项目至今未启动。会计结算中心乡财县管户转入采购资金结余1.075万元多年未退回。政府采购中心2004年9月在没有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从经费户购置二手车一部,价款2万元(未入固定资产帐),2005年5按原价转让,购置与转让均未办理任何手续。期间报销该车维修费0.837万元。
农村局管理和使用的农税经费和粮补办经费(除办公室挤占76.79万元外,全年共开支各类经费97.3万元)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4月经费开支较为混乱,主要表现为部分开支审批手续不全,一人经手一人审批,无审核人。支出去向不明,大额开支票据未注明何时何事及证明人。租车费报销费用时间跨度长,数额大,个别发票不真实,存在着报销费用拼凑发票的现象,真实性可信性程度较低。
综合股也存在着部分大额支出发票签批手续不全,用不正规发票报销或无效发票列支招待费的现象。
2006年局机关经费账未收到东波眉洲酒楼转来的租赁费。
审计需要说明的有关事项:2006年财政局各类资金在全县各家金融机构均开有银行帐户,总数达78个,年底资金存放量高达47571万元,接近全县全年财政收入总量。这些资金中除县会计结算中心管理的县直各单位统管资金5904万元外,其余41667万元均属财政局管理和支配使用的资金。特别是各类专项资金规模较大,普遍涉及以前年度,审计对2006年当年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进行了核查,主要有:当年拨入行财股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2266万元,除10万元经费当年已拨出外,其余2256万元没有拨付到位;综合股体彩、福彩当年省直拨226.35万元,拨出23.8万元;社保股当年拨入各项社保资金13343.93万元,拨出11086.5万元;预算股当年拨入专款5896.17万元,拨出476.18万元;农财股拨入专款3510.26万元,拨出1946.35万元;基建股拨入专款4221.55万元,拨出2300万元;企财股拨入专款176.49万元,拨出149.49万元。以上各户年底累计银行存款31380.56万元。这些专项资金多数是根据项目进度和进展情况拨付使用,也有的是长期存放银行滞留款。但由于账务记载不详细,从帐面上难以分清结存资金的具体项目、性质及应拨未拨款项。因此受条件的限制对这部分资金的使用只做调查,对资金使用的合理合法性没有审计。
(三)调查其他预算执行单位发现的问题
本次审计抽查的预算执行单位是土管局。发现的问题是:部门预算中法定的一般预算支出得不到有效保证,返还性支出比例过大、追加专项支出相对公用支出预算较大,资金来源渠道多,综合预算收支数与实际执行数有较大偏差,年底资金结存量大,资金使用充裕。应征收土地出让金累计欠缴数额大。
2006年部门预算安排收支预算518.03万元,实际列支数为434.73万元,其中:2006年财政部门安排的土管局部门预算公用经费64.22万元、车辆燃修费8万元,合计72.27万元当年没有拨付到位。部门预算安排专项资金260万元,实际拨付843.64万元(返还性支出387.3万元、专项及追加专项71.5万元、基金类371万元、业务费提取13.84万元),综合收支预算与实际拨付资金数偏差较大,不可比。该单位2006年度由于各种专项资金多渠道拨入,年底银行存款累计达815.85万元。通过调查2006底全县累计欠缴土地出让金6670万元。
(四)财政局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审计问题纠正情况
财政局对上年度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虽然经县主要负责同志批示具体安排整改措施,但在今年的审计中发现问题依然没有得到纠正。
1、对本级决算,少反映本级收入175万元,今年的审计中仍查出少反映收入5万元。
2、预算公用费定额不足,追加预算过于频繁问题,审计建议提高公用费标准,仍未得到落实。
3、非税收入没有纳入县财政综合预算管理,上缴的非税收入与执行单位的支出仍然存着挂钩现象。没有编制非税收入收支预算。按综合预算编制的部门预算依据是各单位的自报数,执行的是一般预算。
4、县中小企业担保中心为学校提供超范围担保资金及变相从事银行贷款业务仍然发生。2006年违规直接为天都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450万元。总贷款已逾期865万元,其中天都纸业有限公司两笔贷款750万元。资金的使用存在的风险很大。
审计的意见和建议
(一)严格执行《预算法》有关预算管理方面的规定,认真履行预算审批程序,完善部门预算的编制方法,合理安排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透明性,并切实保证部门预算有效执行。
(二)科学编制综合预算,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综合预算。加强预算收支执行的监督检查工作,重视规范部门结存资金的管理、发挥沉淀资金效益,可以根据上年度预算执行的实际结果,安排下年度的部门预算,预算结余较大的可暂不安排和少安排各类项目的支出,以减轻财政负担。
(三)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切实可行的、操作性较强的预算审批制度,或者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简化预算审批手续和环节,使预算审批有章可循。
(四)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撤消农业税待解户,将未及时上缴的耕地占用税、契税及时补缴入库,撤消综合股土地出让金专户,并清理上划非税局。组织力量对预算内资金、非税收入资金及各股室管理的各项资金进行认真全面的清理,对本次审计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特别是陈年老账应进一步核查清理,做到账户该撤销的撤销,资金该划转的划转,并将财政局各股室管理的各项经费纳入统一管理,不能纳入的要规范管理。及时收回个人拖欠公款,做出帐务处理。
(五)会计结算中心应加强各单位的财务收支管理,严禁将非税收入缴入各单位会计中心账,严把支出关。
