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1号审计公告(总第8号)
 
投稿: 刘方      日期: {2008}年{07}月{15}日       【打印】【关闭
 

 

颍上县审计局

审 计 结 果 公 告

 2008年第1号(总第8号)

2008年6月30日

  根据县政府《颍上县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试行)》,2007年下半年完成的11个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决算审计已履行《颍上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办理暂行规定》规定的相关程序,现予公布:

一、国债项目农村寄宿制学校耿棚中学教学楼工程决算审计

基本概况

  颍上县耿棚中学农村寄宿制学校教学楼工程系2006年度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建设项目。本工程砖混结构三层,12个班级,总高11.7米,建筑面积1178平方米,设计单位是阜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施工单位是阜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2006年7月25日,省财政厅以财建[2006]741号文件,向颍上县下发了《关于下达2006年农村寄宿制学校等国债项目基建支出预算的通知》,主要内容是下达耿棚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国债资金计划61万元。2006年9月26日,颍上县教育局委托县政府采购中心,对耿棚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进行招标。阜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中标。

工程审计情况

  该工程资金在县财政局管理,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而且在有关合同的确条款中,明确约定以审计结果为结算依据。从招投标的资料看,程序合法,公开透明,结果有效。工程于2007年5月竣工,与原定计划推迟3个月左右,现已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

造价审核情况

(一)审计依据。主要根据2000年安徽省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综合估价表、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基础定额综合估价表、2000年安徽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综合估价表,2003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

(二)审计结果。施工方申报的决算总造价为707320元,其中:土建615002元,装饰49320元,电气安装42998元。审计核定的公允造价为570378元,其中:中标价513800元,变更净增加56578元。审计核减136942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拨付迟缓,工程已经竣工,未拨资金35万元,占合同价的68%。另外设计费、勘察费、监理费等尚未支付。

(二)竣工时间推迟。按照上级的要求,本工程应该在2006年度内完成,国债资金在2006年8月就拨付到我县,但是2006年10月才组织招标。当时约定2007年2月竣工,但实际2007年5月才竣工,又拖延3个月左右。

(三)施工合同签定的时间在中标通知书下达之前两天,而且合同价款也与中标通知书载明的价款不一致。2006年10月17日,县政府采购中心向阜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而2006年10月15日,颍上县教育局就与阜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签定施工合同,提前两天签定合同。中标价是513800元,但合同按545400元签定,超出中标通知书载明的金额。

(四)资料提供不齐全。教育局在审计期间未能完全提供审计所需的资料,如立项文件,批复文件,监理资料,验收资料等。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审计核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及时拨付建设资金,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对于擅自把宿舍楼改为教学楼的做法,要积极主动与上级联系,争取取得上级的追认或谅解。

(三)对拖延工期的问题,分清责任,要按照合同,酌情支付地过错方的违约金。

(四)根据《颍上县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规定,财政局应该用国债资金的结余,及时支付设计费、勘察费、监理等费用。

(五)教育局要搜集本项目的全套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结论落实整改情况

有关单位已按审计核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扣留质量保证金;资料已在教育局归档。

 

二、国债项目农村寄宿制学校八里河淮望教育中心教学楼工程决算审计

基本情况

  颍上县八里河淮望教育中心农村寄宿制学校教学楼工程系2006年度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建设项目。本工程砖混结构三层,总高11.7米,建筑面积1107平方米,12个班级。设计单位是阜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施工单位是颍上县天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审计情况

  该工程资金在县财政局管理,实行集中支付,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而且在有关合同的条款中,明确约定以审计结果为结算依据。从招投标的资料看,程序合法,公开透明,结果有效。工程于2007年5月竣工,与原定计划推迟4个月左右,现已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

造价审核情况

(一)审计依据。主要根据2000年安徽省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综合估价表、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基础定额综合估价表、2000年安徽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综合估价表,2003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

