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3号审计公告(总第7号)
 
投稿: yssjw      日期: {2008}年{02}月{14}日       【打印】【关闭
 

颍上县审计局

审 计 结 果 公 告

 2007年第3号(总第7号)

2007年12日31日

  根据县政府《颍上县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试行)》,下列13个审计项目已履行《颍上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办理暂行规定》规定的相关程序,现予公布:

一、夏桥卫生院2006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基本情况

  夏桥镇卫生院现有在职职工32人,2006年年初结余20.1万元。当年总收入374.61万元,其中:药品及医疗服务业务收入306.25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资金结报拨入56.96万元,上级部门贫困产妇降消救助金及妇幼保健经费拨入11.4万元。全年总支出286.91万元,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资金代垫支出60.51万元,贫困产妇降消救助金发放支出6.3万元,人员经费支出57.36万元,公用事业经费支出35。26万元(公杂费17.85万元,水电费2.12万元,书报费0.26万元,电话费0.38万元,差旅费3.94万元,修理费8.42万元,招待费2.28万元),购药支出127.49万元。年末结余107.8万元。2005年度业务收入227万元,200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后业务收入为306.25万元,收入增加了79.25万元,增长了35%。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各级财政对农村公共卫生各项经费投入不足,使乡镇卫生院趋向于医院模式发展
  (二)财务基础工作差,会计核算不规范
  1、未规范设置会计科目,规范登记帐簿。
  2、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低,不懂相关财务等制度规定,核算不规范,形成现金大额滚动结余。
  3、白条支出较多,部分经手、签批手续不完整。
  (三)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执行有偏差,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现象
  1、抽查部分住院费用每日清单,发现不同程度存在药品零售价格超出药品进价加成15%的最高指导价,个别甚至达到药品进价的3倍。
  2、重复收取皮条费和注射器费。全县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收费均按照目前仍实行的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规定(皖价费[2003]220号文件颁发)。近年来,县物价部门对卫生院核发有收费许可证,而未规定详细收费标准。但根据《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规定,皮条和注射器一次性材料费用含在已收取的注射费中,因而不应重复收取。
  (四)药品购销无记录
  药品购进仅有药房负责人在发票上签收,而未专门设置台帐进行记录,不能反映药品进、销、存状况。

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各级财政加大对乡镇卫生公共事业经费投入力度,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支持卫生院各项卫生事业发展。
  (二)相关管理及监督部门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卫生院健康运行,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卫生院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完善相关手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健全药品购销记录。
  (四)卫生院要认真执行国家药品指导价格及医疗服务价格相关规定,纠正乱收费行为。

审计意见及建议落实情况

  针对财务基础工作差,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已重新选派了有资职的财会专业人员,配备了专职出纳; 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现象的问题,审计后已改正;药品购销无记录的问题,审计后已安排专人管理。
 
二、颍上县地方税务局2006年度县本级税收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颍上县本级地方税收计划完成执行情况

  县本级地方税收由颍上县地方税务局县直属征管分局的两个征收组负责征收。2006年共入库税款8847万元,占全县地方税收收入总额10562万元的83.8%,完成县本级地方税收收入任务8450万元的104.7%。与去年相比,增收2573万元,增长41%。其中:县直属征收组入库税款4899万元,占县本级税收收入8847万元的55.4%,矿区征收组入库税款3948万元,占县本级税收收入8847万元的45.6%。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二手房交易税收政策执行不力。
  国税发〔2005〕82号《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对二手房交易征收管理做了明确规定,但县地税局对此项税收政策宣传不够,贯彻落实不到位,加之与房产局等相关单位协调沟通不及时,导致2006年度颍上县地方税务局对二手房交易应征税收基本上未征。
  (二)税收征管问题
  审计期间县直属征管分局矿区征收组未能提供审计所需的税款征收户的各种资料,包括纳税登记、申报表、征收清册、台账以及税收账簿等。该组税收也未完全纳入信息系统网络化管理。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严格执行国家的税收政策,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二手房交易的税收管理,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实施一体化管理,做到“先税后证”,充分发挥税收调控职能,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建立健全各项监督约束机制及责任追求制度,拓宽税收信息化管理领域,依法治税前提下,进一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

审计意见及建议落实情况

  二手房交易税已于2007年初已开展,成效显著;矿区组涉税资料2007年已纳入微机开票,档案已健全。
 
三、县医院传染病区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决算审计结果

基本概况

  颍上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综合楼工程系国家国债投资的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项目。2003年11月17日,安徽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以计社会〔2003〕1171号文件对阜阳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复,同意颍上县新建传染病区5600平方米,建设床位80张。颍上县总投资计划800万元,其中:国债资金550万元,配套资金250万元。2004年7月12日,阜阳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以计综字〔2004〕201号文件对颍上县发展计划委员会下达土建投资计划(医疗设备投资计划将另行下达)。该计划要求在2005年6月底前完成土建工程。建设规模1800平方米,总投资计划840万元,其中:国债资金420万元,配套资金420万元。2004年底,省、县财政结算时,省财政兑现了国债资金420万元。到2007年5月,医疗设备投资计划仍未下达。本工程全框架三层,局部四层,总高14.4米,建筑面积2076平方米,勘察单位是安徽地质实验研究所,设计单位是阜阳市人防建筑设计院,监理单位是颍上县建设工程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分别是阜阳市鸿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和颍上县顺达水电安装有限公司(主要安装供暖设施)。2005年8月3日,对工程土建(含水电、装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单位是安徽省科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阜阳市鸿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260.77万元的价格中标。当时约定2005年8月26日开工,工期6个月,到2006年2月底前后竣工。但由于种种原因,直到2006年3月地梁才浇筑完毕,到2006年底基本完工。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主体楼建筑、装饰、水电、供暖安装和附属围墙工程。主体楼土建、给排水安装和装饰均发生了部分变更。