(六)财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树立节俭意识,压缩各项经费开支,杜绝奢侈浪费行为。
审计结论落实整改情况
财政部门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审计结果公告前向审计部门反馈了整改情况。反馈情况如下:
一、关于对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定,经人大批准的预算要全面执行,未履行法定程序的预算调整不得执行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
在听取和分析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后,针对2006年度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在2007年预算执行中已进行了认真的落实和整改,一是在人大批准本级预算后,及时将预算批复到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执行;二是在预算执行中发生的不可预见的支出,都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的程序上报,通过后及时进行了年度的预算调整。从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程序上进行规范。
二、关于对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透明性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
在总结2006年度预算编制经验的基础上,2007年,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要求各部门和单位将所有收入纳入预算编制范围,并综合本部门的工作性质和业务要求及完成工作、维持正常运转的所需支出纳入预算安排的范围,力求完整、准确;二是在2007年度预算编制过程中实行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三分离制度,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透明度;三是对部门和单位完成本职工作所需支出进行基本平衡后,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分别规定了定额公用经费的标准。
三、关于对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
根据2006年度资金安排情况,我局财政监督办公室对年度预算安排的专项业务费执行了随机抽查,将检查结果及时与预算编制股室进行了沟通,并在安排07年度预算时,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和意见,预算编制时对有些单位和部门的专项经费进行了合理调整,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008年4月起,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各股经管的专项资金一律纳入会计中心统一管理.各股经管的专项资金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划入财政专项资金帐户,原帐户余额为零,并将原印鉴封存,撤消了40个帐户,避免了多头开户现象,加强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四、关于对财政部门及所属机构作为一个预算单位列入部门预算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
根据审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在编制部门预算时,除农发办单独编制部门预算外,其他二级机构和一些临时性机构统一编制。
五、确保各项涉农资金政策,贯彻落实维护农民的利益。
2007年度我们加强了涉农资金的管理,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召开涉农补贴有关成员单位座谈会,明确主管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职责。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开通“一卡通”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信息查询系统,加强相关政策宣传及补贴项目,补贴标准,标准金额的查询,创新宣传形式,讲究宣传效果。三是规范操作,加强管理。严格按有关补贴政策规范操作,县统一下达指标,集中所有补贴资金财政统一管理,一站服务,县集中打卡发放。四是搞好服务,做好补贴存折的补发换发工作,方便群众取款。五是提高认识,严明纪律。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由财政牵头,监察、民政、农委组织检查组,于2008年7月1日—7日进行为期一周的重点检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加大对乡镇医疗机构投入并履行监督职责。
07、08年度加大了对乡镇医疗机构的投入,08年部门预算安排,县级配套资金304.4万元,(07年计划项目187万、08年计划项目117.4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建设,为了资金的及时拨付使用,我局于6月26日在会计核算中心设立了“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专户”目前上级下拨专款及本级配套资金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已部分拨至该专户,便于使用。下一步我局计划通过抽查了解部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资金使用及建设情况加大对该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200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项资金审计调查