(二)审计方法。审计人员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施工图纸,承包合同,对完工的实物进行现场比对和测量,对工程量进行详细计算。根据官方信息价格,现场测量资料,调查走访资料确定价格。

(三)审计结果。施工方申报的决算总造价为515900元,由于部分变更(主要是内墙乳胶漆面层未做),经审计核减工程造价18857元,审计核定的最终公允造价为497043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经过现场观察发现,部分水泥地坪不合格,存在起砂现象,部分窗口粉刷毛糙。

(二)竣工时间推迟。施工合同约定2007年1月竣工,但实际2007年5月才竣工,拖延工期4个月左右。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审计核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及时拨付建设资金,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对部分水泥地坪和部分窗口粉刷存在的问题要抓紧修复。

(三)对拖延工期的问题,分清责任,按照合同,酌情支付无过错方的违约金。

(四)搜集本项目的全套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结论落实整改情况

  有关单位已扣留质量保证金;对部分水泥地平和部分窗口粉刷修复部分,主要是修复窗口水泥地平没修复,通过教育局答应通过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拖延工期支付无过错方违约金及资料归档全在教育局。

 

三、姜唐湖蓄洪区堤防加固工程拆迁安置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基本情况

  姜唐湖蓄洪区堤防加固工程是淮河干流中上游河道整治及堤防加固工程的一部分,由姜家湖和唐垛湖两个低标准行洪区连圩而成。堤防加固工程由进洪闸、退水闸、堵口泵站和蓄洪圈堤组成,总投资2.59亿元。

  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涉及的乡镇有半岗、垂岗、王岗和赛涧四个乡镇,沿线长40公里,33个行政村,安置人口4959人,规划永久性征地3819亩。

  2004年7月18日,安徽省治淮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与颍上县人民政府签定了《安徽省淮河干流姜唐湖蓄洪区堤防加固工程颍上县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工作管理与投资包干协议书》,明确初步设计批复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补偿费概算投资8142.00万元,扣除由省重点局直接掌握的投资275.46万元(其中勘测、规划、设计、科研费172.16万元,监理费103.3万元)后,其余的7866.54万元,为我县的包干指标。

  2006年8月24日,淮河水利委员会下达了淮委规计〔2006〕407号文件《关于淮干姜唐湖蓄洪区堤防加固工程颍上县移民安置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同意我县的设计变更,核定变更概算1580万元,在原来概算项目中调剂使用。

财务收支情况

  截至2007年11月30日,安徽省治淮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拨给颍上县拆迁安置经费7086.56万元,占包干指标7866.54万元90%。累计完成投资7866.54万元,其中包含预列未完工程投资367.57万元。根据规划设计,永久性征地3819亩,实际累计征地3004亩,剩余815亩未征,位于沿堤脚水系调整范围,需征地经费710万元左右。

审计评价

  县拆迁办总结以往经验,建立了公开、透明、严密、科学、高效的实施控制程序。一是广泛宣传,印发了移民信息手册,让具体操作的工作人员和移民都熟知政策和标准。二是严密操作,认真核实实物量,让拆迁补偿户签字确认,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经监理确认,最后与拆迁户签定补偿协议等。三是采取“直补”的方式,由迁安办把补偿资金直接拨付到各迁安户的存折里。四是财务档案和业务档案资料都比较规范齐全。

  审计认为,该项目的实施控制程序比较严密,执行结果成功。但在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修正概算只是笼统提及局部项目变化,没有重新修订全部项目投资额,因而调整后的概算针对性不全面,无法考核概算执行情况。淮河水利委员会淮委规计〔2006〕407号文件《关于淮干姜唐湖蓄洪区堤防加固工程颍上县移民安置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同意我县的设计变更,核定变更概算1580万元,在原来概算中调剂使用,但没有相应修正其他具体项目和预备费的金额。