审计评价

  该工程的管理运作总体较好。国债资金到位后实行专帐核算,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而且在有关合同的条款中,明确约定以审计结果为结算依据。从招投标的资料看,程序合法,公开透明,结果有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特别在拆迁补偿工作中克服了重重困难。但在财务核算,资金运用,工程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

工程审核情况

  (一)审计依据。主要根据2000年安徽省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综合估价表、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基础定额综合估价表、2000年安徽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综合估价表,2003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审计暂按合格产品计价。
  (二)审计方法。审计人员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施工图纸,承包合同,双方签证,对完工的实物进行现场比对和测量,对工程量进行详细计算。根据官方信息价格,现场测量资料,调查走访资料确定价格。
审计过程中,建设、施工双方参与配合、协调,审计结果经过双方确认。
  (三)审计结果。施工方申报的决算总造价为3311057元,其中:主楼土建、装饰、水电工程申报决算2950994元,围墙及防盗窗工程申报决算98194元,供暖工程报价261869元。审计核定的公允造价为3033188元,其中:土建、装饰、水电工程2759690元,围墙及防盗窗工程申报决算73833元,供暖工程199665元。总共核减造价277869元。详细数据见“颍上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综合楼工程决算审核表”。

资金来源与运用情况

  截止2007年4月30日,该项目的总资金来源364.69万元,其中:财政拨入国债资金230万元,县医院配套资金107.81万元,应付款26.71万元,利息收入0.17万元。累计付出361.77万元,其中:预付工程款199.15万元,拆迁补偿费91.65万元,设备购置费44.96万元,其他支出(建设规费、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桩基础加固等)26.01万元。结余银行存款2.92万元。详细数据见“颍上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综合楼工程资金来源与占用表”。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核算不规范。把预付工程款列入“在建工程”帐户。
  (二)供暖设施安装和户外电力安装工程没有经过政府采购。
  (三)医疗设备采购没有经过政府采购,而且挤占了土建资金358600元。
  (四)综合楼已经使用,但是县医院未向审计人员提供监理资料,整个工程暂未取得验收合格证明。
  (五)工期拖延。预计2006年2月底竣工,实际2006年底才竣工,拖延10个月左右。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审计认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预付工程款要从“在建工程”帐户中调出来,挂往来明细帐,待施工单位发票开具后,再记入在建工程帐户。
  (三)未经过政府采购的,要补办手续。
  (四)国债资金要优先保证项目建设用款,如果工程项目存在资金缺口,要用县医院的自筹资金回补医疗设备挤占的资金。
  (五)本工程在未经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就投入使用,审计暂按合格产品计价,建议县医院抓紧组织验收,在验收过程中要结合监理资料,若发现有质量问题或漏做工程,要酌情扣留结算资金。
  (六)分析工期拖延的原因,按合同约定,酌情支付无过错方的违约金。
  (七)搜集有关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意见及建议落实情况

  核减造价277869元,已按审计意见付款;财务核算不规范,现已改正;综合楼现已取得验收合格证书。
 
四、颍上县2006年度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第一轮、第四轮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基本概况

  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第一轮、第四轮从2005年开始实施,是国际卫生组织无偿援助项目,省卫生厅直接拨付项目资金到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实施。2006年度合计拨入项目经费194568元。其中:第一轮127309元,第四轮67259元。第一轮的主要实施内容有诊断,报病,督导,培训,健康教育等。第四轮的主要实施内容有综合医疗机构与结防机构合作,与妇联等多部门合作,培训,追踪病人等。本项目财务管理执行的政策是《全球基金项目财务管理手册》,关于审计有明确的规定,主要是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

审计评价

  审计局按照县分管领导的批示,仅对2006年度的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第一轮、第四轮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上年度的会计资料进行了延伸调查。经初步审计认为,该项目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不健全,会计帐簿设置不全,会计人员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导致漏记会计事项,原始凭证缺失或者不合规,会计记录差错等。审计过程中,审计局责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审计的要求进行整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经按审计的要求进行了逐项整改,经审计局再次审核认为,原来审计提出的问题已经纠正,会计核算合规,财务收支合法。有关调整会计事项和最终科目余额见附表。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内部控制管理,配备胜任的会计人员,认真执行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
  (二)严格执行会计规范。
  (三)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审计意见及建议落实情况