基本情况
(一)基金筹集及农户参合情况
颍上县总人口15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38.57万人。 30个乡镇,305个村委会,41个社区。2006年度“新农合”已覆盖全县所有乡(镇)、村,参合99.17万人,参合率71.57%,其中列入医疗救助范围的五保户11967人,特困户30644人。2006年度人均筹集基金45元,其中:农民个人缴纳10元,中央财政补助20元,省级财政补助6元,市级财政补助3元,县级财政补助6元。
(二)年度基金收支及农户受益情况
2006年度“新农合”基金总收入4018.5万元。其中:农民缴纳991.71万元;中央财政实际补助1526万元;省财政补助595.1万元;市财政补助297.51万元;当年利息收入13.16万元;县财政配套595.02万元。当年基金总支出2087.32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1945.75万元;家庭帐户资金支出141.57万元。结余1931.18万元,其中统筹金结余1576.9万元;家庭帐户结余354.28万元。
全年患者医药总费用6271.26万元,统筹金补偿1945.75万元,偿付率31.03 %,偿付23122人次,人均补偿841.51元。其中:住院总费用5867.04万元,补偿支出1821.69万元,偿付率为31.05%,偿付18361人次,人均补偿992.15元。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统筹帐户资金结余量大,结存比例高。
(二)基金筹集环节基础工作不扎实,基础资料不完备,操作程序不规范。
(三)部分贫困人员未能在政府资助下参合,部分特困户自费参合。
(四)部分乡镇代农户垫缴参合资金。
(五)乡镇卫生院现有卫生人员业务技术层次、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设备不能完全适应“新农合”需要。
(六)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及药品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
调查结论及改进建议
我县“新农合”试点工作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建立领导组织,健全各级经办机构,制定并完善相关方案。2007年降低了住院起付门槛,不同程度提高了补偿比例和补偿标准。运行一年来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运行平稳,有效缓解了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农民参合意识逐步增强,广大参合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业务收入较往年有较大增长,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得以较快恢复和发展。但在患者与医疗机构实现“双赢”的同时,也还存在定点医疗机构乱收费现象、乡镇医疗机构现有医疗技术和仪器设备仅能满足简单医疗需求、基金筹集阶段存在不规范问题,“新农合”管理中心人员力量和业务能力与新农合工作需求之间尚有一定差距,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建议:
(一)在资金筹集阶段,早谋划、早安排,规范操作;对乡(镇)、村补助适当筹资工作经费,减少因无专门工作经费对工作的影响;民政部门对五保户、特困户人员做到动态管理,基层部门对参合贫困人口单独登统,并核对相符。乡(镇)、村要精心操作,做到台帐人数与总缴款人数相互一致,管理中心要具体指导到位。
(二)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的财政投入,加强软硬件投入及建设,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保证参合农民就近看上病、看好病;定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实行公开竞标,区域配送,禁止乱收费行为;物价部门加强对药品价格及收费的监管。
(三)推行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及定点医疗机构网络化建设;配足“新农合”中心结算审核人员力量,提高监管人员业务水平,严格定点医疗机构补偿资金结算;“新农合”管理中心要加强基金补偿及结存量分析、测算,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方案,力求更加便民、惠民。
审计结论落实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相关单位采取了积极整改措施:
(一)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已采取措施,强化宣传,努力提高参合率,确保县政府明确提出的2007年参合率要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的目标实现,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入宣传发动,参合率已由2006年的71.57%上升至2007年的76.35%。
(二)已由县政府在2007年筹资工作过程中对各乡镇做出强调,要求各乡镇要认真做好参合人员统计台帐的登统工作。
(三)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已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参合人员代缴参合费的落实情况,县民政局、卫生局、“新农合”管理中心与各乡镇进一步协调配合共同核实了代缴人员名单,落实到每个人。并强化责任,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坚持农民自愿原则,严禁不知情垫资。