(二)部分往来帐核算不规范。

(三)存在资金缺口大约405万元。为完善沿堤脚水系,共需征地经费710万元左右。概算指标剩余可用资金305万元,尚缺资金405万元。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县拆迁办根据淮河水利委员会淮委规计〔2006〕407号文件精神,重新整合概算,项目尽量细化,以便考核概算执行情况。

(二)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时清理、冲转往来帐目。

(三)建议抓紧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核拨项目资金。

(四)抓紧完成扫尾工程,完善各类档案资料。

审计结论落实整改情况

  相关单位已对概算项目进行了细化;往来帐已调查;地方配套资金300万元近日可下达;对档案资料进行了整理,并通过验收。

 

四、颍上县看守所工程决算审计

基本情况

  颍上县看守所工程是根据县发改委颍计项[2002]12号文件批准立项,选址在颍城东4公里夏桥镇沙北村境内(县经济开发区东面)S102省道北侧,占地42亩(其中老砖窑场旧址24亩,水塘18亩),总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其中监房2200平方米,在押犯生活用房600平方米,提讯及办公用房800平方米,生产用房600平方米,武警营房及办公楼800平方米,其他建筑5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78万元,其中申请国债资金200万元,县财政配套178万元,单位自筹100万元。

工程审核情况

(一)审计依据  主要根据2000年安徽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定额、2000年安徽省安装工程定额,阜阳定额站发布的信息价格,文字记录,双方签证,现场测量资料,调查走访资料等。

(二)审计过程  审计人员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施工图纸、承包合同、变更签证对完工的实物进行现场比对和测量,对工程量进行详细计算。审计过程中,建设、施工双方参与配合、协调,审计结果经过双方确认签字。

(三)工程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截止2007年4月26日,县财政局基建专户帐共到位新建县看守所专项资金45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50万元(国债资金),县财政配套170万元(主体工程100万元,附属工程70万元),公安局自筹上缴30万元;县公安局看守所基建帐户到位自筹资金154.67万元,上缴县财政30万元后余124.67万元,两项合计574.67万元。

(四)审计结果。施工方申报的决算总造价为4804199元,其中土建及附属工程4544669元,装饰工程259530元,审计认定公允造价为4618591元(其中:土建及附属工程4426614元),装饰工程191976元,总共核减造价185608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缺口大。从资金使用表可以看出应欠付工程款及购地款37.86万元(不含财政预留质保金52万元),根据建设、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二期附属工程(监区围墙、岗楼、武警后勤楼、两所后勤楼)土建及装饰已基本竣工待决算验收,预计工程款在200万元左右;待建的供水、供电、排水、办公等设施需资金210万元左右,三项合计447.86万元,扣财政质保金52万元后,资金仍短缺395万元左右。

(二)在建工期长,看守所不能按期搬迁。市发改委[2005]040号文确定2005年底竣工,合同约定主体工程2005年6月26日破土施工,2005年底竣工,实际竣工验收为2006年12月15日;严重影响国家资金的投资效益。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审计认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对资金缺口问题,县公安局应积极主动筹措,以保障在建工程正常施工,同时建议县政府对其他附属工程及有关设施所需资金予以追加解决。

(三)对附属工程在建,看守所不能按期搬迁的问题,建设、施工单位都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抓紧施工,力争月底完工并通过验收。对待建其他附属工程及有关设施问题,建设单位要尽快拿出方案,积极组织实施,使国家投资尽快发挥应有的效益。

(四)搜集有关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结论落实整改情况

  已按审计要求去做。

五、颍上县六十铺镇部分零星工程决算审计

基本情况

  颍上县六十铺镇部分零星固定资产投资工程以六十铺镇政府为投资主体进行兴建,资金来源除17万元的民政专项资金(敬老院修缮经费)外,其余资金由镇政府自筹。工程包括马桥、赵庄敬老院,102省道绿化,卫生间装修,网络安装等九个项目。工程施工期间在2007年度,由当地农民施工队承包施工。工程竣工后,镇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了验收,并对工程量进行了计量确认。