  原财务管理存在问题在审计期间已改正。
 
五、颍上县2003年至2006年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审计调查结果

基本概况

  按照审计方案,纳入本次审计调查范围的农村公路共有138条,总里程470.8公里。其中:国债项目3条(颍上—口孜,十八里铺—半岗,夏桥—沫口孜),87公里;通达项目(部补和省补)29条,157.4公里;村村通项目(部补和省补)106条,226.4公里。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项目未完全公开招标,部分项目实行的议标。2003年至2006年国债项目实行了公开招投标,省补助通达项目实行了议标,交通部补助通达项目,由于部补资金较少,乡镇配套资金不到位,个别项目由县交通局指定县交通路桥公司施工。
  (二)配套资金不足。全部项目配套资金的到位率是10.36%。其中:国债项目配套资金到位率是24%;村村通项目配套资金到位率是4.7%;通达项目配套资金到位率是12.31%。
  (三)资金管理分散,拨款环节多,付款难以控制,不利于监督管理。2006年部补村村通有70%的资金由财政厅直接拨给县财政局,另外30%的资金是市交通局拨给县交通局。省补助村村通项目,到2006年底,已经拨到县交通局217.7万元。目前财政局的基建股和农财股都管公路建设资金,而且都没有明细分类核算,与其他资金混杂在一起,加上交通局共三个会计主体都跟施工单位直接结算工程款,无法总体把握资金动态,不利于资金控制和结算,也无法编报完整的财务决算。
  (四)县财政局滞留国债资金250万元。交通局已经建成三条国债道路,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施工单位不积极编报竣工决算。其中颍口路滞留40万元,十半路滞留100万元,夏沫路滞留110万元。
  (五)项目已经具备验收条件,有关单位迟迟不验收。颍口、十半和夏沫三个国债项目,都已陆续竣工,具备验收条件。2005年10月,县交通局就呈文给市交通局,要求对颍口路进行验收,但有关部门一直迟迟不验收,也未经过决算审计。
  (六)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未完全建立起来,没有专职公路养护机构,缺乏管养资金。根据“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原则,我县没有成立专门的养护管理机构,无编制,无养护经费,每年仅靠市交通局拨入少量的养护资金,对全县260公里的县道进行日常养护。
  (七)省补助村村通项目建设进度缓慢。2006年,市交通局拨到县交通局帐户217.7万元省补助村村通资金,当年县财政局也安排扶贫资金117.4万元对部分省补村村通进行配套,但是由于乡镇配套跟不上,目前未施工。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
  (二)对省补村村通项目要量力而行,加快进度,同时要执行合同制,招投标制。
  (三)应按照国家规定,本着科学、高效的原则,理顺投资管理体制,明确各自的职责。
  (四)凡是具备验收条件的,应及时以书面材料申请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编制竣工决算。
  (五)建立符合农村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加快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公里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六)建议县财政局及时拨付资金,交通局督催施工单位编报决算,对已竣工验收的项目进行决算审。           

审计意见及建议落实情况

  县财政局滞留国债资金250万元已拨100万元;项目没有及时验收的问题,申请验收报告已呈送上级部门,仍在等待验收。
 
六、颍上县2006年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审计结果

基本情况

  (一)根据《2007年全省社会保障基金审计工作方案》要求对我县2006年度五项社会保障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障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经审计调查,由于我县养老保险基金上划,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2006年度均未开展业务,审计组只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以下简称两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了审计。
  (二)两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与管理
  2006年度,医疗保险基金当年收入1294.05万元;当年支出1062.52万元(其中:基本医疗统筹支出466.97万元;基本医疗个人帐户支出595.55万元;);当年结余231.53万元;滚存结余1124.3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当年收入329.6万元;当年支出166.03万元(其中:失业保险金支出151.18万元、医疗补助金11.25万元、其他3.6万元)当年结余163.57万元;滚存结余1140.38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失业保险基金以前年度挤占挪用,仍挂帐15万元。
  2006年度颍上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帐面暂付款科目余额15万元。经查均为以前年度挤占挪用。分别为:95年挪用11万元作为颍上县海星装饰加工厂流动资金(企业已倒闭);97年办公设备购置挤占3万元(市失业中心统一配置,未开具票据);98年借与颍上县商厦生产自救1万元。以上两行为均违反了安徽省人民政府第128号令《安徽省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的第七章第三十六条之规定。
  (二)失业保险金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现象
  2006年度,我县享受失业保险金人数为1107人,发放金额166.04万元。发放程序由申报单位摸底排查,把符合条件人员报送经办机构登记审核后组织发放。经审计调查燃料公司、药材公司、金属公司等申领单位,发现这三个申领单位趋于本部门利益,把不应享受的人员也统计上报,并已发放。违反了国务院第258号令《失业保险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三)两项保险基金没有严格执行基金预、决算制度
  2006年度,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批复为1390万元,当年财政预算拨付基金专户883.72万元,占预算数的63%;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批复为188万元,当年财政预算拨付基金专户165万元,占预算数的87%。
审计意见与建议
  (一)对以前年度挤占挪用失业保险基金问题,建议有关部门按照2006年度国务院157次常务会议确定对社会保险基金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原则(系99年以前发生的,确实难以清收的,由同级政府予以补还,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的要求,予以补还,核销挂帐。
  (二)经办机构在对失业金的发放过程中要严把审核关,劳动保障部门应组织相关单位彻底核查。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五章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严格按《社会保障基金财务制度》第二章和第八章规定,建立完善基金预算、决算制度,把社保基金纳入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

审计意见及建议落实情况

  县劳动保障部门就以前年度挤占挪用失业保险基金问题,正在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商量、办理冲销手续;采取了措施,对失业保险金发放对象进行核实,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已停发,另就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近期正在审核程序,制一份表格,将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登在表上,由社区、单位、主管部三家盖章、签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继续发,否则停发;今年将失业金征收进行决算,完善手续。
 