(四)各级各部门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资金投入和智力支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强硬件建设,为部分乡镇卫生院建设了住院部大楼,并严格考核、增加乡镇卫生人员力量,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五)县卫生局会同物价、药监等部门,以部分乡镇医院进行了督查和治理。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降低药品费用,我县成立了高规格的药品招标采购领导组织,严格控制医疗机构药品顺加价,对定点医疗机构遵守“新农合”用药目录、控制目录外用药比例做出严格规定和要求。
三、颍上县2007年行蓄洪区运用补偿资金专项审计
基本情况
今年6、7月间,淮河流域遭受了自1954年以来第二位大洪水,为减轻淮河堤防洪压力,上级命令我县姜唐湖、邱家湖及南润段行洪。三个行蓄洪区,范围包括了王岗镇、垂岗乡、赛涧回族乡、半岗镇、关屯乡、南照镇、润河镇7个乡镇、39个行政村、606个村民组、28320户居民、130077口人。蓄滞洪区居民财产水毁损失经居民申报,村民组、行政村、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核查组的逐级核查登记,进行了两轮公示,最后经汇总,我县行蓄洪区居民共损失农作物104902.4亩、经济林2710.94亩、水产养殖2600.45亩、倒房424间7388.95平方米,按照统一规定的补偿标准计算,居民财产损失应补偿7785.08万元,其中:农作物7185.81万元、经济林193.02万元、水产养殖194.19万元、居民住房212.06万元。
国家防总和淮委对我县上报的补偿方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后,省财政厅、水利厅(财农﹝2007﹞1323号文)批复我县居民财产损失补偿金额7784.8万元。
《关于下达淮河行蓄洪区运用补偿资金的通知》(财农﹝2007﹞1323号文)11月19日下发后,我县财政局11月26日从金库将补偿资金划转防汛抗旱专户,11月28日,划转农财股专户,12月5日划转农村财政管理局专户,农村财政管理局于12月12日运用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经邮政储蓄所全部划转到补偿对象存折上。
审计评价
这次审计由于时间仓促,审计组共抽审了7乡镇的20个村25户村民,从抽审的情况看,县补偿办能严格按《安徽省2007年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方案》和《颍上县2007年行蓄洪区运用补偿实施细则》要求去做。县成立了行蓄洪区运用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办公,行蓄洪区所在地的七个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组织,分别制定了补偿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严格把握和执行补偿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向群众宣传补偿政策,印发了《颍上县2007年行蓄洪区运用补偿工作资料汇编》、《颍上县行蓄洪区运用补偿办公室公告》及《颍上县2007年行蓄洪区运用补偿资金发放公告》,并在颍上政务信息网上开辟了“行蓄洪区运用补偿”专栏,宣传国家的补偿政策。运用财政涉农补贴软件“一卡通”,在《蓄滞洪区居民财产损失核查表》上增设了农户编码、农户姓名、序列编号、补偿标准,保证了核查登记取得的原始数据无误差,计算方便,缩短了工作时间。实行了“三榜公示”,增加了补偿工作的透明度。
我县的行洪区运用资金补偿由县级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实行了专帐核算,专户管理。按文件要求于12月12日提前7天全部打卡到户。没发现截留、挪用现象。从审计抽查的25户看没有发现骗取、侵吞补偿资金的现象。
四、阜阳市公路管理局颍上分局2006年度养路费、路损费的征收、使用及其他财务收支审计
基本情况
阜阳市公路管理局颍上分局是省属公路事业单位,2006年底在职职工108人,其中分局管理人员37人(上级控编40人),养护公司养护人员71人;离退休人员49人;颍上公路分局行政法人为阜阳市公路管理局,对分局管理人员经费按定额计划下拨,对公路小修保养经费按国省道、重要县道养护里程考核下拨。分局内设计财科、征稽科、路政科、工养科、政办室及工会。
全年养护里程:国省道94.48公里(其中收费路段27.01公里),重要县道颍王路、颍利路、颍半路等75.73公里。
2006年度养路费征收计划2482万元,实际征收2121.4万元,其中养路费收入1885.16万元,滞纳金收入235.25万元,专户利息收入0.99万元,帐面反映全年缴存专户2208.64万元,解缴上级2159.46万元,年末专户存款余额312.83万元,其中应缴预算款157.32万元、预收帐款155.51万元。帐面反映2006年度路损费收入15.1万元,解缴上级15.1万元;上级返回上年度路损费收入16.47万元,当年净支出14.93万元,另外上缴县财政非税收入专户路损罚款3万元。
2006年度养路费支出计划514.21万元,实际支出649.31万元,其中养路基本支出385.47万元,养路项目支出263.84万元,实际拨款494.55万元,欠拨计划经费19.66万元。
2006年末帐面资产总额5193.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1406.64万元,货币资金58.25万元,往来债权2015.25万元,材料199.89万元,对外投资40万元,待转销借款工程支出1473.03万元;专款支出4569.93万元;负债总额4863.38万元,其中:应付帐款887.65万元,预收帐款2181.57万元,其他应付款1174.04万元,应付工资-15.39万元,预收及应付补助款635.18万元;净资产1048.99万元,其中:固定基金1406.64万元,专用基金387.74万元,经营结余-42.81万元,事业基金-702.58万元;拨入专款3850.62万元。
分析及评价