工程造价审核情况

(一)审计依据。主要根据2000年安徽省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综合估价表、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基础定额综合估价表、2000年安徽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综合估价表,2003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

(二)审计结果。九项工程中,有一项是票据,实报实销,施工单位有三项没有申报决算金融,有五项申报了决算金额,申报的金额是87755元,审计核定的金额是73848元,核减13907元,核减率为15.8%。九项工程的最终公允造价为748416.4元。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审计核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搜集有关项目的全套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结论落实整改情况

  被审计单位已按审计报告结算施工单位工程款;已搜集有关项目的全套资料,整档管理。

 

六、沙颍河近期治理工程拆迁安置资金财务收支审计

基本情况

  沙颍河近期治理工程是国务院批准建设的19项治淮骨干工程之一,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加固,护岸,加固节制闸,重建部分沟口涵闸,兴建部分洼地排涝站,完善工程管理以及水文设施等非工程措施等。

  列入本次审计范围的主要是与主体工程建设相关的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工作,成立了“颍上县沙颍近期治理工程拆迁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涉及的乡镇从颍河上游的五十铺乡、新集镇,到下游的王岗镇、赛涧回族乡,共8个乡镇,沿线88.6公里,安置人口3067人。

  2006年10月31日,阜阳市治淮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与颍上县沙颍河近期治理工程拆迁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定了《沙颍河近期治理工程颍上县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建设任务与投资包干协议》明确初步设计批复征迁安置补偿费概算投资8688.59万元,扣除由市重点局直接掌握的投资883.4万元(其中规划勘测设计费146.3万元,15%的实施管理费26.34万元,技术培训费26.31万元,监理监测评估费58.5万元,基本预备费625.95万元),其余的7805.19万元,为颍上县包干指标。

财务收支情况

  截至2007年7月31日,阜阳市治淮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拨给颍上县拆迁安置经费7340万元,占包干指标7805.19万元94%。累计开支经费4087.25万元,占包干指标7805.19万元52%,根据调查了解,主体建设工程目前还有小部分没有完成,因而拆迁安置补偿经费相应没有完成,而且出现了一些不可见的事项,有待解决。

审计评价

  颍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沙颍河近期治理工程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工作,县拆迁办和沿线乡镇为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工作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克服了重重困难。首先是健全了领导机构,又成立了“颍上县治淮工程建设纪检监察组”,为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其次是拆迁办总结以往经验,建立了公开、透明、严密、科学、高效的实施控制程序。一是信息公开,专门向各方印发了移民信息手册,让具体操作的工作人员和农民都熟知政策和标准。二是严密操作,包括认真核实实物量,让被补偿户签字确认,公示,接受各界监督,经监理确认,签定补偿协议等。三是采取“直补”的方式,由迁安办把补偿资金直接拨付到被迁安户的存折里,不经过乡村两级,减少中间环节,既缩短了工作时间,又节约了人力物力,也保证了资金安全,四是档案资料齐全,包括财务档案和业务档案。

  审计认为,实施控制程序的执行结果是非常有效的。在审计期间,拆迁办对审计指出的部分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紫穗槐补偿操作不规范,依据不充分。阜阳市治淮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批复给颍上县的补偿协议中,没有紫穗槐的概算。但是实际上,我且共补偿1250亩地的紫穗槐。2007年5月,支付给颍上县淮河河道管理局紫穗槐补偿款703750元,参照青苗补偿的标准执行。紫穗槐能不能补偿,补偿的标准对不对,市重点局目前还没有给予书面答复。

(二)概算执行情况明细统计表没有同步生成。财务帐表反映信息过于粗略,为了清晰的反映形象进度,应该同步制作概算执行情况明细统计表,并与财务报表分析对比,但是概算执行情况明细统计表目前还没有汇总生成。