七、世行改IV项目杨湖水厂工程决算审计结果

基本概况

  该工程项目系世界银行贷款第四期农村供水与环境卫生项目,受益单位是杨湖镇政府,项目执行单位是颍上县改IV项目办公室,施工单位是阜阳市阜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取水泵房、加氯间、水塔、深井、综合楼、输配电工程及附属工程(围墙、道路、排水等)。主体工程履行了招投标程序。该项目的材料、设备主要由上级项目办采购,分配给施工单位使用。部分工程内容发生了变更。合同约定主体工程于2003年9月开工,于2004年3月竣工,但实际于2005年竣工,经过了初步验收。

工程审核情况

  (一)审计依据。主要根据2000年安徽省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综合估价表、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基础定额综合估价表、2000年安徽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综合估价表,2003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审计暂按合格产品定价。
  (二)审计过程。审计人员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施工图纸、承包合同,对完工的实物进行现场比对和测量,对工程量进行详细计算。根据官方信息价格,双方签证,现场测量资料,调查走访资料确定价格。
  审计过程中,杨湖镇政府、县项目办和施工单位参与配合、协调,审计结果经三方确认签字。
  (三)审计结果。中标合同价710100元,施工方申报的决算总造价为729454元,审计认定公允造价为617503元,总共核减造价111951元。

财务结算情况

  截止审计时,累计预付给施工单位工程款450000元,审计确定的工程价款是617503元,施工单位多领定额外钢材3.93吨,应折抵工程款13031元,累计尚欠施工单位154472元。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审计认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抓紧通过验收。
  (三)搜集有关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意见及建议落实情况

  核减造价111951元,经颍上县进行改IV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同意,按审计局审计核减造价付款。
 
八、颍上县看守所主体工程及变更工程决算审计结果

基本情况

  颍上县看守所工程是根据县发改委颍计项[2002]12号文件批准立项,选址在颍城东4公里夏桥镇沙北村境内(县经济开发区东面)S102省道北侧,占地42亩(其中老砖窑场旧址24亩,水塘18亩),总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其中监房2200平方米,在押犯生活用房600平方米,提讯及办公用房800平方米,生产用房600平方米,武警营房及办公楼800平方米,其他建筑5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78万元,其中申请国债资金200万元,县财政配套178万元,单位自筹100万元。
  市发改委[2005]040号文转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05年补助地方公检法司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含04年投资)颍上县看守所总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建设起止年04—05年,总投资47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50万元(04年100万元、05年150万元);地方自筹配套50万元;其他投资175万元。

工程审核情况

  (一)审计依据。主要根据2000年安徽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定额、2000年安徽省安装工程定额,阜阳定额站发布的信息价格,文字记录,双方签证,现场测量资料,调查走访资料等。
  (二)审计过程。审计人员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施工图纸、承包合同、变更签证对完工的实物进行现场比对和测量,对工程量进行详细计算。审计过程中,建设、施工双方参与配合、协调,审计结果经过双方确认签字。
  (三)工程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截止2007年4月26日,县财政局基建专户帐共到位新建县看守所专项资金45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50万元(国债资金),县财政配套170万元(主体工程100万元,附属工程70万元),公安局自筹上缴30万元;县公安局看守所基建帐户到位自筹资金154.67万元,上缴县财政30万元后余124.67万元,两项合计574.67万元。
     县财政局基建专户帐拨付工程款398万元,其中主体工程款330万元,附属工程款68万元,留质量保证金52万元。县公安局基建帐户共支出154.67万元,其中上缴县财政配套款30万元,拨付看守所启动资金50万元,支付购地款36万元,付装饰工程款15万元,付移高压电线杆款2万元,付设计、评估、质检等费用9.72万元,付沟塘填土款5.1万元,付监室电动门款6.85万元。县看守所基建帐户收局拨款50万元,共支出47.63万元,其中支付土建附属工程款16万元,付GRC格构装饰工程款2万元,支付购地款17万元,付购地管理及变更费7.59万元,沟塘填土及垫矸石路等支出2.75万元,其他有关零星支出2.29万元,帐余2.37万元。(详见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审计结果。施工方申报的决算总造价为4804199元,其中土建及附属工程4544669元,装饰工程259530元,审计认定公允造价为4618591元,其中:土建及附属工程4426614元,装饰工程191976元,总共核减造价185608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缺口大,应欠付工程款及购地款37.86万元(不含财政预留质保金52万元)。根据建设、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二期附属工程(监区围墙、岗楼、武警后勤楼、两所后勤楼)土建及装饰已基本竣工待决算验收,预计工程款在200万元左右;待建的供水、供电、排水,修建监区、办公区道路,监区内外绿化、两大塘填土,办公、武警营房区围墙、大门、值班室,食堂、浴池用具及设施,监控、信息、办公等设施需资金210万元左右,三项合计447.86万元,扣财政质保金52万元后,资金仍短缺395万元左右。
  (二)在建工期长,看守所不能按期搬迁。市发改委[2005]040号文确定2005年底竣工,合同约定主体工程2005年6月26日破土施工,2005年底竣工,实际竣工验收为2006年12月15日;附属工程2006年8月初开工,工期120天,2006年底竣工。在建工期拖延时间长,不能在预定的期限内投入使用,严重影响国家资金的投资效益。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审计认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对资金缺口问题,县公安局应积极主动筹措,以保障在建工程正常施工,同时建议县政府对其他附属工程及有关设施所需资金予以追加解决。
  (三)对附属工程在建,看守所不能按期搬迁的问题,建设、施工单位都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抓紧施工,力争月底完工并通过验收。对待建其他附属工程及有关设施问题,建设单位要尽快拿出方案,积极组织实施,使国家投资尽快发挥应有的效益。
  (四)搜集有关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意见及建议落实情况