阜阳市公路管理局颍上分局财务核算总体较为规范,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计财科财务人员分工明确,内控制度执行较好,能够认真执行《安徽省公路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对入帐原始票据的合规性审核把关较严,基本杜绝了白条支出和招待费无清单现象,对历史性长期挂帐的往来款项做到不再增加并逐步清理减少,如往来债权年初余额2430万元,年末2015.25万元,减少414.75万元;往来债务年初余额5036.44万元,年末4863.38万元,减少173.06万元。会计信息基本能真实反映该单位财务状况。
审计及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养路费征管存在问题
1、养路费征收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颍上公路分局养路费的征收除在行政服务中心专门设置窗口外,还在分局办公楼一楼原养路费征收处安排人员征收,并且未完全做到职位分离。
2、养路费票款入帐不及时,滞留养路规费收入,未及时解缴上级,其中年初滞留应解缴资金260.72万元,年末滞留157.32万元。另外存在征稽人员收取养路费不及时缴存专户及历史欠款长期挂帐不及时清理现象。
3、对养路费老欠款没有制订催收措施和清理回收。养路费征收系统全省联网后新上软件无车户新增欠缴汇总查询功能,不便于查询总体拖欠情况,仅能查询单车养路费征欠情况。原系统历史拖欠数据资料,在2007年使用全省联网新软件后丢失,也无保存纸质养路费欠缴台帐资料,对老欠款没有制订催收措施,进行清理回收。
(二)养路费计划编制、养路费及路损费支出存在问题
1、养路费计划支出项目结构比例不合规;支出超计划141.47万元;养路项目支出反映不完整及部分支出细项划分不清晰。
2、路损费支出比例不合规,路政业务费挤占路产毁损恢复工程支出10.45万元。
(三)其他财务收支存在问题
1、违规使用票据58.01万元。(1)部分支出票据不合规3.8万元。(2)使用不合规票据列收固定资产出租等收入54.21万元,漏缴税金及水利基金3.48万元;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上级国有资产出租等收益,纳入上级计划统一管理。
2、违规提取职工医疗基金35.19万元。财务帐面累计提取职工医疗基金101.15万元,其中2004至2006年度颍上公路分局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后,共违规计提职工医疗基金35.19万元。
3、招待费超限额支出11.19万元。分局经费帐面反映全年招待费支出13.23万元,超限额支出11.19万元。
4、对外投资长期未见收益。2004年6月份经市局统一安排,颍上分局转付市公路工程公司40万元用于机械分公司投资入股,近年一直未见收益。
(四)财务核算存在问题
1、部分已上报上级的资产毁损、报废一直挂帐未予批复处理。没有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第二十条(二)款要求,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2、部分工程成本开支较大,超计划投资额支出无法核销;上级专款下拨不到位,部分已完工工程未及时办理决算、甚至无决算,形成资产、往来款等科目的工程收支仍长期挂帐未有效清理,一部分实际已形成坏帐和损失。“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1119.19万元,大部分是多年未清理的老欠款及支出性挂帐。“应收帐款”年末余额570.26万元和“应付帐款”887.65万元实为无法收回的的工程投资借款损失、支出和工程购料运费等长期欠款。
3、会计报表反映收支不全面。
4、其他支出占用当年养路费支出计划。(1)以前年度支付养路代表工辞退金,占用当年养路费支出计划21.5万元。(2)军演专项支出占用养路支出计划6.28万元。
(五)审计调查公路管理体制和养护机制改革存在问题
1、公路管理体制和养护机制改革不深入、不彻底。(1)未真正将养护企业与公路管理机构在人、财、物方面彻底分开,明晰产权,明确身份,真正做到管养分离、事企分开。(2)未做到公路养护市场化运作,养护体制仍是计划管理模式。(3)国家没有相应的配套政策及资金支持,求稳怕乱的思想影响改革的推进。
2、人员结构不合理及人员负担依然很重。(1)养路基本支出中分局管理人员经费超定额支出较大。(2)养路项目支出中养护人员人工费及其他费支出所占比例偏大,造成机械化养护程度低。
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认真执行养路费征收内控制度有关规定,加强养路费征收管理,对老欠款制订催收措施,积极清理回收;规范财务核算,将养路费票据及时入帐,养路费收入及时解缴上级。
(二)有关收支单据要使用合规票据;及时清理资产及往来挂帐。
(三)严格养路费支出计划和日常公务开支,加强养路费、路损费支出管理,避免资金相互挤占。
(四)积极推进养护体制改革,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分流富余养护人员,按劳取酬,减少养护成本,盘活存量资产,发挥养护专业人员水平。
(五)对滞留养路规费
未及时解缴、挤占路产毁损恢复工程资金、违规使用票据以及违规提取职工医疗基金等存在问题,我局另文处理。
审计结论落实整改情况
县公路部门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审计结果公告前向审计部门反馈了整改情况。反馈情况如下:
(一)按要求,强化了责任,明确了征管人员的各自职责,实行收缴分离,规费及时上解,并且全部业务在大厅办理。
(二)今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你们提出的要求,报帐人提供了合法的税务发票,对省局统一收据,涉及费用的我们一律不使用,长期挂帐,由于时间久远,好多已找不到当事人,我们无法解决。今年,我们加强了管理,努力降低各项费用,严格按上级养路计划执行工作。
(三)养护成本降低得到了领导的大力支持,多方筹措资金,保障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现在已不存在,我们按要求已严格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