(三)支付给派出所的经费不规范。沿线乡镇派出所协助拆迁工作,拆迁办按照每个所5000元左右的标准对各派出所进行补助,均采取派出所拿票据来报销的形式解决的。由于派出所实行的是收支两条线,而且是报帐制,拿票据来报销不合规。

(四)2007年3月,拆迁办分别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水利机械施工公司签定协议,约定租用这两个单位各一台车辆,用于拆迁补偿工作,租期两年,每个单位每年6万元租金,两年合计24万元。这种笼统的租金确定,依据不足,标准偏高。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紫穗槐补偿依据不足要作为不可遇见事项,申请市重点局以书面文件确认补偿数量和标准及资金来源渠道。

(二)抓紧时间把概算执行情况明细统计表汇总生成,并与财务资料核对相符。

(三)今后再支付给派出所经费,应该直接拨付到主管局,由派出所到主管局报销。

(四)拆迁办应该按照实际发生的租赁业务,分别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水利机械施工公司按照合理价格,结算租车费用。

审计结论落实整改情况

  县拆迁办就紫穗槐补偿问题已向市局说明清楚,据实列支;概算执行情况明细统计表汇总与财务资料已调整相符。承诺以后遇到支付给派出所经费情况,经费拨到主管局,及以后工作中租车马费将按实际费用结算。

 

七、司法局所属王岗等八个司法所建设工程决算审计

基本概况

  安徽省司法厅皖司通[2006]67号《关于下达2006年补助司法所建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安排我县新建王岗、三十铺、杨湖、润河、江口、汤店、陈桥、赛涧等八个司法所,每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补助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5.8万元,共计46.4万元。县司法局安排新建王岗、三十铺(调到建颍)、杨湖、润河(调到耿棚)、江口、汤店、陈桥(调到南照)、赛涧等八个司法所,每所计划建筑面积120平方米、(砖混结构、一至二层建筑、一般建筑装饰、电气安装)价格455元/平方米、计款5.46万元,共计43.68万元;该工程由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招标,县现代建设有限公司中标并组织施工(其中汤店、建颍两所分别由两镇代建,其余六所由县现代建设有限公司组织施工),主体工程于2006年11月开工,现已基本竣工,待验收。

工程审核情况

(一)审计依据  根据县司法局国债项目司法所建设工程招标意见书,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双方签证,现场测量资料,调查走访资料等。

(二)审计过程  审计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包合同、变更签证对完工的实物进行现场比对和测量,对工程量进行详细计算。审计过程中,建设、施工双方参与配合、协调,审计结果经过双方确认签字。

(三)审计结果  八个所施工合同建筑面积960平方米,单价455.00元/平方米,工程价款43.68万元;实际完成建筑面积1053.48平方米,单价455元—500元/平方米,工程价款49.36万元;经核八个所实际净增建筑面积93.48平方米,工程价款48.71万元。

  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截止审计时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46.4万元已全部拨到县财政基建专帐,累计拨付县现代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款23万元;拨付建颍乡政府代建工程款5.8万元。

存在问题

(一)县司法局未按上级批复,任意在乡镇之间调整司法所建设。省司法厅皖司通[2006]67号安排我县新建王岗、三十铺、杨湖、润河、江口、汤店、陈桥、赛涧等八个司法所,县司法局安排新建王岗、建颍、杨湖、耿棚、江口、汤店、南照、赛涧等八个司法所,将三十铺调到建颍、润河调到耿棚、陈桥调到南照。

(二)扩大建筑面积,导致资金缺口。省司法厅皖司通[2006]67号安排每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八所计800平方米;县司法局安排招标每所120平方米,八所计960平方米;实际八所建筑面积1053.48平方米,超面积93.48平方米,形成资金缺口5.03万元。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审计认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对改变建所地点问题,鉴于已既成事实,且未改变资金使用性质,建议司法局及时补办手续。但对07年安排到建颍、耿棚、南照三所的后续县级配套建设资金,不得再用于上述三所的建设上,应安排07年其他乡镇新建项目中。