  核减造价185608元的问题,同意按照审计后的造价付款。
 
九、颍上县建颍乡便民服务中心办公楼及附属工程决算审计结果

    基本概况

  按照省财政厅的指示精神,基层财政所逐步建设便民服务大厅,省财政也进行了相应的资金投入,我县本级财政作了预算安排,投资主体为县财政局,2006年在红星、建颍和新集三乡镇建设了便民服务中心。建颍乡便民服务中心施工单位分别是颍上县半岗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土建及附属工程)和祥泰艺业公司(装饰工程)。主楼建筑面积613平方米,三层全框架结构,工程内容包括土建、水电和装饰。附属工程主要包括混凝土地面、混凝土坡道、拆除围墙、购土回填、挡土墙、不锈钢栏杆。但项目没有报发改委审批立项。主体工程进行了议标。工程在合同签订后,发生了重大的变更,主要是由两层改为三层。混凝土独立基础加大,又增加1.6米砂石垫层。主体工程于2005年12月开工,于2006年9月竣工,验收合格。审计时,屋面隔热层和SBS防水尚未施工,经双方同意,已预列入造价费用。

   工程审核情况

  (一)审计依据。根据2000年安徽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颈、l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定额、2000年安徽省安装工程定额,官方信息价格,文字记录,双方签证,现场测量资料,调查走访资料等。
  (二)审计过程。审计人员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施工图纸、承包合同、变更签证对完工的实物进行现场比对和测量,对工程量进行详细计算。审计过程中,建设、施工双方参与配合、协调,审计结果经过双方确认签字。
  (三)审计结果。施工方申报的决算总造价为82236O元。其中:土建548293元;水电21527元;附属工程66923元;装饰工程185617元。审计认定公允造价为777718元。其中:土建568622元;水电21184元;附属工程45823元;装饰工程142089元。总共核减造价44642元。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审计认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屋面隔热层和SBS防水要在近期内施工完毕,否者要扣留工程费。
  (三)搜集有关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意见及建议落实情况

  核减造价44642元,工程款未付完,研究决定按审计金额支付。
 
十、颍上县新集镇便民服务中心办公楼及附属工程决算审计结果

基本概况

  按照省财政厅的指示精神,基层财政所逐步建设便民服务大厅,省财政也进行了相应的资金投入,我县本级财政也作了预算安排,投资主体是县财政局,2006年在红星、建颍和新集孜三乡镇建设了便民服务中心。其中新集镇便民服务中心施工单位是安徽省颍上县半岗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土建及附属工程)、阜阳隆达装饰装潢有限公司(装饰工程)。主楼建筑面积613平方米,三层全框架结构,工程内容包括土建、装饰和水电。附属工程主要包括混凝土地面、花砖地面、围墙、购土回填、挡土墙、砖砌台阶等。但是项目没有报发改委审批立项。主体工程进行了议标。工程在合同签订后,发生了重大的变更,主要是由两层改为三层。主体工程于2005年12月开工,于2006年9月竣工,验收合格。

工程审核情况

  (一)审计依据。主要根据2000年安徽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定额、2000年安徽省安装工程定额,官方信息价格,文字记录,双方签证,现场测量资料,调查走访资料等。
  (二)审计过程。审计人员以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施工图纸、承包合同、变更签证对完工的实物进行现场比对和测量,对工程量进行详细计算。审计过程中,建设、施工双方参与配合、协调,审计结果经过双方确认签字。
  (三)审计结果。施工方申报的决算总造价为796385元,其中土建547293元,水电21182元,附属工程52577元,装饰工程175333元,审计认定公允造价为721427元,其中土建524648元,水电21518元,附属工程43488元,装饰工程131773元,总共核减造价74958元。

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审计认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并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二)以后的建设项目要完善程序。
  (三)搜集有关资料,归档保管。

