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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审计局
颍审综[2007]60号
关于加强民生工程资金审计监督的意见
各股室、经济责任审计局:
根据省审计厅皖审综[2007]17号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实施二十三项民生工程、构建和谐社会的决定》的要求,为切实保障民生工程顺利实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现就加强民生工程资金审计监督,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1、充分认识实施民生工程的重大意义。实施二十三项民生工程是县委、县政府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是贯彻市委、市政府对我县提出的“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早日进入全省十强”的要求和实现“全面加速、奋力跨越”作出的重大举措,全局审计干部要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民生工程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心系群众,关注民生,切实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的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促进和谐颍上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保障民生工程资金审计的顺利实施,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孟慧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审计的监督指导。按照职责分工将二十三项民生工程资金的审计,分解到责任股室,各股室在审计过程中,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到信息畅通,资源共享。
二、全面审计,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抓出成效
3、坚持全面审计。将上级审计机关的任务安排与我县实际紧密结合,加大对民生工程资金的审计力度。2007年按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开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审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审计和农村公路网络建设资金审计调查。对未纳入上级统一实施审计的民生工程项目,根据项目的建设规划和实施进度,从2007年下半年起,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
4、突出审计重点。2008年除对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等三项重点工程将按照省厅统一组织、同步进行,并根据项目实施周期和进度,纳入滚动审计项目计划,连续实施审计。在揭露问题、查处问题的同时,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行分析评估,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审计过程中,根据二十三项民生工程建设的不同特点和要求,重点关注以下内容:相关制度是否健全,各项政策是否得到落实;补助资金发放是否公开透明;项目资金的拨付是否及时,由各级财政分担的资金是否及时到位;项目资金是否被挤占挪用,有无降低标准发放或克扣截留项目资金;有无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是否存在损失浪费等。
5、加强分析研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从宏观的角度、制度的层面,强化分析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各项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保障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严格执法,加大力度,切实保障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6、建立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大对民生工程资金审计的处理处罚力度,对各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据《审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实行审计结果公告。为进一步增强民生工程实施的公开透明和规范有序,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保障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对民生工程的审计结果,我局将根据《颍上县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试行)》,报县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告。
四、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健全民生工程资金监督机制
8、加强沟通与合作。加强与贯彻落实解决民生问题二十三项政策措施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做到各司其职、信息共享、联系畅通。在审计职责范围内,根据审计结果,加大跟踪监督力度,将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并向有关成员单位通报。
颍上县审计局
二○○七年四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