(三)对于资金缺口问题,鉴于司法局无资金来源,建议县政府给予妥善解决。

(四)搜集有关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结论落实整改情况

  相关单位已按审计报告结算;保证金于2008年4月30日结算清;改建所地点有市司法局批复;已整档管理。

 

八、颍上县淮河干流汪集至临淮岗段河道疏浚工程征地拆迁移民安置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基本概况

  淮河干流汪集至临淮岗段河道疏浚工程冲填区分别位于霍邱县城西湖邹台和颍上邱家湖古城,分别占用耕地1235亩和975亩,均按临时占地补偿,由于冲填区抬高3至4米,打乱了原有的灌溉体系,使冲填区复耕后难以正常灌溉和生产。为此,又增加了排灌配套工程。

  2004年7月18日,安徽省治淮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与颍上县人民政府签定了《安徽省淮河干流汪集至临淮岗段河道疏浚工程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工作管理与投资包干协议》,明确初步设计批复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补偿费概算投资463.86万元,为颍上县的包干指标。核定该项目最终投资概算为779.09万元。

财务收支情况

  截至2007年11月30日,安徽省治淮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拨给颍上县征地拆迁安置经费613.86万元,占包干指标779.09万元的78%。累计完成投资779.09万元,其中包含预列未完工程投资24.17万元。

审计评价

  该项目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补偿办总结以往经验,建立了公开、透明、严密、科学、高效的实施控制程序。一是广泛宣传。印发了移民信息手册,让具体操作的工作人员和移民都熟知政策和标准。二是严密操作。认真核实实物量,让受补偿户签字确认,并公示接受各界监督,经监理确认后,与受补偿户签定补偿协议等。三是采取“直补”的方式。由补偿办把补偿资金直接拨付到受补偿户的存折里。四是财务档案和业务档案资料较齐全规范。审计认为,该项目的实施控制程序比较严密,执行结果成功。在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难。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第二次概算调整不规范。通过评审核定表,推定、判断应该继续追加该项目投资概算206.23万元,使最终投资概算调整为779.09万元。没有下达概算调整文件或者用补充包干协议予以明确。

(二)资金到位不及时,影响工程进度。2006年3月到2007年12月,未拨款。按包干指标779.09万元计算,尚欠拨资金165.23万元,影响了工程进度。

(三)存在资金缺口。在土地平整完成、灌溉渠系配套后,仍然存在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土质不适合耕种。土质要么含砂量太大(黄砂面积约120亩),要么是淤泥(淤泥面积约260亩),必须采取清砂、换土措施。目前补偿期限已完,但冲填区仍然不能耕种,从现在开始,到土地适宜耕种,预计至少要增加一年以上的作物补偿。但增加的作物补偿和复耕费用目前均没有经费保障。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县补偿办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明确概算调整指标或签定包干协议。

(二)建议县补偿办向上级有关部门抓紧申请核拨项目资金。

(三)对增加的作物补偿和冲填区的复耕费问题,鉴于县补偿办对此项工作已经编制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建议上级有关部门抓紧审核批准,以尽快落实。

(四)抓紧完成扫尾工程,完善各类档案资料。

审计结论落实整改情况

  县补偿办已进行概算调整并上报到省治淮工程重点局,省治淮工程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已报淮委,淮委已通过专家组评审,近日可调整包干指标;待淮委批准后,将追加资金700万元;经淮委同意追加一年作物补偿,同时增加复耕费600万元,最近将批准实施;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并通过验收。

 