审计意见及建议落实情况

  核减造价74958元,工程款未付完,研究决定按审计金额支付。
 
十一、颍上县2006年粮食直接补贴、粮种补贴、阳光工程补助专项资金审计结果

基本情况

  县财政局是几项补贴补助资金的管理部门。粮食直接补贴、粮食综合直接补贴、水稻良种补贴、小麦良种良法示范户补贴、种粮大户补贴等补贴经农村财政管理局涉农补贴资金专账,由邮政储蓄统一发卡到户。小麦良种补贴、阳光工程补贴由财政部门直接拨至供种企业和阳光工程培训机构。
  (一)粮食直接补贴资金:2006年省核拨我县粮食直接补贴资金总额1536.03万元,其中:对农民及国有农场粮食直接补贴资金1514.10万元(农民粮食直接补贴资金1511.28万元,与上年相同,国有农场直接补贴2.82万元);种粮大户直接补贴资金5.92万元;小麦良种良法示范户直接补贴16万元。
  当年拨入涉农资金专账粮食直补资金1538.10万元(其中上年结余资金2.04万元)。
  全年实际发放粮食直补资金1519.30万元,其中农民直补、国有农场直补资金1513.17万元;种粮大户直补资金6.13万元。
  (二)粮食综合直接补贴资金: 2006年省核拨我县粮食综合直补资金1920.18万元,全年实际发放粮食综合直补资金1918.98万元。另外,发放慎城、夏桥、十八里铺、黄桥、江口五乡镇“四场一所”粮食综合直补资金5.62万元,其中3.7万元为县财政本级资金。
  (三)粮种补贴资金:2006年省拨水稻良种补贴资金761.71万元,发放761.42万元;省拨小麦良种补贴资金400万元,全部拨付给供种企业。
  (四)阳光工程补助费: 2006年省拨入我县阳光工程补助费94.5万元,市拨入阳光工程配套费8.1万元,县拨入阳光工程配套费15万元,拨入阳光工程工作经费9万元。全年拨付培训机构阳光工程培训补助费62.27万元,拨付阳光工程工作经费7万元。

审计及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粮食补贴有关基础数据不实
  1、对已被征用、开发不能种粮的耕地未相应调整补贴面积。我县粮食种植补贴是依据原计税地亩面积计补,没有按实际播种面积进行补贴。2006年对农民的粮食直接补贴是以2003年计税地亩与常产为基数,按各占一半比例确定,再以2004年各乡镇计税地亩测算出亩均补贴数。
  2、2006年统计部门上报的粮食综合直补面积数字不实及粮食综合直补资金存在不同分配方式。由于粮食综合直补是依据上年粮食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而上年的庄稼已收割,种植面积不易准确掌握。统计2005年实际种粮面积时,以估计数填报,不同程度存在少报耕地面积现象。虽然全县补贴清册上补贴都是省统一标准,但实际补贴面积大打折扣。没有按照县政府《关于做好2006年种粮农民粮食综合直补工作的通知》(颍政办[2006]79号)要求:2006年粮食综合直补要以2005年小麦、水稻实际播种面积为依据。
  (二)部分补贴、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不到位。
  1、2006年拨粮食直补资金1514.14万元(含国有农场),实际发放1513.17万元(含国有农场),其余0.97万元(968亩)系黄桥农场粮食直补资金未发放到位。
  2、未及时足额发放。省财政2006年4月份划拨粮补专帐种粮大户直接补贴资金5.92万元、小麦良种良法示范户直接补贴16万元,粮补专帐于2006年7月份划入涉农补贴专户,涉农补贴专户在当年8、9月份才发放种粮大户补贴;而当年拨来的小麦良种良法示范户补贴资金16万元至审计日未予发放。另外漏报慎城镇等“四场一所”粮食综合直补资金5.62万元,直至11月份才发放到位。
  3、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补助资金拨款不及时。我县阳光工程配套资金在2006年8月份拨至专户,中央及省的阳光工程补助资金2006年11月份到位,而市配套款在2007年3月份才到位。
  (三)小麦良种补贴政策落实有偏差
  1、种子公司个别供种不到位,部分村发放良种时价外加收费用。审计发现种子公司供应小麦良种个别只送到乡镇,由村拉回,村发放时每公斤麦种多收农户0.10元钱运费,或种子公司供种到村,村发放时每公斤麦种多收农户0.08元(夏桥镇徐圩村)和0.04元(红星镇红星村)下车费。
  2、农户预订小麦种子交款给村,由村进行登记清册,部分乡镇、村没有为农户办理销售订单,未按要求为农户编发供种卡。
  (四)阳光工程方面存在的问题。培训基地存在台帐资料放置散乱,培训台帐有些无学员联系电话,个别学员为城镇劳动力以及学员在岗仍有培训补助情况。
  (五)其他问题
  1、粮补政策宣传、公示没有完全到位。调查许多农户,只知道有粮食补贴,至于补贴种类、标准及有没有公示,均不清楚。
  2、存在“有地无税”地亩情况。由于2005年前要交农业税,乡镇的村和农户为少交农业税,计税地亩上报数要比实际地亩小,即“有地无税”情况。
  3、由于农民外出务工等原因,2005年实行的“一卡通”涉农补贴存折一部分未发放到户,抽查十八里铺镇尚有200多户,红星镇有48户,半岗镇有58户未发放完。
  4、审计调查发现个别村存在生产队干部、邻居代领农户涉农补贴卡现象。个别乡镇补贴卡发放清册未按要求登记农户身份证号。半岗镇2006年水稻种植面积未有农户种植水稻申报单,只是在各村上报2005年水稻良种补贴清册基础上直接修改,部分无农户签章或按手印。

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对农民的粮食直接补贴,按计税地亩分配,种不种粮都有补贴,不能很好地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违背了国家粮食直补政策的初衷。建议在村级建立农户粮食播种面积统计台帐,核实粮食播种面积,将每户粮食播种面积统计入册,为下年发放粮食补贴提供资料。
  (二)水稻灌溉水费价格高影响农民种植水稻的积极性。审计调查发现,农户种植水稻要交水灌溉承包人水费每亩40元左右,水稻综合直补每亩才补贴10元,建议提高水稻综合补贴标准。
  (三)建议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作用,政府统一供药到村,由村安排统一打药,除草、除虫,经农户签章认可后,费用实行农户出一些财政适当补贴一些办法,既提高了粮食产量,又解决了外出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
  (四)土地承包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县从1994年到2024年为土地二轮30年承包期,当时测量存在大小尺,测量标准不统一,现实还存在人地不符情况,部分新成立的家庭没有土地,以及各乡镇土地不同程度被开发征用,造成各乡镇之间,同乡镇村之间户均土地不均衡、地块分散现象。有待在“大稳定”前提下,允许进行“小调整”。
  (五)建议县阳光办对阳光工程培训的学员资料进行微机信息化管理,防止利用学员资料重复统计报账以及学员年龄不符情况出现,减轻管理部门审核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审计意见及建议落实情况  

   针对阳光工程方面存在的问题,县阳光办已采取切实的整改措施,对基地台帐进行了整理归档;已采用省统一的阳光工程培训管理软件,对2007年各基地学员资料实行网上管理,提高了培训质量和工作效率;加大了对各培训基地的监管力度。
针对粮补政策宣传、公示未到位、部分补贴卡未发放及村队干部代领等问题,县财政部门已采取措施,在十个乡镇财政所放置了涉农补贴查询触摸屏,与邮政部门联合印发公开信,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全省涉农补贴手机、电话查询平台系统,方便农民了解政策查询数据。2007年财政部门已就补贴卡发放工作加强了管理,对半岗镇一农户一直未有补贴问题,财政部门表示近期着手解决。
  粮食补贴有关基础数据不实,部分补贴、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原因有多方面,属于县有关部门的正加强管理和协调。

十二、颍上供电公司电力公司集体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结果

基本情况

  颍上电力公司是颍上供电公司所属股份合作制多经企业。2005年下设输变电公司、物资公司、水泥电杆厂、兴亚公司、家电商场、广告公司等部门,包括公司本部在内的会计核算实行报帐制,由电力公司财务统一核算,帐目资料各自独立。养老基金收付与省电力集体养老统筹办实行差额结算。
  2006年末电力公司有职工102人,其中全民工20人,集体工38人,在册临时工44人。集体工38人中,2005年末在职36人,退休2人,2006年7月、10月、11月又有3人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
  2005年度36位集体在职职工中,1人由公司内部同意停薪留职,9人在兴亚公司工作、领薪,3人在物资公司工作、领薪,2人在广告公司工作、领薪,16人在输变电公司工作、领薪,1人在家电商场工作、领薪,1人在公司本部工作、领薪,2人在主业工作、领薪,1人在电杆厂工作、领薪。
  在职集体职工个人养老金工资扣缴及企业与省公司结算缴纳,均以人均月工资基数800元计,2006年度与省养老统筹办已结算的缴费工资基数为339200元(年初在职工36人,年末在职工33人);执行的缴费率28%(单位缴费率20%、个人缴费率8%);已结算的缴费额为94976元(单位缴费额67840元、个人缴费额27136元,不含人员调入补缴5967元)。审计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为343736.80元(2005年度实际发放36位在职职工工资,包括2005年10月份办理退休,但工资一直发至年底的职工李素侠,以及仅发2005年9至12月份工资的职工任伟,不含停薪留职的职工工资,计人均月工资收入总额810.70元);审计核定的缴费额为96246.30元(单位缴费额68747.36元、个人缴费额27498.94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审计核定在职集体职工实际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收入额大于800元人均缴费基数标准,已结算的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低。审计核实2005年度在职集体职工纯工资收入总额269572.40元,加班及节日补助、工程补助、“百日安全”、“三清一强”活动等补助及年终奖金等奖补收入总额80648.22元,工资性收入总额350220.62元,人均月工资收入总额810.70元。审计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为343736.80,比已结算的养老金缴费基数339200元多4536.8元;审计核定的养老金缴费额为96246.30元(单位缴费额68747.36元、个人缴费额27498.94元),比已结算的缴费额94976元(单位缴费额67840元、个人缴费额27136元,不含人员调入补缴5967元)多1270.3元;审计核定的人均缴费基数,大于800元的人均缴费基数标准。已结算的人均缴费基数低。
  (二)内部停薪留职一人,不符合有关政策。颍上电力公司在职集体工戴燕如,经公司内部同意停薪留职,未有任何手续,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基金全部由个人缴纳。依照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关于在多经企业集体职工中实施内部退养鼓励自谋职业规范劳动管理的试行意见>的通知》(皖电多产[2001]839号)规定,其不符合内部退养条件,《试行意见》鼓励多经职工自谋职业,对自愿解除劳动合同自谋职业的,按《劳动法》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三)企业未按《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未按《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与职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劳动合同,集体职工仅凭分配安置介绍信与企业形成一定的劳动关系。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关于在多经企业集体职工中实施内部退养鼓励自谋职业规范劳动管理的试行意见>的通知》(皖电多产[2001]839号)第四条要求: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理顺劳动关系,多经企业用工,必须按《劳动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审计意见及建议落实情况

  (一)已结算的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低的问题,从2007年7月缴费基数调整到898元。
  (二)内部停薪留职一人,不符合有关政策的问题,当时单位效益不好,本人申请自谋职业。
  (三)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办理中。
 