九、颍上县移民建房公共设施建设项目赛涧乡移民安置区泥结石道路效益审计

基本情况

  县移民办负责移民建房资金的核算和工程建设的协调、指导、检查验收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水务局。移民建房资金按规定设立了专户,专人管帐,实行专款专用,基本做到了封闭运行。公共设施建设资金实行县级报帐制,由乡镇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县移民办按照工程进度将资金直接拨给施工单位。工程完工后按照有关程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凭有关验收资料、税务发票到县移民办报帐。安置区泥结石道路是颍上县移民建房公共设施建设项目中的一部分,管理程序与总体相同。赛涧乡移民安置区泥结石道路工程由赛涧乡通过议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与浙江平阳建筑公司、中国对外建设公司-第一工程项目部、霍邱新店建筑公司、六安荣发建筑公司、天源建筑公司等施工单位签订合同五份,修建泥结石路。合同约定在集中安置区内修建泥结石路、进场矸石路128868平方米,资金232.69万元。完工验收后,县移民办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办理竣工决算。现上级未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

  按照审计方案要求,对赛涧乡的移民建房安置区的泥结石道路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合同价款232.69万元,审核价款183.36万元,核减49.33万元。至2006年底已预付泥结石道路工程款132.52万元,按照审计核实价款计算,尚欠施工单位工程款50.83万元,待项目总体验收后支付。

  安置区泥结石道路从2004至2006年陆续建设完工并交付使用90683.15平方米。赛涧乡移民建房2039户(其中集中安置1706户),分两个安置区7个安置点,泥结石道路的修建方便了安置区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具有极大的社会效益。在对移民建房安置区的泥结石道路完成工程量进行全面测量和调查了解项目效益情况的过程中发现部分道路已损毁(由于安置区建设地原都是耕地,基础条件较差),无人管护,无人维修,群众对此有意见。审计提出问题后,现在有关施工单位正在对损毁道路进行维修,并逐步完善了建后养护管理体系。

审计评价

  县水务局按照上级规定在资金管理、使用和公共设施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审计中仍发现在资金管理、拨付、使用及公共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上存在问题。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公共设施建设监管不到位

此次审计对合同、验收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对涉及到的所有工程进行了实地测量,经过资料相互核对发现,县移民办虽派人对工程进行技术服务和质量监理并在验收资料上签字,但由于在公共设施建设过程中监管不到位,经他们签字认可的完成工程量同审计核实的工程量有出入。经过竣工决算审计,合同价款232.69万元,审核价款183.36万元,核减工程价款49.33万元。

(二)施工单位借用资质现象严重

此次审计涉及五个施工单位,其中有四个施工单位是借用有关单位资质签订的施工合同实施项目建设。

(三)报帐把关不严造成税款流失7695.8元

挂靠浙江平阳建筑公司的施工人罗会永向县移民办报销修建泥结石路工程款没有使用税务机关开具的建筑业统一发票计款239000元,由于县移民办对相关票据把关不严,造成施工人员漏缴建筑营业税及附加7695.8元。审计过程中该施工人员已到税务机关开出正式发票并补缴了税款。

(四)施工单位多领工程款17540元

施工人员孟庆文以霍邱县新店建筑公司名义与赛涧乡移民建房办签订安置区泥结石道路施工合同,面积19758平方米,价格20元/平方米,工程价款395160元,实际已领工程款160000元。审计核实仅修建泥结石道路7123平方米,按照合同计算工程款为142460元,审计工程价款核减金额252700元,且该施工单位已多领工程款17540元。审计指出问题后该施工人员已出据将多领工程款转为其他施工单位工程款。

(五)项目建后管护工作亟待加强

移民建房工作是2003年水灾之后党和国家对行蓄洪区群众的一项德政工程,安置区建设地原都是耕地,基础条件较差。由于移民建房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受资金的限制,泥结石道路设计标准偏低,加之项目建成后管护工作跟不上,经过大型农机的碾压路面毁坏严重。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

(一)移民建房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配套措施不齐全,对资金的管理、资金的拨付和公共设施建设实行县级报帐制等方面只有原则的要求,没有细化的实施意见,因此出现了一些问题。

(二)乡镇有关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内控制度不健全,加之当时上级要求时间紧,任务重,以致出现了借用资质施工、对公共设施建设监管不到位、部分施工单位决算时多列工程款、多领工程款等问题。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移民建房工作的监管力度。县移民办要经常深入到施工一线,督催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乡镇的联系、配合,认真做好工程验收及决算工作。