十三、颍上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06年财务收支结果

基本情况

  县工商局辖22个基层工商所,2个直属分局,9个股室,2个协会。人员编制224人,目前在岗人员608人(其中在编人数180人),离退休人员120人。
  2006年收入预算796万元,其中罚没收入安排140万元,规费收入安排656万元。部门可支配收入预算882.3万元,其中罚没收入安排126万元,规费收入安排524.8万元,上下划及列收列支231.5万元。当年完成了收入预算。2006年省局拨款104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0.3万元,定额公用经费58.8万元,专项经费100.7万元,业务补助37万元),其他收入2.42万元。全年支出1161.5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34.34万元,公用支出64.75万元,离退休人员费用等192.01万元,专项支出70.47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对少量当年变更登记的企业及个人既收取变更登记费又收取了年检费。对行政服务大厅2005年度的企业及个人当年变更登记的资料与企业股、个私股的部分年检档案资料核对,抽查的7个其变更企业和个人,发现有一家企业县工商局在当年收取了变更登记费后,又收取了年检费。
  2、没有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006年4月18日,县工商局对单位的资产进行了清查,报表显示,共盘盈固定资产104.8万元,主要是房屋建筑物和交通运输二类。目前,对盘盈的固定资产尚没作帐务处理。
  3、部分内部控制环节不严谨,如:公平交易局没收的罚没物质,开具的扣留封存单、扣留物质通知单、财物清单,没有连续编号,对退回的扣押物质,没有业务负责人签字,也没注明退回原因并履行登记等相关程序;个协和消协会费收款票据没有履行严格的票据管理,票管人员每季与各基层分会清结票据后,由基层分会将款项交局财务存入指定帐户,易形成票面结算金额与实际缴存额不符的现象。
  (二)局经费与个协、消协会费相互挤占。县工商局个协、消协帐由局统管,“二协”工作人员近50人,工资由局发放。这部分人员的工资挤占了局机关经费。2005年元月,局购松花江面包车10辆,从个协帐面转付17万元,扣除局转入的1.7万元,局经费挤占个协会费15.3万元;在消协帐面,当年局办公经费挤占会费0.88万元。
  (三)未纳入帐内核算资金9.94万元。2006年县工商局承办“颍上县管仲文化节物资交流会”,收取摊位费13.58万元,其中,3.64万元在市场服务中心帐作事业收入,余下9.94万元收支没有纳入帐内核算。至审计结束日止,县工商局未向审计组提供9.94万元收支帐目及收入项目、标准、分成的依据等。
  (四)漏缴各种税费1.44万元。2006年市场服务中心帐面、结算中心帐面列摊位费21.24万元,封塑费8.97万元,看管费1万元及四月八收取摊位费13.58万元,应交营业税2.24万元,扣除帐面已交的营业税0.93万元,漏缴营业税1.31万元,城维税、教育附加、水利基金、地方教育附加0.13万元。
  (五)支出票据不正规。1、局经费帐2006年元月列支图书资料购置费、办公用品1.1万元,支出依据是阜阳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发票,票据填写不完整,没有品名、数量、单价,也没附清单。 2、部分在基层所开支,大量列报票据票面金额均为300元的燃油费、办公用品、汽车配件、挽联等费用,总额2.43万元,据介绍是因2006年局规定300元以下的费用由所自行签批,以上的由局长签批,这样列帐既逃避了局监督。又造成票据的失真。
  (六)重复领取个人补助0.15万元。管仲工商所5名在编人员从局结算中心帐和其市场服务部帐面中重复领取加班补助和误餐补助0.15万元(每人300元)。
  (七)挤占公用经费,发放职工福利。县工商局2006年由结算中心帐面列支各基层所人员办案补助、加班补助、值班补助7.6万元。
  (八)部分基层工商所收费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收费随意性大、没有公示。审计调查了五个基层工商所辖区内93户个体经营户和直属局车、船管理费的收费情况。发现县局对基层工商所收费环节没有制定规范的制度。对各所收费台帐、收费减免、收费公示等环节几乎没有实行过有效的管理。

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县工商局应严格按照《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业务。所有资金必须纳入帐内统一核算。
  (二)建议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做到公平,公开收费。
  (三)加强对基层所列报票据的审核,杜绝不规范的单据,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单位资产管理,
  (四)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对公平交易局罚没的物质,应连续编号,将其视同票据管理,并由专人负责。对退回的扣押物质,应由业务负责人签字,注明退回原因,履行登记等相关程序;个协、消协会费收款票据可按规费票据管理方式执行,以规避票面结算金额与实际缴存额不符的现象。
  (五)关于管办脱钩问题,建议可逐步按规定脱钩。
  (六)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漏缴的税款,建议县工商局及时到税务部门补交。
  (七)加强对基层工商所收费环节的管理,统一台帐的格式,台帐和收费票据应顺序编号,并相互对应,以利于抽查核对。收费及时公示,所有减免履行报批手续,杜绝出现擅自减免和忽高忽低的现象。
  (八)对重复报帐问题,由工商局负责收回。

审计意见及建议落实情况

   县工商局针对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对重复收取企业变更登记费和年检费问题,2007年对收取变更登记费的,不再收年检费;对内部控制环节不严谨的问题,采取了措施,加强了控制,健全了手续;对个别所收费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收费随意性大、没有公示等问题,进行了严格要求。对漏缴费问题已责成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补缴,并表示今后严格按章纳税。对个别票据不正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对重复领取个人补助问题,由财装负责纠正。对盘盈的固定资产逐级申报,尽快纳入帐内。