(二)项目建成后,对工程的管护、养护工作是确保工程尽可能的延长使用期限,保证工程效果的一个必须的环节,审计建议:加强工程的管护、养护工作,同时对已毁坏的路面要积极筹集资金进行修复,防止路面继续损毁。应该让行蓄洪区群众充分享受到党和国家德政工程的温暖。

(三)对部分施工单位决算时多列工程款问题,县移民办严格按照审计核定工程价款结算支付。

(四)加强审计监督,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后必须进行竣工决算审计方可办理财务决算。

审计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

被审计单位已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安排乡镇加强工程的管护、养护工作,同时对已毁坏的路面要积极筹集资金进行修复,防止路面继续损毁;已按照审计核定工程价款结算支付;严格执行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后办理财务决算。

 

十、新集财政所附属工程决算审计

基本情况

  该工程系新集财政所院内外附属工程,主要包括仿古凉亭、假山、人行便道、绿化、围墙、循环水池、下水道等,分别由湖北黄石市美佳园林处、县半岗建筑公司施工,工程于2007年3月开工,于2007年7月竣工,待验收。

工程审核情况

(一)审计依据 主要根据2000年安徽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定额、2000年安徽省园林工程定额及相应的费用定额,官方信息价格,文字记录,双方签证,现场测量资料,调查走访资料等。

(二)审计过程 审计人员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施工图纸、承包合同、变更签证对完工的实物进行现场比对和测量,对工程量进行详细计算。审计过程中,建设、施工双方参与配合、协调,审计结果经过双方确认签字。

(三)审计结果 施工方申报的决算总造价为408862.17元,其中仿古凉亭、假山、人行便道、绿化工程等148729.28元,围墙、循环水池、下水道等工程177666.89元,后院填土、外接电、自来水安装82466元。审计认定公允造价为288400.43元,其中仿古凉亭、假山、人行便道、绿化工程等工程107465.78元、围墙、循环水池、下水道等工程116934.65元,后院填土、外接电、自来水安装64000元。总共核减造价120461.74元。

(四)经现场了解循环水池漏水,不符合建设单位及设计要求。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审计认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对循环水池漏水问题,建议县半岗建筑公司及时予以修复,使其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三)搜集有关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结论整改落实情况

  被审计单位已严格按照审计报告要求,按工程进度付款,并扣22588质保金;半岗建筑公司对水池漏水进行了第一次维修,正积极联系进行重新修补;各种资料已整理归档。

 

十一、国债项目农村寄宿制学校颍上县新庙职业高级中学宿舍楼工程决算审计

基本情况

  颍上县新庙职业高级中学农村寄宿制学校宿舍楼工程系2006年度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建设项目。本工程砖混结构四层,总高12.8米,建筑面积1750平方米。设计单位是阜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施工单位是阜阳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及管理情况

  该工程资金在县财政局管理,实行集中支付,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从招投标的资料看,程序合法,公开透明,结果有效。工程于2006年11月开工,2007年5月竣工,验收合格,现已投入使用。

造价审核情况

(一)审计依据。主要根据2000年安徽省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综合估价表、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基础定额综合估价表、2000年安徽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综合估价表,2003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

(二)审计方法。审计人员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施工图纸,承包合同,对完工的实物进行现场比对和测量,对工程量进行详细计算。根据官方信息价格,现场测量资料,调查走访资料确定价格。

(三)审计结果。施工方申报的决算总造价954741元,审计核定的最终公允造价为815530元,审计核减工程造价139211元。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有关单位要按照审计核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超过国债资金计划的资金缺口,由新庙职业高级中学负责解决。

(二)颍上县教育局要搜集本项目的全套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结论落实整改情况

  有关单位已严格按照审计结论付款,资料已归档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